左传注
冬至在去年十二月初二乙卯,建丑。
春季,滕侯和薛侯到曲阜朝见鲁君,两人争执行礼的先后。
薛侯说:「我先受封。」
滕侯说:「我是成周的卜正官,薛国是外姓,我不能落后于他。」
鲁隐公派公子翚向薛侯商量说:「承君侯和滕侯问候寡君,成周的俗话说:『山上有树木,工匠就加以量测;宾客有礼貌,主人就加以选择。』成周的会盟,异姓在后面。寡人如果到薛国朝见,就不敢和任姓诸国并列,如果承君侯加惠于我,那就希望君侯同意滕侯的请求。」
薛侯同意了,就让滕侯先行朝礼。
《春秋》:十有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
《左传》:十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争长。薛侯曰:「我先封。」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后之。」
公使羽父请于薛侯曰:「君与滕君辱在寡人。周谚有之曰:『山有木,工则度之;宾有礼,主则择之。』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寡人若朝于薛,不敢与诸任齿。君若辱贶寡人,则愿以滕君为请。」
薛侯许之,乃长滕侯。
《杨注》:盖薛本居薛城,今山东藤县南四十里;后迁邳,亦曰下邳,在今江苏邳县东北;旋又迁上邳,即仲虺城,在薛城之西。春秋以后又迁下邳。
夏季,鲁隐公和郑庄公在郲地会见,策划进攻许国。
《春秋》:夏,公会郑伯于时来。
《左传》:夏,公会郑伯于郲,谋伐许也。
《杨注》:时来当在今河南省郑州市北三十里。
郑庄公准备进攻许国,五月十四日,在太祖庙点兵发放兵器。公孙阏(子都)和颍考叔争夺兵车,颍考叔挟起车辕奔跑,子都拔出戟追上去。追到大路上,没有追上,子都很愤怒。
秋七月,齐僖公、郑庄公、鲁隐公会合。初一,军队汇合攻打许城。颍考叔拿着郑庄公的旗帜「蝥弧」争先登上城墙,子都从下面用箭射他,颍考叔摔下来死了。瑕叔盈又举着「蝥弧」冲上城,向四周挥动旗帜,大喊说:「国君登城了!」于是郑国的军队全部登上了城墙。初三日,便占领了许国。许庄公逃亡到卫国。
齐僖公准备把许国让给鲁隐公。隐公说:「国君说许国不交纳贡品,所以寡人才跟随君王讨伐它。许国既然已经认罪了,虽然君王有这样的好意,我也不敢参与这件事。」于是就把许国领土送给了郑庄公。
郑庄公让许国大夫百里事奉许叔住在许都的东部边邑,说:「上天降祸于许国,鬼神确实对许君不满意,而借我的手惩罚他。我这儿连一两个父老兄弟都不能和睦共处,难道敢把讨伐许国作为自己的功劳?我有个兄弟,不能和和气气共同过日子,而使他四方求食,我难道还能长久占有许国?您应当事奉许叔来安抚这里的百姓,我准备让公孙获来帮助您。假如我得以善终,上天可能又依礼而撤回加于许国的祸害,让许公再来治理他的同家。那时候只要我郑国对许国有所请求,可能还是会像对待老亲戚一样,降格而同意的。不要让别国逼近我们住的这里,来同我郑国争夺这块土地。我的子孙挽救危亡还来不及,难道还能替许国敬祭祖先吗?我让您留在这里,不仅为了许国,也是姑且巩固我的边疆。」
于是就让公孙获住在许城的西部边境,对他说:「凡是你的器用财货,不要放在许国。我死后就赶紧离开这里。我祖先在这里新建城邑,眼看到周王室已经逐渐衰微,我们这些周朝的子孙一天天丢掉自己的事业。而许国,是四岳的后代,上天既然已经厌弃了成周,我哪里还能和许国竞争呢?」
