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沓藏书

卷一·周纪·汉纪上

钦定四库全书

资治通鉴考异卷一

宋 司马光。 撰

周纪

安王二十五年,鲁穆公薨,子共公奋立司马迁《史记》六国表》:「周威烈王十九年甲戌,鲁穆公元年。烈王元年丙午,共公元年」。显王十七年己巳,康公元年。二十六年戊寅,景公元年。赧王元年丁未,平公元年。二十年丙寅。文公元年四十三年己丑,顷公元年五十九年乙巳,周亡」。秦庄襄王元年壬子,楚灭鲁」。按二年,家穆公三十三年卒,若元甲戌,终乙巳,则是三十 也。共公一十二年卒,若元丙午,终戊辰,则是二十三年也。康公九年卒,景公二十五年卒,平公二十二年卒,若元丁未,终乙丑,则是十九年也。文公二十三年卒,顷公二十四年楚灭鲁。班固《汉书律歴志》「文公」作「缗公」。其在位之年与《世家》异者,惟平公二十年耳。《本志》自鲁僖公五年正月辛亥朔旦冬至推之,至成公十二年正月庚寅朔旦冬至,定公七年正月己巳朔旦冬至,元公四年正月戊申朔旦冬至,康公四年正月丁亥朔旦冬至。缗公二十二年正月丙寅朔旦冬至。汉髙祖八年十一月乙巳朔旦冬至,武帝元朔六年十一月甲申朔旦冬至。元帝初元二年十一月癸亥朔旦冬至,其间相距皆七十六年,此最为得实。又与《鲁世家注》皇甫谧所纪歳次皆合,今从之。《六国表》差谬,难可尽据也。

显王七年,燕桓公薨,子文公立《史记》、《苏秦传》谓之燕文侯。按春秋时,北燕简公已称公,文公之子易王寻称王,岂文公独称侯乎?今从《世家》

三十六年,苏秦约六国从。《史记苏秦传》:秦兵不敢闚函谷闗十五年。又云:其后秦使犀首欺齐、魏,与其伐赵,苏秦去赵而从约皆解。齐、魏伐赵,败从约,止在明年耳,其自相违戾如此!《秦本纪》:「惠文王七年,公子卬与魏战,虏其将龙贾」。后二年事耳,乌在其不闚函谷十五年乎!此出于游谈之士夸大苏秦而云尔。今不取。

慎靓王二年,魏惠王薨,子襄王立。《史记魏世家》云:惠王三十六年卒,子襄王立。襄王十六年卒,子哀王立。哀王二十三年卒,子昭王立。《六国表:惠王元辛亥终。丙戌,襄王元丁亥终。壬寅,哀王元癸卯,终乙丑。按杜预《春秋后序》云:太康初,汲县有发旧冡者,大得古书。其《纪年篇》起自夏、殷、周,皆三代王事,无诸国别也。惟《特记晋国起自殇叔,次文侯、昭侯以至曲沃庄伯,皆用夏正。编年相次,晋国灭,独记魏事,下至魏哀王之二十年,盖魏国之史记也。哀王于《史记》:襄王之子,惠王之孙也。《古书纪年篇》,惠王三十六年改元,从一年始,至十六年而称惠成王,卒即惠王也。疑《史记》误分惠成之世以为后王年也。哀王二十三年乃卒,故特不称諡,谓之「今王」。裴駰《魏世家注》引和峤云:「《纪年》起自黄帝,终于魏之今王。今王者,魏惠成王子。按《太史公书》,惠成王但言惠王,惠王子曰襄王,襄王子曰哀王,惠王三十六年卒,襄王立,十六年卒,并惠襄为五十二年。今按古文惠成王立三十六年,改元称一年,改元。后十七年卒。《太史公书》为误,分惠成之世以为二王之年数也。《世本》,惠王生襄王而无哀王」,然则今王者,魏襄王也。彼既魏史所书魏事必得其真,今从之。

赧王五十七年,魏新垣行说赵欲帝,秦鲁仲连折之。《史记鲁仲连传》云:新垣衍谢请出,不敢复言帝秦。秦将闻之,为却军五十里」。按仲连所言,不过论帝秦之利害耳,使新垣衍慙怍而去则有之,秦将何预而退军五十里乎?此亦游谈者之夸大也。今不取。

汉纪上

太祖元年十月,沛公至霸上。《史记、汉书》、荀恱汉纪》,皆云「是月,五星聚东井。按魏收《后魏书髙允传》:崔浩集诸术士考校汉元以来日月薄蚀、五星行度,并讥前史之失,别为魏歴,以示允。允曰:「善言逺者,必先验于近。且汉元年冬十月,五星聚于东井,此乃歴术之浅事。今讥汉史而不觉此谬,恐后之讥今,犹今之讥古」。浩曰:「所谬云何?」允曰:「按《星传》,金、水二星常附日而行,冬十月日旦在尾、箕,昬没于申南,而东井方出于寅北,二星何因背日而行?是史官欲神其事,不复推之于理。浩曰:「欲为变者何所不可,君独不疑三星之聚,而怪二星之坐者咸怪东宫。  曰:此不可以空言争,宜更审之。时游雅曰:髙君长于厯,当不虚言也。后歳馀浩谓允曰:「先所论者,本不经心,及更考究,果如君语。以前三月聚于东井,非十月也」。今从之,十月不言五星聚。

