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曰:此篇论礼让仁孝之德,贤人君子之风,劝学立身,守道为政,叹美正乐,鄙薄小人,遂称尧、舜及禹、文王、武王。以前篇论孔子之行,此篇首末载贤圣之德,故以为次也。
子曰:「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王曰:「泰伯,周太王之长子。次弟仲雍,少弟季历。季历贤,又生圣子文王昌,昌必有天下,故泰伯以天下三让于王季。其让隐,故无得而称言之者,所以为至德也。」
○正义曰:此章论泰伯让位之德也。泰伯,周太王之长子。次弟仲雍,少弟季历。季历贤,又生圣子文王昌,昌必有天下,故泰伯三以天下让于王季。其让隐,故民无得而称言之者,故所以为至德,而孔子美之也。郑玄注云:「泰伯,周太王之长子。次子仲雍,次子季历。太王见季历贤,又生文王,有圣人表,故欲立之而未有命。太王疾,太伯因适吴、越采药,太王殁而不返,季历为丧主,一让也。季历赴之,不来奔丧,二让也。免丧之后,遂断发文身,三让也。三让之美,皆隐蔽不着,故人无得而称焉。」
○正义曰:云「泰伯,周太王之长子云云」者,《史记·吴世家》云:「泰伯弟仲雍,皆周太王之子,而王季历之兄也。季历贤,而有圣子昌,太王欲立季历以及昌,于是泰伯、仲雍二人乃奔荆蛮,文身断发,示不可用,以辟季历。季历果立,是为王季,而昌为文王。泰伯之奔荆蛮,自号句吴。荆蛮义之,从而归之千馀家,立为吴泰伯。泰伯卒,无子,弟仲雍立,是为吴仲雍。仲雍卒,子季简立。季简卒,子叔达立。叔达卒,子周章立。是时周武王克殷,求太伯、仲雍之后,得周章。周章已君吴,因而封之。乃封周章弟虞仲于周之北故夏墟,是为虞仲,列为诸侯。」是泰伯让位之事也。
子曰:「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葸,畏惧之貌,言慎而不以礼节之,则常畏惧。」
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马曰:「绞,绞刺也。」
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故旧不遗则民不偷。」包曰:「兴,起也。君能厚于亲属,不遗忘其故旧,行之美者,则民皆化之,起为仁厚之行,不偷薄。」
○正义曰:此章贵礼也。「子曰:恭而无礼则劳」者,劳谓困苦,言人为恭孙,而无礼以节之,则自困苦。「慎而无礼则葸」者,葸,畏惧之貌。言慎而不以礼节之,则常畏惧也。「勇而无礼则乱」者,乱谓逆恶。言人勇而不以礼节之,则为乱矣。「直而无礼则绞」者,正曲为直。绞谓绞刺也。言人而为直,不以礼节,则绞刺人之非也。「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故旧不遗则民不偷」者,君子,人君也。笃,厚也。兴,起也。偷,薄也。言君能厚于亲属,则民化之,起为仁行,相亲友也。君不遗忘其故旧,故民德归厚不偷薄也。
曾子有疾,召门弟子曰:「启予足,启予手。郑曰:「启,开也。曾子以为受身体于父母,不敢毁伤,故使弟子开衾而视之也。」
《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孔曰:「言此《诗》者,喻已常戒慎,恐有所毁伤。」
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小子!」周曰:「乃今日后,我自知免于患难矣。小子,弟子也。呼之者,欲使听识其言。」