世人说:「郑庄公在这件事情上合乎礼。礼,是治理国家、安定社稷、使百姓有秩序、使后代有利的大法。许国违背法度而庄公讨伐他们,服罪了就宽恕他们,揣度自己德行而决定事情,衡量自己的力量而办理事务,看准了时机而行动,不要让忧虑连累后人,可以说是懂得礼了。」
郑庄公让一百名士兵拿出一头公猪,二十五人拿出一条狗和一只鸡,来诅咒射死颍考叔的凶手。世人说:「郑庄公失掉了政和刑。政用来治理百姓,刑用来纠正邪恶。既缺乏清明的政治,又没有威严的刑法,所以才发生邪恶。已经发生邪恶而加以诅咒,有什么好处!」
《春秋》:秋七月壬午,公及齐侯、郑伯入许。
《左传》:郑伯将伐许,五月甲辰,授兵于大宫。公孙阏与颖考叔争车,颖考叔挟輈以走,子都拔棘以逐之,及大逵,弗及,子都怒。
秋七月,公会齐侯、郑伯伐许。庚辰,傅于许,颖考叔取郑伯之旗蝥弧以先登。子都自下射之,颠。瑕叔盈又以蝥弧登,周麾而呼曰:「君登矣!」郑师毕登。壬午,遂入许。许庄公奔卫。
齐侯以许让公。公曰:「君谓许不共,故从君讨之。许既伏其罪矣,虽君有命,寡人弗敢与闻。」乃与郑人。
郑伯使许大夫百里奉许叔以居许东偏,曰:「天祸许国,鬼神实不逞于许君,而假手于我寡人。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亿,其敢以许自为功乎?寡人有弟,不能和协,而使,糊其口于四方,其况能久有许乎?吾子其奉许叔以抚柔此民也,吾将使获也佐吾子。若寡人得没于地,天其以礼悔祸于许?无宁兹许公复奉其社稷。唯我郑国之有请谒焉,如旧昏媾,其能降以相从也。无滋他族,实逼处此,以与我郑国争此土也。吾子孙其覆亡之不暇,而况能禋祀许乎?寡人之使吾子处此,不唯许国之为,亦聊以固吾圉也。」
乃使公孙获处许西偏,曰:「凡而器用财贿,无置于许。我死,乃亟去之。吾先君新邑于此,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孙日失其序。夫许,大岳之胤也,天而既厌周德矣,吾其能与许争乎?」
君子谓:「郑庄公于是乎有礼。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许无刑而伐之,服而舍之,度德而处之,量力而行之,相时而动,无累后人,可谓知礼矣。」
郑伯使卒出豭,行出犬鸡,以诅射颖考叔者。君子谓:「郑庄公失政刑矣。政以治民,刑以正邪,既无德政,又无威刑,是以及邪。邪而诅之,将何益矣!」
《杨注》:许,姜姓国,周武王封文叔于许,故城在今河南省许昌市东三十六里。鲁成十五年,许灵公迁于叶,即今河南省叶县南稍西三十里。昭公九年,许悼公迁夷,实城父,今安徽省毫县东南七十里之城父集今安徽毫州城父镇
……十八年迁析,实白羽,即今河南省西峽县。定公四年,许男斯迁容城,容城故城在今鲁山县南稍东约三十里。
周天子在郑国取得邬、刘、蒍、邘今河南焦作沁阳市邘邰村
的土田,却给了郑国人原来属于苏忿生的土田:温、原、絺、樊、隰郕、攒茅、向、盟、州、陉、隤、怀。君子因此而知道桓王会失去郑国了,认为「按照恕道办事,是德的准则,礼的常规。自己不能保有,就拿来送给别人。别人不再来朝见,不也应该吗?」
《左传》:王取邬、刘、功蒍、邘之田于郑,而与郑人苏忿生之田温、原、絺、樊、隰郕、欑茅、向、盟、州、陉、隤、怀。君子是以知桓王之失郑也。恕而行之,德之则也,礼之经也。己弗能有而以与人,人之不至,不亦宜乎?