三年,郦生劝汉主据敖仓,又请说齐王。《史记》、《汉书》皆以食其劝取敖仓及请说齐合为一事,独刘向《新序》分为二。臣谓分为二者是。

五年九月壬子,立卢绾为燕王。《史记》、《汉书》、《髙纪》于此皆云「使丞相哙将兵平代地」。按《樊哙传》,从平韩王信,乃迁左丞相。是时未为丞相,又代地无反者。《哙传》亦无此事,疑《纪》误。

十年五月,太上皇崩。七月癸卯,葬《汉书》:「五月,太上皇后崩」。「七月癸卯,太上皇崩,葬万年」。荀《纪》五月无「后」字,七月无「崩」字,盖荀恱之时,《汉书》本尚未讹谬故也。今从之

徙周昌为赵相,以赵尧为御史大夫。《史记》《汉书张良传》皆云:十二年,上击黥布还,愈欲易太子。按《百官表》,「十年,赵尧为御史大夫」。则是时太子位已定,今从之。

十一年二月丙午,立皇子恢为梁王。《汉书诸侯王表》作「三月丙午」。按刘羲叟长厯》三月丙辰朔,无丙午。今从《史记》、《年表》。

七月,立皇子长为淮南王。《史记诸侯年表》云:十二月庚子,厉王长元年」。《汉书诸侯王表》:十月庚午立」。今从《汉书帝纪》。

上欲使太子击黥布太子,客使吕释之夜见吕后,史记、汉书皆云吕泽夜见吕后,按恩泽侯表有周吕侯泽,建成侯释之。今此上云建成侯而下云吕泽恐误,当为释之。是又留侯世家:上欲废太子,立戚夫人子赵王如意,大臣多諌争,未能得坚决者也。吕后恐不知所为。人或谓吕后曰:留侯善画计厕,上信用之。吕后乃使建成侯吕泽劫留侯曰:君常为上谋臣,今上易太子,君安得髙枕而卧乎?留侯曰:始,上数在困急之中,幸用臣厕,今天下安定,以爱欲易太子,骨肉之间,虽臣等百馀人何益!吕泽强要曰:为我画计。留侯曰:此难以口舌争也,顾上有不能致者,天下有四人。四人者,年老矣,皆以为上慢侮人,故逃匿山中,义不为汉臣。然上高此四人,今公诚能无爱,金玉璧帛,合太子为书,卑辞安车,因使辩士固请,宜来来以为客,时时从入朝,令上见之,则必异而问之,问之,上知此四人贤,则一助也。于是吕后令吕泽使人奉太子书,卑辞厚礼,迎此四人,四人至,客建成侯所。上欲使太子击黥布,四人相谓曰:凡来者将以存太子。太子将兵事危矣。乃说建成侯云云。上遂自行。上破布归,置酒,太子侍,四人从太子,年皆八十有馀,须眉皓白,衣冠甚伟。上怪问之,曰:彼何为者?四人前对,各言名姓,曰东园公角里先生、绮里季夏黄公。上乃大惊曰:吾求公数歳公辟逃我,今公何自从吾儿游乎?四人皆曰:陛下轻士善骂,臣等义不受辱,故恐而亡匿。窃闻太子为人仁孝恭敬爱士,天下莫不延颈欲为太子死者,故臣等来耳。上曰:烦公幸卒调护太子,四人为寿已毕,起去,上目送之,召戚夫人指示四人者曰:我欲易之,彼四人辅之,羽翼已成,难动矣,吕氏真而主矣。戚夫人泣上曰:为我楚舞,吾为若楚歌歌曰:鸿鹄髙飞,一举千里,羽翮已就,横絶四海,横絶四海,当可柰何!虽有矰缴,尚安所施?歌数阕,戚夫人嘘唏流涕。上起去,罢酒,竟不易太子者,留侯本招此四人之力也。按髙祖罡猛伉厉,非畏搢绅讥议者也,但以大臣皆不肯从,恐身后赵王不能独立,故不为耳。若决意欲废太子立,如意不顾义理,以留侯之久故亲信,犹云非口舌所能争,岂山林四叟片言遽能柅其事哉?借使四叟实能柅其事,不过汚髙祖数寸之刃耳,何至悲歌云羽翮已成,矰缴安施乎?若四叟实能制髙祖,使不敢废太子,是留侯为子立党以制其父也,留侯岂为此哉!此特辩士欲夸大四叟之事,故云然。亦犹苏秦约六国从秦兵不敢闚函谷闗。十五年,鲁仲连折新垣衍,秦将闻之,却军五十里耳。凡此之类,皆非事实。司马迁好事,多爱而采之,今皆不取。

十二年十一月,陈豨反,汉击斩豨。《卢绾传》云:汉使樊哙击斩豨。按斩豨者周勃,非哙也。

四月甲辰,帝崩于长乐宫。汉书云:吕后与审食其谋,尽诛诸将。郦商见审食其说以「如此大臣内畔,诸将外反,亡可蹻足待也。审食其入言之,乃以丁未发䘮。按吕后虽暴戾,亦安敢一旦尽诛大臣!又时陈平不在荥,樊哙不在代,此说恐妄,今不取。

惠帝三年,季布曰:「前匈奴围髙帝于平城,季布传云:「前陈豨反于代时,匈奴围髙帝于平城。按平城之围,乃韩王信反,非豨反也。

髙后元年,大谒者张释、《史记文帝本纪及惠景间侯者表》、《汉书匈奴传皆作「泽」。《史记吕后本纪:「八年中,大谒者「张释」,汉书纪作「释卿」,《恩泽侯表及周勃传皆云张释、顔师古注曰:荆燕吴传云「张释」,今从史记吕后本纪、汉书恩泽侯表、周勃传。