○正义曰:此章言曾子之孝,不敢毁伤也。「曾子有疾,召门弟子曰:启予足,启予手」者,启,开也。曾子以为受身体于父母,不敢毁伤,故有疾恐死,召其门弟子,使开衾而视之,以明无毁伤也。「《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者,《小雅·小旻篇》文也。战战,恐惧。兢兢,戒慎。临深,恐坠。履薄,恐陷。曾子言此诗者,喻己常戒慎,恐有所毁伤也。「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小子」者,小子,弟子也。言乃今日后,自知免于患难矣。呼弟子者,欲使听识其言也。
曾子有疾,孟敬子问之。马曰:「孟敬子,鲁大夫仲孙捷。」
曾子言曰:「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包曰:「欲戒敬子,言我将死,言善可用。」
君子所贵乎道者三:动容貌,斯远暴慢矣;正颜色,斯近信矣;出辞气,斯远鄙倍矣。郑曰:「此道谓礼也。动容貌,能济济跄跄,则人不敢暴慢之;正颜色,能矜庄严栗,则人不敢欺诈之;出辞气,能顺而说之,则无恶戾之言入于耳。」
笾豆之事,则有司存。」包曰:「敬子忽大务小,故又戒之以此。笾豆,礼器。」
○正义曰:此章贵礼也。「曾子有疾,孟敬子问之」者,来问疾也。「曾子言曰: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者,曾子因敬子来问已疾,将欲戒之,先以此言告之,言我将死,言善可用也。「君子所贵乎道者三:动容貌斯远暴慢矣,正颜色斯近信矣,出辞气斯远鄙倍矣」者,此其所戒之辞也。道,谓礼也。言君子所崇贵乎礼者有三事也:动容貌,能济济跄跄,则人不敢暴慢之;正颜色,能矜庄严栗,则人不敢欺诞之;出辞气,能顺而说之,则无鄙恶倍戾之言入于耳也。人之相接,先见容貌,次观颜色,次交言语,故三者相次而言也。暴慢鄙倍,同是恶事,故俱云远。信是善事,故云近也。「笾豆之事,则有司存」者,敬子轻忽大事,务行小事,故又戒之以此。笾豆,礼器也。言执笾豆行礼之事,则有所主者存焉。此乃事之小者,无用亲之。
○正义曰:郑玄注《檀弓》云:「敬子,武伯之子,名捷。」是也。
○正义曰:案《春秋左氏传》魏颗父病困,命使杀妾以殉。又晋赵孟、孝伯并将死,其语偷。又晋程郑问降阶之道,郑然明以将死而有惑疾。此等并是将死之时,其言皆变常。而曾子云「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者,但人之疾患有深有浅,浅则神正,深则神乱。故魏颗父初欲嫁妾是其神正之时。曾子云「其言也善」,是其未困之日。且曾子,贤人,至困犹善。其中庸已下,未有疾病,天夺之魄,苟欲偷生,则赵孟、孝伯、程郑之徒不足怪也。
○正义曰:《周礼·天官》:「笾人掌四笾之实。」「醢人掌四豆之实。」郑注云:「笾,竹器如豆者,其容实皆四升。」《释器》云:「木豆谓之豆。竹豆谓之笾。」豆盛菹醢,笾盛枣栗,以供祭祀享燕,故云礼器也。
曾子曰:「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有若无,实若虚,犯而不校,包曰:「校,报也。言见侵犯不报。」
昔者吾友尝从事于斯矣。」马曰:「友,谓颜渊。」
○正义曰:此章称颜渊之德行也。「曾子曰: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有若无,实若虚,犯而不校」者,校,报也。言其好学持谦,见侵犯而不报也。「昔者吾友尝从事于斯矣」者,曾子云:「昔时我同志之友颜渊尝从事于斯矣。」言能行此上之事也。
曾子曰:「可以托六尺之孤,孔曰:「六尺之孤,幼少之君。」
可以寄百里之命,孔曰:「摄君之政令。」
临大节而不可夺也,大节,安国家,定社稷。夺,不可倾夺。
君子人与?君子人也。
○正义曰:此章论君子德行也。「曾子曰:可以托六尺之孤」者,谓可委托以幼少之君也。若周公、霍光也。「可以寄百里之命」者,谓君在亮阴,可当国摄君之政令也。「临大节而不可夺也」者,夺,谓倾夺。大节,谓安国家,定社稷。言事有可以安国家,定社稷,临时固守,群众不可倾夺也。「君子人与?君子人也」者,言能此已上之事,可以谓之君子人与?与者,疑而未定之辞。审而察之,能此上事者,可谓君子,无复疑也,故又云君子人也。
