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人注经左氏解经,多不得圣人之意。元凯注传,必曲为之疏通,殆非也。郑康成则不然,其于二《礼》之经及子夏之传,往往驳正,如《周礼·职方氏》:「荆州其浸颖湛。」注云:「颖水出阳城,宜属豫州,在此非也。」「豫州其浸波搓。」注云:「《春秋传》曰『除道梁搓,营军临随』,则洼宜属荆州,在此非也。」《仪礼·丧服篇》:「唯子不报」传曰:「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期,故言不报也。」注云:「唯子不报,男女同不报尔。传以为主谓女子子,似失之矣。」「女子子为祖父母」传曰:「何以期也,不敢降其祖也。」注云:「经似在室,传似已嫁。」「公妾以及士妾为其父母」传曰:「何以期也,妾不得体君,得为其父母遂也。」注云:「然则女君有以尊降其父母者,与《春秋》之义虽为天王后,犹曰吾季姜,是言子尊不加于父母,此传似误矣,」《士虞礼篇》:「用尹祭」注云:「尹,祭脯也。大夫士祭无云脯者,今不言牲号而云尹祭,亦记者误矣。」于《礼记》则尤多置驳。如《檀弓篇》:「齐谷王姬之丧,鲁庄公为之大功」注云:「当为舅之妻,非外祖母也。外祖母又小功也。」「季子皋葬其妻,犯人之禾」注云:「持宠虐民,非也。」「叔仲衍请む衰而环经」注云:「吊服之经服其舅,非。」《月令篇》:「孟夏之月,行赏封诸侯」注云:「《祭统》曰:『古者于谛也,发爵赐服,顺阳义也。于尝也,出田邑,发秋政,顺阴义也。』今此行尝可也,而封诸侯则违于古。封诸侯,出土地之事,于时未可,似失之。」「断薄刑,决小罪」注云:「《祭统》曰『草艾则墨』,谓立秋后也。刑无轻于墨者。今以纯阳之月断刑决罪,与母有坏堕自相违,似非。」「季夏之月,命渔师伐蛟,取鼍,登龟,取鼋」注云:「四者甲类,秋乃坚成。《周礼》曰:『秋献龟鱼。』又曰:『凡取龟用秋时,』是夏之秋也,作《月令》者以为此秋据周之时也,周之八月,夏之六月,因书于此,似误也。」「孟秋之月,毋以封诸侯,立大官;毋以割地,行大使,出大币」注云:「古者于尝出田邑,此其尝并秋,而禁封诸侯割地,失其义。」《郊特牲篇》:「季春出火」注云:「言祭社,则此是仲春之之礼也,仲春以火田,田止弊火,然后献禽,至季春火出而民乃用火。今云季春出火,乃《牧誓》社,记者误也。」「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注云:「言日以周郊天之月而至,阳气新,用事顺之,而用辛日,此说非也。郊天之月而日至,鲁礼也。三王之郊一用夏正,鲁以无冬至,祭天于圜丘之事,是以建子之月郊天,示先有事也。」「尸,陈也」注云:「尸或诂为主。此尸神象,当从主训之,言陈,非也。」《明堂位篇》:「夏后氏尚明水,殷尚醴,周尚酒」注云:「此皆其时之用耳,言尚非。」「君臣未尝相弑,礼乐刑法政俗未尝相变也」注云:「春秋时,鲁三君弑。又士之有讳由庄公始,妇人ヮ而吊始于台骀,云君臣未尝相弑,政俗未尝相变,亦近诬矣。」《杂记·下》:「或曰主之而附于夫之党」注云:「妻之党自主之,非也。」「圭子男五寸」注云:「子男执壁,作此赞者失之矣。」此其所驳虽不尽当,视杜氏之专阿传文则不同矣,经注之中可谓卓然者乎!