郦侯台,《汉书外戚侯表》及《髙五王传》皆作「鄜侯」,今从《史记》、本《纪》、《功臣侯表》。二年十一月,吕肃王台薨。《史记本纪》:髙后元年,立孝惠子不疑为恒山王,吕台为吕王。二年,恒山王薨。十一月,吕王台薨。《年表》,二人皆以元年薨。《汉书本纪》,元年立,不疑吕台産禄通为王,二年不疑薨。《年表》元年不疑。及吕台为王,二年皆薨。盖《史记年表》「薨」字应在二年,误书于元年耳。其实二人皆以二年薨,《汉书》、《本纪》云産禄通为王,亦误也。

五月,封楚元王子郢、客、齐悼惠、子章皆为侯。《史记髙后纪》在元年。今从《汉书王子侯表》。

六年夏,张敖卒。《史记吕后本纪》,敖卒在明年六月。按《史记功臣表》,髙后六年,敖卒。《汉书功臣表》,敖以髙祖九年封,十七年薨。盖《本纪》之误。

七年七月,封刘泽为琅邪王《史记世家》、《汉书列传》皆云田生先说张卿令风大臣立吕産为吕王,然后说令王泽。按太后自以吕王嘉骄恣废之,以産代为吕王産,非始封于吕。又诸吕之王已久,何必待田生之谋?以此不取

八年四月,封张侈为新都侯,寿为乐昌侯。《史记》惠景间,侯者表「新都」作「信都」,「寿」作「受」。今从《本纪》。

七月,审食其为帝太傅。《史记将相表》:八年七月辛巳,食其为太傅。九月丙戌,复为丞相。后九月免。《汉书公卿表》:七年七月辛巳,食其为太傅。八年九月,复为丞相。后九月免。以长厯推之,八年七月无。辛巳,九月无丙戌,闰月羣臣代邸上议,无食其名。二表皆误。今从《史记》。《本纪》,免相在此月。《本纪》又云:八月壬戌,食其复为左丞相」,亦误。

八月,齐王使祝午诈夺琅邪王泽兵。《史记》《泽世家》、《汉书传》,皆以为泽与齐王合谋,皆误。今从《史记吕后本纪》、《齐王世家》、《汉书吕后纪》、《齐王传》。

九月庚申旦,《史记本纪》八月庚申旦上有八月丙午,《汉书髙后纪》亦云八月庚申」。今以长厯推之,下「八月」当为「九月。

景帝三年,周亚夫至洛阳,喜曰:「荥阳以东,无足忧者」。《史记》、《汉书》皆云太尉得剧孟喜,如得一敌国,曰:吴、楚无足忧者。按孟,一游侠之士耳,亚夫得之,何足为轻重!盖其徒欲为孟重名,妄撰此言不足信也。

中二年,杀郅都。《史记本纪》后二年正月,郅将军击匈奴。《酷吏传》:郅都死后,宗室多犯法,上乃召寗成为中尉,成为中尉。在中六年则后二年,所谓郅将军者非都也。疑别一人,《汉书》纪无郅将军事。世宗建元元年十月,策贤良,以董仲舒为江都相,庄助为中大夫。《汉书武纪》:元光元年五月,诏举贤良,董仲舒、公孙弘出焉。《仲舒传》曰:仲舒对䇿,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才、孝亷,皆自仲舒发之。今举孝亷在元光元年十一月,若对䇿在下五月,则不得云自仲舒发之,盖《武纪》误也。然仲舒对䇿,不知果在何时,元光元年以前,唯今年举贤良见于《纪》。三年,闽越、东瓯相攻,庄助己为中大夫,故皆著之于此。《仲舒传》又云辽东髙庙长陵髙园灾,仲舒推说其意,主父偃窃其书奏之,仲舒由是得罪。按二灾在建元六年,《主父偃传》,上书召见在元光元年,盖仲舒追述二灾而作书,或作书不上,而偃后来方见其草藁也。

二年,石庆为太仆,御出。按《百官公卿表》,庆不为太仆,盖尝摄职也。三年,闽、越围东瓯,天子问田蚡。《史记》、《东越汉书严助传皆云:建元三年,闽越围东瓯,天子问太尉田蚡。按是时蚡不为太尉,云太尉,误也。下云太尉不足与计,盖追呼其官,或亦误耳。上招选天下之士,得朱买臣等,令与大臣论辩,东方朔諌,起上林苑,司马相如諌猎。此多非今年事,因庄助救东瓯及微行始出,终言之。元光二年,王恢议诱击匈奴,《史记韩长孺传,元光元年,聂壹画马邑事,而汉书武纪》在二年,盖元年壹始言之,二年议乃决也。

三年春,河水徙,从顿丘东南流。汉书武纪》云:东南流入勃海。按顿丘属东郡,勃海乃在顿丘东北,恐误,今不取。

五月丙子,复决瓠子,注钜野。《史记河渠书》:元光中,河决瓠子东注钜野。服䖍注《汉书武纪》曰:瓠子堤名,在东郡白马。苏林曰:在鄄城以南,濮阳以北。《将相名臣表》曰:五月丙子,河决瓠子。然则瓠子即濮阳县境堤名也。

四年十二月晦,杀窦婴。班固《汉武故事》曰:上召大臣议之,羣臣多是窦婴,上亦不复穷问,两罢之。田蚡大恨,欲自杀。先与太后诀,兄弟共号哭诉太后,太后亦哭弗食。上不得已,遂乃杀婴」。按《汉武故事》,语多诞妄,非班固书,盖后人为之,托固名耳。

三月乙卯,丞相蚡薨。武安侯传云:元光四年春,丞相按灌夫事。其夏,取夫人。五年十月,论灌夫及家属。十二月晦,魏其弃市。徐广引《武帝本纪》、《侯表》以为蚡薨在婴死后,分明四年,当是三年五年,当是四年。今从之。广又疑十二月为二月。按汉制,常以立春下寛大诏书,蚡恐魏其得释,故以十二月晦杀之,何必改为二月也!