○正义曰:郑玄注此云:「六尺之孤,年十五已下。」言「已下」者,正谓十四已下亦可寄托,非谓六尺可通十四已下。郑知六尺年十五者,以《周礼·乡大夫职》云:「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以其国中七尺为二十,对六十,野云六尺对六十五,晚校五年,明知六尺与七尺早校五年,故以六尺为十五也。
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包曰:「弘,大也。毅,强而能断也。士弘毅,然后能负重任,致远路。」
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孔曰:「以仁为己任,重莫重焉。死而后已,远莫远焉。」
○正义曰:此章明士行也。「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者,弘,大也。毅,强而能断也。言士能弘毅,然后能负重任,致远路也。「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者,复明任重道远之事也。言仁以为己任,人鲜克举之,是他物之重,莫重于此焉。他人行仁,则日月至焉而已矣。士则死而后已,是远莫远焉。
子曰:「兴于《诗》,包曰:「兴,起也。言修身当先学《诗》。」
立于礼,包曰:「礼者,所以立身。」
成于乐。包曰:「乐所以成性。」
○正义曰:此章记人立身成德之法也。兴,起也。言人修身,当先起于《诗》也。立身必须学礼,成性在于学乐。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既学《诗》、《礼》,然后乐以成之也。
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由,用也。可使用而不可使知者,百姓能日用而不能知。
○正义曰:此章言圣人之道深远,人不易知也。由,用也。「民可使用之,而不可使知之」者,以百姓能日用而不能知故也。
子曰:「好勇疾贫,乱也。包曰:「好勇之人而患疾已贫贱者,必将为乱。」
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包曰:「疾恶太甚,亦使其为乱。」
○正义曰:此章说小人之行也。言好勇之人患疾己贫者,必将为逆乱也。人若本性不仁,则当以礼孙接,不可深疾之。若疾恶太甚,亦使为乱也。
子曰:「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馀不足观也已矣。」孔曰:「周公者,周公旦。」
○正义曰:此章戒人骄吝也。周公,周公旦也,大圣之人也,才美兼备。设人有周公之才美,使为骄矜,且鄙吝,其馀虽有善行,不足观也。言为鄙吝所揜弃也。
○正义曰:以春秋之世别有周公,此孔子极言其才美而云周公,恐与彼相嫌,故注者明之。
子曰:「三年学,不至于谷,不易得也。」孔曰:「谷,善也。言人三岁学,不至于善,不可得言必无也,所以劝人学。」
○正义曰:此章劝学也。谷,善也。言人勤学三岁,必至于善。若三岁学,不至于善,不可得言必无也,所以劝人学也。
子曰:「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包曰:「言行当常然。危邦不入,始欲往。乱邦不居,今欲去。乱谓臣弑君,子弑父。危者,将乱之兆。」
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