《杨注》:邬音乌,刘邑在今河南省偃师县南,邬又刘之西南。蒍音伟。蒍邑当在今河南省孟津县东北。邘音于。邘邑,今河南省沁阳县西北有邘台镇,当是古邘城。
《杨注》:成公十一年《传》云「昔周克商,使诸侯抚封,苏忿生以温为司寇」,则苏忿生乃周武王时司寇而受封于温者也。温即隐公三年「取温之麦」之「温」,故城在今河南省温县西稍南三十里。依庄公十九年《传》观之,温于庄公十九年仍为苏氏邑。以金文证之,如敔音与
簋原文为白匕殳
铭云「王赐田于(左含又攵)五十田,于旱五十田」,则此所谓温田者,亦王田之在温者耳,非以其全邑与郑,故温仍得为苏氏邑。 原,今河南省济源县北而稍西有原乡,当即其地。顾栋高大事表以为济源之原为庄十八年原庄公之原,此则另一原邑,疑未能明。 絺音痴,今河南省沁阳县西稍南三十里有故絺城。 樊,亦名阳樊,今济源县东南约二十里有古阳城,当即其地。 隰郕,据王引之《经义述闻》考证,本作 「隰成」,湿城,后人误改为郕。当在今河南省武陟县西南。 欑音鑽营之鑽。欑茅,今河南省修武县有大陆村者当即其地。 向,今河南省济源县南稍西二十馀里有故向城。 盟音孟,地在今河南省孟县南稍西数里。 州,当在今河南省沁阳县东稍南五十里之地,馀详昭三年《传》《注》。 陉音形,当在今河南省沁阳县西北三十里地。 隤音颓~地当在今河南省获嘉县北约二十里。 怀,地在今河南省武陟县西南,隰郕之北。 据杜《注》,共十二邑。沈钦韩《地名补注》据《正义》引《括地志》,谓欑茅为二邑,杜预误合为一,则共十三邑。今依杜《注》。
郑伯与息侯因言语不和,息侯就带兵讨伐郑国,郑伯在郑国的边境迎战,息师被打得狼狈而回。君子们因此知道息国将要灭亡了。不考虑郑伯的德望,不衡量自己的力量,不亲近同姓的郑国(郑、息两国同姓姬),不对证言语不和的实际原因,不调查有罪之事,犯了五大错却要攻伐他人,这种人丧失军队,难道不应该吗!
《左传》:郑、息有违言,息侯伐郑。郑伯与战于竟,息师大败而还。君子是以知息之将亡也。不度德,不量力,不亲亲,不征辞,不察有罪,犯五不韪而以伐人,其丧师也,不亦宜乎!
冬季十月,郑庄公带着虢国的军队攻打宋国。十四日,把宋国的军队打得大败,以报复宋国攻入郑国的那次战役。宋国没有前来报告这件事,所以《春秋》没有记载。凡是诸侯发生大事,前来报告就记载,不然就不记载。出兵顺利或者不顺利,也是一样。即使国家被灭亡,被灭的不报告战败,胜利的不报告战胜,也不记载在简册上。
《左传》:冬十月,郑伯以虢师伐宋。壬戌,大败宋师,以报其入郑也。宋不告命,故不书。凡诸侯有命,告则书,不然则否。师出臧否,亦如之。虽及灭国,灭不告败,胜不告克,不书于策。
鲁国公子翚请求杀掉桓公,想借此求得宰相的官职。隐公说:“从前由于他年轻的缘故,所以我代为摄政,现在我打算把国君的位子交还给他。已经派人在菟裘建筑房屋,我已经打算退休养老了。”羽父害怕了,反而在鲁桓公那里诬陷鲁隐公而请求桓公杀死隐公。隐公还是公子的时候,曾率兵同郑国人在狐壤打仗,被俘获。郑国人把他囚禁在尹氏那里。隐公贿赂尹氏,并在尹氏所祭神主钟巫之前祷告,于是就和尹氏一起回国而在鲁国立了钟巫的神主。十一月,隐公将要祭祀钟巫,在社圃斋戒,住在寪氏那里。十五日,公子翚让坏人在寪家刺杀隐公,立桓公为国君,并且讨伐寪氏,寪氏有人被杀害。
《春秋》: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
《左传》:羽父请杀桓公,将以求大宰。公曰:「为其少故也,吾将授之矣。使营菟裘,吾将老焉。」羽父惧,反谮公于桓公而请弑之。公之为公子也,与郑人战于狐壤,止焉。郑人囚诸尹氏,赂尹氏而祷于其主钟巫,遂与尹氏归而立其主。十一月,公祭钟巫,齐于社圃,馆于寪氏。壬辰,羽父使贼弑公于寪氏,立桓公而讨寪氏,有死者。不书葬,不成丧也。
《杨注》:狐壤,郑国地名,当在今河南省许昌市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