五年,公孙弘对策:「一歳中至左内史。《汉书武纪》云:元光元年五月,诏策贤良,于是董仲舒、公孙弘等出焉」。按《弘传》,元光五年,复徵贤良文学,灾川国推上弘其策文,与《武纪》元年策》文颇相类。又云「一歳中至左内史」。《百官表》:「元光五年,弘为左内史」。然则頲之再举贤良,不在元光元年明矣。荀《纪》著于此年徵吏民明当世之务」下。葛洪《西京杂记》亦云:弘以元光五年为国士所推,上为贤良。若此续食之诏在八月,则弘不容于今年已为左内史。盖此诏在今年,不知何月,故班氏系之于年末耳。其策文相类,盖出偶然。或者此䇿乃弘先举贤良时所对,班氏误以为此年之䇿,疑未能明。今从《汉纪》。

董偃见上,《汉武故事》曰:陈皇后废处长门宫,窦太主以宿恩犹自亲近,后置酒主家,主见所幸董偃。按《东方朔传》:爰叔为偃画计,令主献长门园,更名曰长门宫」。则偃见上在陈后废前明矣。

元朔元年二月,皇子据生《汉书武五子传賛曰:「建元六年春,戾太子生」。《外戚传》:卫皇后,元朔元年生男」。据按《枚臯传》云:「武帝春秋二十九,乃有皇子,与《外戚传》合。盖賛语因蚩尤之旗致此误,亦犹五星聚在秦二世末年,误为汉元年也。

秋,韩安国病死。安国死在明年,于此终言之。东夷薉君南闾等降为苍海郡。《史记》平凖书曰:彭吴贾灭朝鲜,置苍海之郡。按灭朝鲜,置苍海,两事也。不知何者出贾之谋。

主父偃、严安徐乐上书:汉书主父偃传云:元光元年三人上书」。按严安书云「徇南夷,朝夜郎降●●,略薉州。此等事皆在元光元年后,盖误以「朔」字为「光」字耳。

二年冬,赐淮南王几杖,毋朝。汉书武纪》曰:赐淮南王、灾川王几杖、毋朝顔。师古曰:淮南王安、灾川王志,皆武帝诸父列也,故赐几杖」。按《诸侯表》,灾川王志在位三十五年,以元光五年薨,齐悼惠王世家》、《髙五王传》皆同此云。灾川王志误也。

夏,徙豪杰于茂陵。族郭解。荀《纪》以郭解事著于建元二年。按《武纪》,建元二年初置茂陵邑,二年赐徙茂陵者钱。当是时,卫青、公孙●皆未贵。又,元朔二年,徙郡国豪杰于茂陵,此乃徙解之时也。三年,张骞自匈奴逃归。《史记西南夷传》曰:元狩元年,张骞使大夏来,言通身毒国之利。按《年表》,骞以元朔六年三月甲辰封博望侯,必非元狩元年始归也。或者元狩元年天子始令骞通身毒国,疑不能明,故因是歳伊穉斜立终言之。

五年,封丞相弘为平津侯。《史记将相名臣表》、《汉书公卿百官表》,弘为相,皆在今年。《建元以来侯者表》、《恩泽侯表》皆云元朔三年封侯。按三年,弘始为御史大夫,盖误书「五」为「三」,因置于三年耳。元狩二年三月戊寅,丞相弘薨。壬辰,以李蔡为丞相,张汤为御史大夫。《汉书百官公卿表》:「元狩三年三月壬辰,廷尉张汤为御史大夫,六年,有罪自杀」。《史记将相名臣表》:「元狩二年,御史大夫汤」。按李、蔡既迁,汤即应补其缺,岂可留之朞年复与李、蔡为丞相日月正同乎!又按长厯三年三月无壬辰,又以得罪之年推之,在今年明矣。今从《史记表》。

浑邪王降,发车二万乗迎之。《汉书食货志》云三万两,今从《史记》,平凖书《汲黯传》。三年,得神马于渥洼水中,次以为歌。汲黯进言,上不说,《史记乐书》:武帝作十九章歌,常以正月上辛祠太一甘泉,使僮男僮女七十人俱歌。又尝得神马渥洼水中,复次以为《太一之歌》。后伐大宛,得千里马,次以为歌,中尉汲黯进曰:「陛下得马诗以为歌云云。丞相公孙弘曰:黯诽谤,圣制当族。《汉书礼乐志》:武帝定郊祀之礼,祠太一于甘泉,祭后土于汾隂,乃立乐府,作十九章之歌,以正月上辛用事甘泉圜丘」。按《天马歌》,本志云:元狩三年,马生渥洼水中作。《武纪》云:元鼎四年秋,马生渥洼水中。五年十一月,立泰畤于甘泉。太初四年,贰师获汗血马,作《西极天马》之歌》。公孙弘以元狩二年薨。汲黯以元狩三年免右内史,五年为淮阳太守,元鼎五年卒。又黯未尝为中尉。或者马生渥洼水作歌在元狩三年,汲黯为右内史而讥之,言当族者非公孙弘也。虽未立泰畤,或以歌之于郊庙,其十九章之歌,当时未能尽备也。四年,少翁以方夜致鬼,如王夫人之貌。《汉书》以此事置《李夫人传》中,古今相承皆以为李夫人事。《史记封禅书》:少翁见上,上有所幸王夫人卒,少翁以方夜致王夫人及竈鬼之貌云。按李夫人卒时,少翁死已乆,《汉书》误也。今从《史记》。