○正义曰:此章劝人守道也。「子曰:笃信好学」者,言厚于诚信而好学问也。「守死善道」者,守节至死,不离善道也。「危邦不入,乱邦不居」者,乱谓臣弑君,子弑父。危者,将乱之兆也。不入,谓始欲往,见其乱兆,不复入也。不居,谓今欲去,见其已乱,则遂去之也。「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者,言值明君则当出仕,遇暗主则当隐遁。「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者,耻其不得明君之禄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者,耻食污君之禄,以致富贵也。言人之为行,当常如此。
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孔曰:「欲各专一于其职。」
○正义曰:此章戒人侵官也。言不在此位,则不得谋此位之政。欲使各专一守于其本职也。
子曰:「师挚之始,《关雎》之乱,洋洋乎盈耳哉!」郑曰:「师挚,鲁大师之名。始,犹首也。周道衰微,郑、卫之音作,正乐废而失节。鲁大师挚识《关雎》之声,而首理其乱,有洋洋盈耳,听而美之。」
○正义曰:此章美正乐之音也。师挚,鲁太师名也。始犹首也。《关雎》,《周南》篇名,正乐之首章也。周道衰微,郑、卫之音作,正乐废而失节。鲁太师挚识《关雎》之声,而首理其乱者,洋洋盈耳,听而美之。
子曰:「狂而不直,孔曰:「狂者,进取宜直。」
侗而不愿,孔曰:「侗,未成器之人,宜谨愿。」
悾悾而不信,包曰:「悾悾,悫也,宜可信。」
吾不知之矣。」孔曰:「言皆与常度反,我不知之。」
○正义曰:此章孔子疾小人之性与常度反也。狂者,进取宜直,而乃不直。侗,未成器之人,宜谨愿,而乃不愿。悾悾,悫也,谨悫之人,宜信,而乃不信。此等之人,皆与常度反,我不知之也。
子曰:「学如不及,犹恐失之。」学自外入,至熟乃可长久。如不及,犹恐失之。
○正义曰:此章劝学也。言学自外入,至熟乃可长久,故勤学汲汲,如不及,犹恐失之也,何况怠惰而不汲汲者乎?
子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焉。」美舜、禹也。言已不与求天下而得之。巍巍,高大之称。
○正义曰:此章美舜、禹也。巍巍,高大之称。言舜、禹之有天下,自以功德受禅,不与求而得之,所以其德巍巍然高大也。
子曰:「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孔曰:「则,法也。美尧能法天而行化。」
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包曰:「荡荡,广远之称。言其布德广远,民无能识其名焉。」
巍巍乎,其有成功也。功成化隆,高大巍巍。
焕乎,其有文章。焕,明也。其立文垂制又着明。
○正义曰:此章叹美尧也。「子曰: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惟天为大,唯尧则之」者,则,法也。言大矣哉,尧之为君也!聪明文思,其德高大。巍巍然有形之中,唯天为大,万物资始,四时行焉,唯尧能法此天道而行其化焉。「荡荡乎,民无能名焉」者,荡荡,广远之称。言其布德广远,民无能识其名者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者,言其治民功成化隆,高大巍巍然。「焕乎,其有文章」者,焕,明也。言其立文垂制又着明也。
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孔曰:「禹、稷、契、皋陶、伯益。」
武王曰:「予有乱臣十人。」马曰:「乱,治也。治官者十人,谓周公旦、召公奭、太公望、毕公、荣公、太颠、闳夭、散宜生、南宫适,其一人谓文母。」
孔子曰:「才难,不其然乎?唐、虞之际,于斯为盛。有妇人焉,九人而已。孔曰:「唐者,尧号。虞者,舜号。际者,尧舜交会之间。斯,此也。言尧、舜交会之间,比于周,周最盛,多贤才,然尚有一妇人,其馀九人而已。大才难得,岂不然乎。」
