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曰:案《乐记》云:「乐者,乐也,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也。」《说文》云:「乐,五声八音之总名。象鼓鞞之形。木,虡也。白,歌也。又象锺磬也。」五声者,商、角、宫、征、羽也。《律历志》云:「商之为言章也,物成孰可章度。角,触也。物触地而出,戴芒角也。宫,中也。居中央,畅四方,唱始施生,为四声纲也。征,祉也,物盛大而繁祉也。羽,宇也,物聚藏宇覆之也。」又云:「八音:土曰埙,匏曰笙,皮曰鼓,竹曰管,丝曰弦,石曰磬,金曰锺,木曰柷。」此篇总释五声之名及八音之器,故名「释乐」也。
宫谓之重,商谓之敏,角谓之经,征谓之迭,羽谓之柳。皆五音之别名。其义未详。○征,之矢反。
○释曰:案此文则宫一名重,商一名敏,角一名经,征一名迭,羽一名柳。但未见义所出也。
○释曰:云「皆五音」者,案郑玄注《乐记》云「杂比曰音」,谓宫、商、角、征、羽清浊相杂和比谓之音。「单出曰声」,谓五声之内唯单有一声,更无馀声相杂也。然则初发口单出者谓之声,众声和合成章谓之音,金、石、干、戚、羽、旄谓之乐,则声为初,音为中,乐为末。此云五音者,举中而言也。云「之别名」者,谓重、敏、经、迭、柳是宫、商、角、征、羽之别名也。云「其义未详」者,以《尔雅》之作以释六艺,今经典之中无此五名,或在亡逸中,不可得而知其义,故未详。案孙叔然云:「宫浊而迟,故曰重也。」孙氏虽有此说,更无经据,故不取也。
大瑟谓之洒。长八尺一寸,广一尺八寸,二十七弦。○洒,所蟹反。
○释曰:瑟者,登歌所用之乐器也,故先释之。《世本》曰:「庖牺作五十弦,黄帝使素女鼓瑟,哀不自胜,乃破为二十五弦,具二均声。」《礼图》旧云:「雅瑟长八尺一寸,广一尺八寸,二十三弦,其常用者十九弦,其馀四弦谓之番。番,赢也。颂瑟长七尺二寸,广尺八寸,二十五弦,尽用之。」熊氏云:「瑟两头有孔,其在厎下者名越。」《乡饮酒礼》云:「二人皆左何瑟,后首,挎越。」注云:「越,瑟下孔也。」《燕礼》云:「小臣左何瑟,面鼓,执越。」注云:「越,瑟下孔也。若用之祭祀,则练其弦,疏其越。《乐记》云:「《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郑注云:「朱弦,练朱弦,练则声浊。越,瑟下孔也。画疏之,使声 迟也。以其不练则体劲而声清,练则丝熟而声浊也。疏,通也。使两头孔相连而通也。孔小则声急,孔大则声迟故也。其大者别名洒。孙叔然云:「音多变,布如洒出也。」郭云「二十七弦」,未见所出。
大琴谓之离。或曰琴大者二十七弦,未详长短。《广雅》曰:「琴长三尺六寸六分,五弦。
○释曰:《琴操》曰:「伏羲作琴。」《世本》云:「神农作琴。」《白虎通》曰:「琴者禁也,禁止于邪,以正人心也。」琴之大者别名离也。孙叔然云:「音多变,声流离也。」云「或曰琴大者二十七弦,未详长短」者,或人言琴有二十七弦,是琴之大者也,但未详其长短耳。云「《广雅》曰:琴长三尺六寸六分,五弦」者,此常用之琴也,象三百六十六日,五弦象五行,大弦为君,小弦为臣,文王、武王加二弦,以合君臣之恩也。又五弦第一弦为宫,其次商、角、征、羽,文武二弦为少宫、少商。又《琴操》曰:「广六寸,象六合也。」又上曰池,言其平。下曰滨,言其服。前广后狭,象尊卑,上圆下方,法天地。然琴为乐器,通见《诗》、《书》,故此释之也。
大鼓谓之鼖,鼖长八寸。○鼖,坟。
小者谓之应。《诗》曰「应朄县鼓」,在大鼓侧。○应音膺。
○释曰:别鼓大小之名也。鼓之大者名鼖。《周礼鼓人职》曰:「以鼖鼓鼓军事是也。」其小者名应,言声应于大鼓也。李巡云:「小者声音相承,故曰应也。」孙炎云:「和应大鼓也。」