五年三月,初行五铢钱。《汉书食货志》:前以销半两钱铸三铢钱。明年,以三铢钱轻,更铸五铢钱。武帝元狩五年,乃云罢半两钱,行五铢钱,误也。

六年冬,杨可告缗汉书武纪:元鼎三年十一月,令民告缗。据义纵传,则在今冬。义纵弃市,霍去病射杀李敢。史记封禅书云:明年,天子病鼎湖,甚病愈,幸甘泉,大赦。莫知其为何年。本纪皆无其事,独义纵传有之。按汉书百官公卿表,义纵李敢死者在今年。敢传云从上雍至甘泉宫。「雍」,盖衍字也。平凖书云自造白金五铢钱后五嵗赦。按武纪,元狩四年造白金,元鼎元年赦首尾四年,若今年更有赦,则四年再赦,与平凖书不合。今从百官表。

顔异诛。徐广注《史记》平凖书云,异诛在元狩四年壬戌嵗,广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其年注云:太农令顔异,二年坐腹非诛,不思有二年字,致此误也。

元鼎元年,《汉书武纪》此年云得鼎汾水上,《汉纪》云:六月得寳鼎于河东汾水上,吾丘寿王对云云。按《封禅书》:栾大封乐通侯之嵗,其夏六月,汾隂巫锦为民祠,魏脽后上营旁得鼎,诏曰:间者巡祭后土」云云。《武纪》:「元鼎四年十月,幸汾隂,十一月,立后土祠于汾隂脽上,六月,得寳鼎后土、祠旁」。《礼乐志》又云:「元鼎五年,得寳鼎」。《恩泽侯表》:「元鼎四年四月乙巳,栾大封侯」。然则得鼎应在四年,盖《武纪》因今年改元而误增,此得鼎一事耳,非两曾得鼎于汾水上也。《封禅书》:「天子封太山反,至甘泉,有司言寳鼎出为元鼎,以今年为元封元年。然则元鼎年号亦如建元、元光,皆后来追改之耳。

四年,乐成侯丁义荐栾大,《汉书郊祀志》作「乐成侯登」,按《史记》、《汉书》《功臣表》当为「丁义」。栾大鬭旗,《封禅书郊祀志》皆作「棊」,独《史记孝武纪》作「旗」。按《汉武故事》云:大尝于殿前树旍数百,收大令,旍自相击,翻翻竟庭中,去地十馀丈,观者皆骇。然则作「旗」字者是也。

五年三月,封樛广徳为龙亢侯《汉书《功臣表》作「龙侯」,《南越传》作「㰍侯」。晋灼曰:「㰍,古龙字」。《史记》建元以来侯者表》及《南越传》皆作「龙亢侯」,今从之。

六年,越郎都稽得吕嘉《史记》、《汉书》表皆作「孙都」,《南越传》皆云「都稽」,今从《传》。封楼船苏弘、都稽赵光等皆为侯。凡此等封侯者,年表皆有月日,为其先后难齐,故尽附于立功之处。后放此。

分武威、酒泉置张掖、敦煌郡。《汉书武纪》:元狩二年,浑邪王降,以其地为武威、酒泉郡。元鼎六年,分置张掖、敦煌郡。而《地理志》云:张掖,酒泉郡,太初元年开。武威郡,太初四年开。敦煌郡,后元元年分酒泉置。今从《武纪》。

元封元年冬,释兵须如。《汉书》作「凉如」,今从《史记》。上问黄帝冢公孙卿对:《史记》、《汉书》皆云或对。《汉武故事》云公孙卿对,今取之。正月,幸缑氏。《封禅书郊祀志》作三月,《汉书武纪》及荀《纪》皆作「正月」,今从之。四月乙卯,封泰山,下东方。《武纪》:癸夘上还,登封泰山。盖癸夘自海上还,乙夘,至泰山行事也。

二年,公孙遂往正之。《史记》作「征之」,盖字误。今从《汉书》。天子诛遂。《汉书》作「许遂」。按左将军亦以争功相嫉,乖计弃市,则武帝必以遂执楼船为非。《汉书》作「许」,盖字误。今从《史记》。

相韩隂《汉书》「隂」作「陶」,今从《史记》。

三年七月,胶西于王端薨。荀《纪》「端」皆作「瑞」,今从《汉书》。五年四月,卫青薨。《汉武故事》云:大将军四子皆不才,皇后每因太子涕泣请上削其封。上曰:「吾自知之,不令皇后忧也」。少子竟坐奢滛诛。上遣谢后,通削诸子封爵,各留千戸焉。按青四子无坐奢、滛诛者,此说妄也。