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可谓至德也已矣。」包曰:「殷纣淫乱,文王为西伯而有圣德,天下归周者三分有二,而犹以服事殷,故谓之至德。」
○正义曰:此章论大才难得也。「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者,言帝舜时,有大才之臣五人,而天下大治。五人者,禹也,稷也,契也,皋陶也,伯益也。「武王曰:予有乱臣十人」者,乱,治也。周武王曰:我有治官之臣十人者,谓周公旦也,召公奭也,太公望也,毕公也,荣公也,太颠也,闳夭也,散宜生也,南宫适也,其一人谓文母也。「孔子曰:才难,不其然乎?唐、虞之际,于斯为盛。有妇人焉,九人而已」者,记者举舜及武王之时大才之人于上,遂载孔子之言于下。唐者,尧号。虞者,舜号。际者,尧舜交会之间也。斯,此也。言尧、舜交会之间,比于此周,周最为盛,多贤才也,然尚有一妇人,其馀九人而已。大才难得,岂不然乎?」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者,此孔子因美周文王有至圣之德也。言殷纣淫乱,文王为西伯而有圣德,天下归周者三分有二,而犹以服事殷,故谓之至德也。
○正义曰:案《史记》及《舜典》,禹名文命,鲧之子也,舜命作司空,平水土之官也。稷,名弃,帝喾之子也,舜命为后稷,布种百谷之官也。契亦帝喾之子也,佐禹治水有功,舜命作司徒,布五教之官也。皋陶,字廷坚,颛顼之后,舜命作士,理官也。伯益,皋陶之子,舜命作虞官,掌山泽之官也。
○正义曰:云「乱,治也」。《释诂》文。云「十人,谓周公旦」以下者,先儒相传为此说也。案《史记·世家》云:周公名旦,武王之弟也,封于鲁,食菜于周,谓之周公。召公名奭,与周同姓,封于燕,食邑于召,谓之召公。「太公望,吕尚也,东海上人。其先祖尝为四岳,佐禹平水土甚有功。虞、夏之际,封于吕。本姓姜氏,从其封姓,故曰吕尚。吕尚盖尝穷困,年老矣,以鱼钓好周西伯。西伯将猎,卜之,曰『所获非龙非彨,非虎非熊,所获霸王之辅』。于是周西伯猎,果遇太公于渭之阳,与语大说,曰:『自吾先君太公曰:当有圣人适周,周以兴。子真是邪?吾太公望子久矣。』故号之曰太公望,载与俱归,立为太师」。刘向《别录》曰:「师之,尚之,父之,故曰师尚父。」父亦男子之美号。《孙子兵法》曰:「周之兴也,吕牙在殷。」则牙又是其名字。武王已平商而王天下,封师尚父于齐。毕、荣皆国名,入为天子公卿。毕公,文王庶子。太、闳、散、南宫皆氏。颠、夭、宜生、适皆名也。文母,文王之后,大姒也,从夫之谥,武王之母,谓之文母。《周南》、《召南》言后妃夫人者,皆是也。
○正义曰:云「唐者,尧号。虞者,舜号」者,《史记》诸书皆言,尧、帝喾之子,帝挚之弟,喾崩,挚立。挚崩,乃传位于尧。《书传》云:「尧年十六,以唐侯升为天子。」遂以为号,或谓之陶唐氏。《书》曰:「惟彼陶唐。」《世本》云:「帝尧为陶唐氏。」韦昭云:「陶唐皆国名,犹汤称殷商也。」案经传,契居商,故汤以商为国号。后盘庚迁殷,故殷、商双举。历检《书传》,未闻帝尧居陶而以陶冠唐。盖以二字为名,所称或单或复也。舜之为虞,犹禹之为夏。《外传》称禹氏曰有夏,则如舜氏曰有虞。颛顼已来,地为国号,而舜有天下号曰有虞氏,是地名也。王肃云:「虞,地也。」皇甫谧云:「尧以二女妻舜,封之于虞,今河东太阳山西虞地是也。」然则舜居虞地,以虞为氏。尧封之虞,为诸侯。及王天下,遂为天子之号。故从微至着,常称虞氏。