○释曰:知者案《考工记》人为鼓,「长八尺,鼓四尺,中围加三之一,谓之鼖」。后郑注云:「中围加三之一者,加于面之围以三分之一也。面四尺,其围十二尺,加以三分一,四尺,则中围十六尺,径五尺三寸三分寸之一也。今以合二十版,则版六寸三分寸之二耳。大鼓谓之 鼖,以鼖鼓鼓军事。郑司农云鼓四尺,谓革所蒙者广四尺。」○注「《诗》曰」至「鼓侧」。○释曰:「应朄县鼓」,《周颂•有瞽》篇文也。郑笺云:「朄,小鼓,在大鼓旁。应,鼙之属也。」案朄,引也,谓击小鼓引乐声。
大磬谓之毊。毊形似犁錧,以玉石为之。○毊,虚骄反。
○释曰:磬,乐器名也,以玉石为之。《世本》曰:「无句作磬。」《释名》云:「磬,罄也,声坚罄罄然。」《考工记》曰:「磬氏为磬,倨句一矩有半,其博为一,股为二,鼓为三。参分其股博,去一以为鼓博。参分其鼓博,以其一为之厚。已上则磨其旁,已下则磨其端。」是其制也。大者名毊。孙炎云:「毊,乔也。乔,高也。谓其声高也。」李巡云:「大磬声清燥也,故曰毊。毊,操也。注「毊形」至「为之」。○释曰:《字林》云:「錧,田器也。」自江而南呼犁刃为錧,此毊形似犁錧,但大尔。云「以玉石为之」者,《左传》云:「玉磬纪 甗。」又八音谓磬为石。故知「以玉石为之」也。
大笙谓之巢,列管瓠中,施簧,管端大者十九簧。
小者谓之和。十三簧者。《乡射记》曰:「三簧一和而成声。」
○释曰:《世本》云:「随作笙。」《礼记》曰:「女娲之笙簧。」《释名》曰:「笙,生也。象物贯地而生。」《说文》云:「笙,正月之音。物生,故谓之笙。」有十三簧,象凤之身。」其大者名巢。巢,高也。言其声高。小者名和。李巡云:「小者声少,音相和也。」孙炎云:「应和于笙。」
○释曰:瓠,匏也,以匏为底,故八音谓笙为匏。簧者,笙管之中金薄钅叶也。笙管必有簧,故或谓笙为簧。《诗•王风》云:「左执簧。」是也。大者十九簧,以时验而言也。
○释曰:云「十三簧」者,郑司农注《周礼》亦云「十三簧」,相传为然。云「《乡射记》曰:三笙一和而成声」者,彼郑注云:「三人吹笙,一人吹和。」是也。
大篪谓之沂。篪以竹为之,长尺四寸,围三寸,一孔上出,一寸三分,名翘,横吹之。小者尺二寸。《广雅》云:「八孔。」○篪,池。沂,银。
○释曰:李巡曰:「大篪其声悲一也。」孙炎曰:「篪声悲。沂,悲也。」《释名》曰:「篪,啼也,声如婴儿啼。」郭云:「篪以竹为之,长尺四寸,围三寸,一孔上出寸三分,名翘,横吹之。小者尺二寸。《广雅》云:『八孔。』」郑司农注《周礼》云:「篪七空。」盖不数其上出者,故七也。
大埙谓之嘂。埙,烧土为之,大如鹅子,锐上,平底,形如称锤,六孔。小者如鸡子。○埙,喧。嘂,叫。
○释曰:《说文》云:「埙,乐器名。从土,熏声。」埙、埙古今字。《释名》云:「埙,喧也,声浊喧喧然。」大埙名嘂。孙炎曰:「音大如叫呼声。」郭云:「埙,烧土为之,大如鹅子,锐上,平底,形如称锤,六孔。小者如鸡子。」《周礼•小师》注云:「埙,烧土为之,大如雁卵。」郑司农亦云「六孔」,是相传为然也。《世本》云:「暴辛公作埙。苏成公作篪。」谯周《古史》云:「古有埙篪,尚矣。周幽王时暴辛公善埙,苏成公善篪,记者因以为作,谬矣。」《世本》之谬,信如周言。其云苏公、暴公所善,亦未知所出。盖以《诗•小雅》云:「伯氏吹埙,仲氏吹篪。」苏公剌暴公也,故致斯谬。
大钟谓之镛,《书》曰:「笙镛以间。」亦名鑮。○鑮音博。
其中谓之剽,小者谓之栈。
○释曰:此别钟大小之名也。《说文》云:「钟,乐器也。」《世本》云:「垂作钟。」《考工记》:「凫氏为钟。」《释名》曰:「钟,空也,内空受气多。」其大者名镛。李巡曰:「大钟,音声大。镛,大也。」孙炎曰:「镛,深长之声。」又名鑮。《大射礼》云:「乐人宿县于阼阶东,笙磬西面,其南笙钟,其南鑮。」郑云:「鑮,如钟而大。」是也。其不大不小者,名剽。孙炎曰:「剽者,声轻疾也。」李巡云:「其中微小,故曰剽。剽,小也。其小者名栈。李巡云:「栈,浅也。」东晋太兴元年,会稽剡县人家井中得一钟,长三寸,口径四寸,上有铭古文,云栈,钟之小者,既长三寸,自然浅也。
○释曰:《尚书•益稷》篇文也。