天汉元年,卫律使匈奴还,闻李延年家收亡,降匈奴《延年传》云诛延年兄弟宗族。按是后李广利尚为将帅,盖止诛延年及弟季妻子耳。

七月,闭城门大搜。臣瓉注《武帝纪》曰:《汉帝年记》,六月禁逾侈,七月大搜。则搜索逾侈者不必闭城门大搜,盖搜奸人耳。

四年正月,遣李广利等击匈奴。《史记匈奴传》云:广利于此降匈奴误。四月,立皇子髆为昌邑王。《表》云六月乙丑立。今从《武纪》。

征和二年七月,壷闗三老茂上书,天子感悟。汉武故事云:治随太子反者,外连郡国数十万人,壶闗三老郑茂上书,上感寤,赦反者,拜郑茂为宣慈校尉,持节徇三辅,赦太子。太子欲出,疑弗实,吏捕太子急,太子自杀」。按上若赦太子,当诏吏勿捕。此说恐妄也。

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食之。荀《纪》作「七月」,《汉书》作八月。按《长厯》是年九月壬戌朔,言八月是也。

后元元年六月,商丘成坐祝诅自杀《功臣表》云:「坐为詹事,祠孝文庙,醉歌堂下曰:出居安能郁郁大不敬,自杀」。《公卿表》云:「坐祝诅」。按成不为詹事,《功臣表》误也。

昭帝始元四年,以上官安为车骑将军《昭纪》作「骠骑」,今从《百官表》、《外戚传》

五年,成方遂自谓卫太子。《昭纪》云:「张延年,《隽不疑传》云「成方遂」,又云「一姓张,名延年」。今从《不疑传》。

元凤四年,楼兰王安归《西域传》作「常归」,今从《昭纪》及《傅介子传》。元平元年,昌邑王尝见大白犬,颈以下似人,冠方山冠而无尾《昌邑王传》云:「无头」,《五行志》云「无尾」,且云「不得置后之象」,若颈以下似人而无头,何以辨其为犬?且安所施冠,盖传误也。

中宗本始三年,遣五将军及乌孙击匈奴,获四万级,马牛羊驴橐驼七十馀万头。常惠传四万级,为三万九千人,七十馀万头为六十馀万头。今从乌孙传。

六月己丑,蔡义薨。荀《纪》作「乙丑」,误。地节二年四月戊申,以张安世为大司马、车骑将军,《百官表》:地节三年四月戊申,张安世为大司马,七月戊戌,更为卫将军。霍禹为大司马。七月壬辰,禹要斩。荀《纪》:三年四月戊辰,安世为大司马。按明年四月无戊辰,七月无戊戌,又不当再言七月,以《宣纪》、《张安世》、《霍光传》考之,安世为司马当在今年,为卫将军当在明年十月,禹死在四年七月,盖年表旁行通连书之,致此误也。三年四月戊申,立子奭为皇太子。荀《纪》立皇太子在去年四月戊申,《汉书》旧本亦然。顔师古据《䟽广》及《邴吉传》,并云地节三年立皇太子,知在此年者是也。

郑吉与司马憙击车师,《西域传》云:地节二年,以《匈奴传》校之,知在三年。元康元年冬,赵广汉坐要斩。《本纪》:元康二年冬,广汉有罪,要斩。《百官表》:「本始三年,广汉为京兆尹。六年,要斩。元康元年,守京兆尹、彭城太守遗」。按《广汉传》,司直萧望之劾奏广汉摧辱大臣,望之自司直为平原太守。元康元年,自平原太守为少府。然则广汉死当在元康元年,《本纪》误也。《广汉传》又云:「地节三年七月,丞相婢自绞死」,盖婢死已数年,而广汉追发其事也。

三年三月,封故昌邑王贺为海昬侯。《王子侯表》:贺以四月壬子封。《宣纪》,贺封在丙吉之前。按是嵗四月癸亥朔,无壬子,表误。

四年八月,求髙祖功臣子孙皆复其家,宣纪:「元康元年五月,复髙皇帝功臣绛侯周勃等百三十六人家子孙。四年,又赐功臣,适后黄金人二十斤」。按功臣表,诏复家者皆云元康四年」,其数非一,不容尽误,盖纪误耳。

神爵二年五月,赵充国奏罢屯兵。秋,羌斩先零,犹非杨玉首降,《宣纪》:「五月,羌斩犹非,杨玉降」。《充国传》:「五月,奏罢屯兵。秋,羌斩犹非、杨玉降」。今从《传》。置都护,自郑吉始。《百官表》曰:西城都护加官地,节二年初置,盖误以神爵为地节也。《西域传》又云神爵三年,亦误。

大鸿胪萧望之议不可许,乌孙结昬。乌孙传,请昬在元康二年。望之传云神爵二年」。按元康二年,望之未为鸿胪,盖误以神爵为元康也。

三年八月,诏益吏百石已下俸十五《宣纪》云:「益吏百石以下俸十五」。韦昭曰:若食一斛,则益五斗。荀《纪》云:益吏百石以下俸五十斛,盖以十五难晓,故改之。然诏云以下,恐难指五十斛也」。