○正义曰:云「殷纣淫乱」者,纣为淫乱,《书传》备言,若《泰誓》云「沈湎冒色,敢行暴虐」之类是也。云「文王为西伯而有圣德」者,郑玄《诗谱》云:「周之先公曰太王者,避狄难,自豳始迁焉,而修德建王业。商王帝乙之初,命其子王季为西伯。至纣,又命文王典治南国江汉汝坟之诸侯,是谓文王,继父之业为西伯也。」殷之州长曰伯,谓为雍州伯也。《周礼》「八命作牧」,殷之州牧盖亦八命。如《旱麓》传云:「九命然后锡以秬鬯圭瓒。」《孔丛》云:「羊容问于子思,曰:『古之帝王中分天下而二公治之,谓之二伯。周自后稷封为王者之后,大王、王季皆为诸侯,奚得为西伯乎?』子思曰:『吾闻诸子夏云,殷王帝乙之时,王季以九命作伯于西,受圭瓒秬鬯之锡,故文王因之,得专征伐。』」此诸侯为伯,犹周、召分陕。皇甫谧亦云:「王季于帝乙殷王之时,赐九命为西长,始受圭瓒秬鬯。」皆以为王季受九命作东西大伯。郑不见《孔丛》之书,《旱麓》之笺不言九命,则以王季为州伯也。文王亦为州伯,故《西伯戡黎》注云:「文王为雍州之伯,南兼梁、荆,在西,故曰西伯。」文王之德优于王季,文王尚为州伯,明王季亦为州伯也。《楚辞·天问》曰:「伯昌号衰,秉鞭作牧。」王逸注云:「伯谓文王也。鞭以喻政,言纣号令既衰,文王执鞭持政为雍州牧。」《天问》,屈原所作,去圣未远,谓文王为牧,明非大伯也,所以不从毛说。言「至纣又命文王」者,既以继父为伯,又命之使兼治南国江汉汝坟之诸侯。《周本纪》云:「季历娶大任,生昌,有圣瑞。古公曰:『我世当有兴者,其在昌乎?』」后果受命为文王也。云「天下归周者三分有二,而犹服事殷」者,郑玄又云:「于时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故雍、梁、荆、豫、徐、杨之人咸被其德而从之。」郑既引《论语》三分有二,故据《禹贡》州名指而言之,雍、梁、荆、豫、徐、杨归文王,其馀冀、青、兖属纣,九州而有其六,是为三分有其二也。《书传》云:「文王率诸侯以事纣。」是犹服事殷也。纣恶贯盈,文王不忍诛伐,犹服事之,故谓之至德也。
子曰:「禹,吾无间然矣。孔曰:「孔子推禹功德之盛美,言己不能复间其间。」
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马曰:「菲,薄也。致孝鬼神,祭祀丰絜。」
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孔曰:「损其常服,以盛祭服。」
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包曰:「方里为井,井间有沟,沟广深四尺。十里为成,成间有洫,洫广深八尺。」
禹,吾无间然矣。」
○正义曰:郑玄注此云:「黻,是祭服之衣。冕,其冠也。」《左传》「晋侯以黻冕命士会」亦当然也。黻,蔽膝也。祭服谓之黻,其他谓之韠,俱以韦为之,制同而色异。韠,各从裳色。黻,其色皆赤,尊卑以深浅为异,天子纯朱,诸侯黄朱,大夫赤而已。大夫以上,冕服悉皆有黻,故禹言黻冕。《左传》亦言黻冕,但冕服自有尊卑耳。《周礼·司服》云:「王之服,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则衮冕,享先公飨射则鷩冕,祀四望山川则毳冕,祭社稷五祀则希冕,祭群小祀则玄冕。」「孤之服,自希冕而下。」《左传》士会黻冕,当是希冕也。此禹之黻冕,则六冕皆是也。
○正义曰:「方里为井,井间有沟,沟广深四尺。十里为成,成间有洫,洫广深八尺」者,案《考工记》:「匠人为沟洫。耜广五寸,二耜为耦。一耦之伐,广尺深尺谓之畎。田首倍之,广二尺深二尺谓之遂。九夫为井,井间广四尺深四尺谓之沟。方十里为成,成间广八尺深八尺谓之洫。方百里为同,同间广二寻深二仞谓之浍。」郑注云:「此畿内采地之制。九夫为井。井者,方一里,九夫所治之田也。采地制井田异于乡遂及公邑。三夫为屋。屋,具也。一井之中,三屋九夫,三三相具以出赋税。共治沟也,方十里为成,成中容一甸,甸方八里出田税,缘边一里治洫。方百里为同,同中容四都六十四成,方八十里出田税,缘边十里治浍。」是沟洫之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