大箫谓之言,编二十三管,长尺四寸。
小者谓之筊。十六管,长尺二寸。箫,一名籁。○筊,音交。
○释曰:此别箫大小之名也。《风俗通》云:「舜作箫。其形参差,以象凤翼。十管,长二尺。」《博雅》曰:「箫大者二十三管,无底。小者十六管,有底。」其大者名言。李巡曰:「大箫,声大者言言也。」郭云:「编二十三管,长尺四寸。」其小者名茭。李巡曰:「小者声扬而小,故言茭。茭,小也。」郭云:「十六管,长尺二寸。箫,一名籁。」又《通卦验》云:「箫长尺四寸,其言管数、长短虽异,要是编小竹管为之耳。」
大管谓之簥,管长尺,围寸,并漆之,有底。贾氏以为如篪,六孔。」○簥,娇。
其中谓之篞,小者谓之篎。篞,乃结切。篎音眇。
○释曰:别管大小之名也。大管名簥。李巡云:「声高大,故曰簥。簥,高也。郭云:「管长尺,围寸,并漆之,有底。贾氏以为如篪,六孔。」《小师》注云:「管如笛,形小,并两管而吹之。今大予乐官有之。」是也。其中不大不小者,名篎。
大钥谓之产,钥如笛,三孔而短小。
其中谓之仲,小者谓之箹。
○释曰:钥,乐器名。其大者名产,其中者名仲,小者名箹。郭云:「钥如笛,三孔而短小。」《广雅》云:「七孔。」《周礼》:「笙师掌教吹钥。」郑注云:「钥如笛,三空。」《诗•邶风》云:「左手执钥。」毛传云:「钥六孔。」所见异也。
徒鼓瑟谓之步,独作之。
徒吹谓之和,徒歌谓之谣,《诗》云:「我歌且谣。」○吹,昌睡切。和,去声。
徒击鼓谓之咢,《诗》云:「或歌或咢。」○咢,五各切。
徒鼓钟谓之修,徒鼓磬谓之寋。未见义所出。○寋,纪展切。
○释曰:凡八音备作曰乐,一音独作,不得乐名,故此辨其异名也。徒,空也。郑注《周礼•小师》云:「出音曰鼓。」空作一器以出其音者,谓之徒鼓.故郭云「独作之」也。
○释曰:此《魏风•园有桃》篇文也。毛传云:「曲合乐曰歌,徒歌曰谣。」孙炎云:「声消摇也。」
○释曰:《大雅•行苇》篇文也。毛传云:「歌有比于琴瑟也,徒击鼓曰咢。」孙炎云:「声惊咢也。」
所以鼓柷谓之止,柷如漆桶,方二尺四寸,深一尺八寸,中有椎柄,连底桐之,令左右击。止者,其椎名。○柷,昌孰切。
所以鼓敔谓之籈。敔如伏虎,背上有二十七鉏铻,刻以木,长尺,栎之,籈者其名。○籈音真。
○释曰:此别柷敔之名也。《周礼》:「小师掌教鼓鼗柷敔。」柷敔皆以木为之,故《大师》注云:「木柷敔也。」《礼记》谓之椌楬。所以鼓动其柷以出其音者名止,所以鼓动其敔以出其音者名籈。郭云:「柷如漆桶,方二尺四寸,深一尺八寸,中有椎柄,连底桐之,令左右击。止者,其椎名。」「敔如伏虎,背上有二十七鉏铻,刻以木,长尺,栎之,籈者其名。」《皋陶谟》云:「合止柷敔。」郑注云:「柷,状如漆桶,中有椎,合之者投椎于其中而撞之。敔,状如伏虎,背上刻之,所以鼓之以止乐。」此等形状,盖依汉之大予乐而知之。
大鼗谓之麻,小者谓之料。麻者音概而长也,料者声清而不乱。○鼗,桃。料,聊。
○释曰:《诗•颂》云:「鼗磬柷敔。」郑注《小师职》云:「鼗如鼓而小,持其柄摇之,旁耳还自击。」一名麻。其小者名料。麻者音概而长也,料者声清而不乱。
和乐谓之节。
○释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谓之和乐。乐和则应节。《乐记》云:「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是也。《乐记》又云:「大业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此对文尔。总而言之,则礼乐相将,故此和乐亦谓之节。一云:节,乐器名,谓相也。《乐记》云:「治乱以相。」郑注云:「相即拊也,亦以节乐。拊者以韦为表,装之以糠。糠一名相,因以名焉。」言治理奏乐之时,击拊以辅相于乐,而为节也。既以柷作乐,以敔止乐,故以节为和乐,义所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