四年五月,匈奴单于遣弟呼留若王胜之来朝《匈奴传》:握衍朐鞮单于立,复修和亲,遣弟伊酋若王胜之入汉献见。盖即谓此也。

五凤元年春,皇太子冠。按《宣纪》太子冠在此年,而荀《纪》于元康三年叙二䟽去位事已云皇太子冠,至是又重复言之,盖误也。

二年正月,幸甘泉,郊泰畤。《宣纪》云:三月,行幸甘泉。荀《纪》作正月。按汉制,常以正月郊祀。盖荀恱作《纪》之时,本犹未误也。又《杨恽传》曰:「行必不至河东矣」。盖时亦幸河东祠后土,史脱之也。十一月,匈奴乌厉屈与父呼遫累乌厉温敦降,封乌厉屈为新城侯,乌厉温敦为义阳侯。《宣纪》:「匈奴呼遫累单于帅衆来降」。《功臣表》:「信城侯王定以匈奴乌桓屠蓦单于子左大将军率衆降侯,义阳侯厉温敦以匈奴呼连累单于率衆降侯」。此即屈与敦也,未尝为单于,或降时自称单于。或《纪》、《表》二者,误也。

杨恽、戴长乐皆免为庶人。《宣纪》:十二月,杨恽坐前为光禄勲,有罪免为庶人,不悔过怨,望大逆不道,要斩,荀《纪》因而用之。《恽传》:恽与孙㑹宗书,曰:「臣之得罪已三年矣,又因日食之变,驺马猥佐成上书告恽罪,下狱死」。又杨谭称杜延年为御史大夫。按《百官表》,恽以神爵元年为光禄勲,五年免。戴长乐亦以其年为太仆,五年免。杜延年以五凤三年六月辛酉为御史大夫。又按《萧望之传》:「使光禄勲恽䇿免望之」,其事在今年八月,恽犹为光禄勲,至四年四月乃有日蚀之变。盖恽以今年十二月免为庶人,至四年乃死。《宣纪》误也。

三年六月辛酉,杜延年为御史大夫。荀《纪》作辛巳,《百官表》作「辛酉」。按《长厯》此月丙午朔,无辛巳。

四年,匈奴单于遣弟谷蠡王入侍按《匈奴传》:呼韩邪称臣,即遣铢娄渠堂入侍」。事在明年。时匈奴有三单于,不知此单于为谁也?

甘露元年,张敞免为庶人。数月,拜冀州刺史。荀《纪》载于五凤二年,因杨恽事,并致此误也。《百官表》:敞以神爵元年为京兆尹,八年免。《敞传》云:为京兆九嵗免。

二年春正月,立皇子嚣为定陶王。《诸侯王表》云「十月乙亥立」。今据《宣纪》。四年夏,广川王海阳。《诸侯王表》作「汝阳」。《宣纪》、《景十三王传》作「海阳」,今从之。元帝初元二年二月丁巳,立弟竟为清河王。荀《纪》,「竟」作「寛」,今从《汉书》。

戊午,陇西地震,败城郭、屋室,压杀人衆。刘向传云:「三月,地大震」。今从元纪。

四月,诏赐萧望之爵闗内侯。元纪此诏在今冬。按刘向传云:前弘恭奏望之等狱决,三月,地大震。然则望之等黜免,在今春地震前也。又曰:夏客星见昴、卷舌间,上感悟,下诏赐望之爵闗内侯」。望之传曰:「后数月,赐望之爵闗内侯」。盖纪见望之死在十二月,因置此诏于彼上耳。

七月己酉,地复震。刘向传曰:冬,地复震。元纪此月,诏曰:「一年中地再动」。汉纪在七月己酉,今从之。

五年六月,匈奴郅支单于杀谷吉《陈汤传》:「初元四年,郅支求侍子」。《元帝纪》:「五年,谷吉使匈奴,不还」。《汤传》又云:「御史大夫贡禹议吉不可遣」。按禹今年六月始为御史大夫,或者郅支以四年求侍子,而吉以五年使匈奴也

永光元年九月,于定国、史髙、薛广徳皆罢,韦尉成为御史大夫。《百官表》:七月癸未,大司马髙免。辛亥,韦尉成为御史大夫。十一月戊寅,丞相定国免。荀《纪》:七月己未,髙免」。《薛广徳传》:酎祭后月馀,以嵗恶民流乞骸骨,罢广徳为御史大夫,凡十月,免月日参差。未知孰是,故皆没不书。

贾捐之谓杨兴曰:「使我得见言君兰!」荀《纪》作「君简」,今从《汉书》。建昭二年六月,立皇子兴为信都王。荀《纪》,「兴」作「誉」,今从《汉书》。京房言于上曰:「陛下视今为治邪?乱邪所任者谁与?」故资政殿学士邵亢得两浙钱王写本《汉书》无「乱邪」二字。有上曰:亦极乱耳,尚何道!房曰:今十二字,今取之。京房弃市。《元纪》及荀《纪》、京房死皆在此年末。按房《传》,二月朔上封事,去月馀,徵下狱。《百官表》:八月癸亥,匡衡为御史大夫。房死必不在嵗末也。《纪》不知月日,故系之歳末耳。

成帝河平元年,匈奴单于遣右臯林王伊邪莫演等朝正月。《匈奴传》:「河平元年,单于遣莫演朝正月」。下云:「明年,单于上书愿朝。河平四年正月,遂入朝」。据此,则是莫演以元年至汉朝二年正月也。而荀《纪》系于元年正月之下,恐误。《汉纪》又以莫演为「黄浑。今从《汉书》。二年夜,郎与钩町相攻,陈立讨诛之。《西南夷传》但云河平中,而胡旦《汉春秋》云在此年十一月,未知何据也。

鸿嘉三年,上微行过阳阿主家。《五行志》作「河阳主伶●」,《赵后外传》及荀《纪》亦作河阳」外戚传》。顔师古注曰:阳阿,平原之县也。今俗书「阿」字作河,又或为河阳,皆后人所妄改耳。今从之。。永始元年春正月癸丑,太官凌室火。戊午,戾后园南阙火《五行志》及荀《纪》二「火」皆作「灾」,今从《汉书》。

刘辅上书曰:「腐木不可以为柱,人婢不可以为主」。《刘辅传》云:腐木不可以为柱,卑人不可以为主。荀《纪》「柱」作「圭」,「卑人」作「人婢」。今「柱」,从《汉书》。「人婢」从荀《纪》。

七月癸夘,封萧何六世孙喜为鄼侯,《成纪:元延元年,封萧相国,后喜为鄼侯,荀、胡皆用之。按《功臣表》:「永始元年,厘侯喜绍封。三年,薨。永始四年,质侯尊嗣。五年,薨。绥和元年,质侯章嗣」。盖《本纪》误以永始为元延故也。

立城阳哀王弟俚为王。《汉纪》,「俚」作「悝」,今从《汉书》。九月丁巳晦,日有食之。荀《纪》作「乙巳」,按长厯丁巳晦,荀恱误。二年,上诸舅风,丞相、御史免张放《叙传》云:「王音以风丞相、御史」。按《放传》:「丞相宣、御史大夫方进奏放过恶,音以正月乙巳薨,方进以三月丁酉为御史大夫。然则风丞相、御史者疑非音也。《放传》又云:「上诸舅皆害其宠」,故但云上诸舅。

十一月己丑,丞相宣免御史大夫方进贬,壬子,方进为丞相。方进传,薛宣免,方进亦左迁执金吾,二十馀日,遂擢为丞相。而荀纪云秋八月方进贬为执金吾,盖以公卿表云三月丁酉京兆尹翟方进为御史大夫,八月,贬为执金吾,故致此误也。按公卿表所云者,谓方进自三月为御史大夫,至十一月而贬,凡居官八月耳。又黒龙见东莱在去年九月,谷永传著之甚明,而荀恱亦载之于此年云「冬黒龙见东莱」,盖因陈汤获罪在今年故也。汉春秋虽正黒龙之误,而方进贬官犹承荀恱之失。

陈汤徙边,陈咸逢信免官。咸、信免官皆在明年以后,因陈汤事连言之。三年十一月,李谭等杀樊,并皆封侯《本纪》云五人,而《功臣表》止有四人,盖《纪》误。

元延元年,刘向上书。向传云:星孛东井,岷山崩,向懐不能已上此奏。按岷山崩在三年,此奏云「自建始以来,二十嵗间而食八率,二歳六月而一发」,则上此奏当在今年也,胡旦亦载之二年。十二月乙未,王商为大将军。辛亥,商薨。庚申,王根为大司马。荀《纪》云十一月,成《纪》云十二月。按是歳十一月甲子朔,无乙未、辛亥、庚申,荀恱误。

扬雄待诏雄传云:车骑将军王音竒其文雅,荐雄待诏。按雄自序云:「上方郊祠甘泉泰畤,召雄待诏承明之庭,奏《甘泉赋》,其十二月,奏《羽猎赋》」。事在今年。时王音卒已久,盖王根也,胡旦遂误以为曲阳侯云。二年四月,立广陵孝王子守为王,荀《纪》「守」作「宪」,今从《汉书》。立乌孙小昆弥安日弟末振将为小昆弥。《乌孙传》以末振将为安日弟叚,㑹宗传以为兄,「兄」字误耳。

三年,上令胡人搏禽兽,《成纪》:「元延二年冬,行幸长杨宫,从胡客大校猎,宿萯阳宫,赐从官」。胡旦用之。按《扬雄传》,祀甘泉、河东之歳,十二月羽猎,雄上《校猎赋》。明年,从至射熊馆,还上《长杨赋》。然则从胡客校猎当在今年。《纪》因去年冬有羽猎事,致此误耳。

绥和二年二月荀纪云「赦天下」,今《本纪》无之,故不取。四月己夘,葬孝成皇帝于延陵《成纪》:「三月丙戌,帝崩于未央宫。四月己夘,葬延陵」。臣瓉曰:「自崩至葬凡五十四日」。《汉纪》:「三月丙午,帝崩,四月己夘葬延陵」。自崩及葬三十四日」。按是年三月己巳朔,无丙午。四月己亥朔,无己夘。若依成纪,则当云五月乙夘葬」。依荀《纪》,则当云「闰三月丙午崩」。二者各有差舛,未知孰是。按是年闰七月,不当顿差四月。今且从《成纪》之文。

七月丁夘,王莽罢就第。《公卿表》:「十一月丁夘,大司马莽免。庚午,师丹为大司马。四月,徙」。又曰:「十月癸酉,丹为大司空」。又曰:「太子太傅师丹为左将军,五月迁」。荀《纪》:「七月丁巳,大司马莽免」。按丹若以十一月为司马,四月徙官,不得以十月为司空也。七月丁夘朔,无丁巳,《年表》月误,荀《纪》日误。

九月庚申,地震。上问李寻,寻传云:使侍中卫尉傅喜问寻。按公卿表,傅喜为卫尉。二月,迁右将军。十一月,罢」。地震在九月。当是时,喜已不为卫尉。

资治通鉴考异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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