《论语》:「子见南子」注:「孔安国曰:行道既非妇人之事,而弟子不说,与之祝誓,义可疑焉。」此亦汉人疑经而不敢强通者也。
宋黄震言:杜预注《左氏》独主《左氏》,何休注《公羊》独主《公羊》,惟范宁不私于《毅梁》,而公言三家之失。如曰:「《左氏》以鬻拳兵谏为爱君,是人主可得而协也;以文公纳币为用礼,是居丧可得而昏也;《毅梁》以卫辄拒父为尊祖,是为子可得而叛也;不纳子纠为内恶,是仇燃可得而容也;《公羊》以祭仲废君为行权,是神器可得而窥也;妾母称夫人为合正,是嫡庶可得而齐也,」又曰:「《左氏》艳而富,其失也诬;《谷梁》清而婉,其失也短;《公羊》辩而裁,其失也俗。」今考《集解》中纠传文者得六事:「庄九年,公伐齐,纳纠。」传:「当可纳而不纳,齐变而后伐,故乾时之战,不讳败,恶内也。」解曰:「雠者,无时而可与通。纵纳之迟晚,又不能全保雠子,何足以恶内乎?然则乾时之战不讳败,齐人取子纠杀之,皆不适其文,正书其事。内之大恶,不待贬绝,居然显矣。恶内之言,传或失之。」「僖元年,公子友帅师,败宫师于丽,获莒。」传:「公子友谓莒曰:『吾二人不相说,士卒何罪?』屏左右相搏。」解曰:「江熙曰:经书败莒师,而传云二人相搏,则师不战,何以得败?理自不通也。子所慎三战居其一,季友令德之人,岂当舍三军之整,佻身独斗,潜刃相害,以决胜负者哉!此又事之不然,传或失之。」《信十四年,季姬及增子遇子防,使缯子来朝。」传:「遇者,同谋也。」解曰:「鲁女无故远会诸侯,遂得淫通,此又事之不然。《左传》曰:『缯季姬来宁,公怒之,以增子不朝,遇于防,而使来朝。』此近合人情。」「襄十一年,作三军。」传:「古者,天子六师,诸侯一军。作三军非正也,」解曰:「《周礼》、《司马法》: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总云诸侯一军,又非制也。」《昭十一年》:「楚子虔诱蔡侯般,杀之于申。」传:「夷狄之君诱中国之君而杀之,故谨而名之也。」解曰:「蔡侯般,杀父之贼,此人伦之所不容,王诛之所必加。礼,凡在官者杀无赦,岂得恶楚子杀般乎?若谓夷狄之君不得行礼于中国者,理既不通,事又不然。」「『宣十一年,楚人杀陈夏徵舒,不言人。」传曰:「明楚之讨有罪也。似若上下违反,不两立之说。」《哀二年》: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刺胎于戚。」传:「纳者,内弗受也。何用弗受也?以辄不受也。以辄不受父之命,受之王父也。信父而辞王父,则是不尊王父也;其弗受,以尊王父也。」解曰:「江熙曰:齐景公废世子,世子还国,书篡。若灵公废蒯立辄,则蒯不得复称囊日世子也。称蒯为世子,则灵公不命辄审矣。此矛盾之喻也。然则从王父之言,传似失矣。经云『纳卫世子』,『郑世子忽复归于郑』,称世子明正也,明正则拒之者非邪。」以上皆纠正传文之失。
宋吴元美作《吴缜〈新唐书纠谬〉序》曰:「唐人称杜征南、颜秘书为左丘明、班孟坚忠臣,今观其推广发明,二子信有功矣,至班、左语意乖戾处,往往曲为说以附会之,安在其为忠也?今吴君于欧,宋大手笔乃能纠谬纂误,力稗前缺,殆晏子所谓献可替否和而不同者,此其忠何如哉!然则唐人之论忠也陋矣。」可谓卓识之言。
○注疏中引书之误《尔雅·释山》:「多草木岵,无草木赅亥。石戴土谓之崔嵬,土戴石为且。」毛传引之互相反。郑康成笺《诗·采蘩》,引《少牢馈食礼》:「主妇被褐」误作《礼记》。《皇矣》引《左传》:「郑公子突使勇而无刚者尝寇,而速去之」,「晋士会若使轻者肆焉其可」,误合为一事。注《周礼·大司徒》,引《左传·成二年》:「先王疆理天下」,误作「吾子疆理天下」。引《诗》:「锡之山川,土田附庸」,误作「土地」。《射人》引《射义》「明乎其节之志,以不失其事,则功成而德行立」,误作《乐记》。《县士》引《左传》:「韩襄为公族大夫」,误作「韩须」。注《礼记·月令》,引《夏小正》:「八月,丹鸟羞白鸟」,误作「九月」。引《诗》:「称彼兄献,万寿无疆」,误作「受福无疆」。范武子解《毅梁传入庄十八年,引《玉藻》:「天子玄冕而朝日于东门之外」,误作《王制》。郭景纯注《尔雅》,引《孟子》:「止或尼之」,误作「行或尼之」。引《易》:「巩用黄牛之革」,「固志也」,误以《革》《遇》二父合为一传。韦昭《国语》注「公父文伯母赋《绿衣》之三章」,误引「四章」,高诱《淮南子注》引《诗》:「鼍鼓逢逢」,误作「鼍鼓洋洋」。孔颖达《左传·文十八年》正义引《孟子》:「柳下惠,圣之和者也」,误作「伊尹,圣人之和者也」。苏拭《书传·伊训》引《孟子》:「从流下而忘反谓之流」,误作「从流上而忘反谓之游」。朱震《易传·井》大象引《诗》:「维此哲人,谓我劬劳」,误作「知我者谓我的劳」。赵汝梅《易辑闻·蹇》大象引《孟子》:「我必不仁,我必无礼」,误作「我必不仁不义」。朱元晦《中庸章句》引《诗》:「后稷之孙,实维大王。居岐之阳,实始翦商」,误作「至于大王」,《诗集传·闵予小子》引《楚辞》:「三公穆穆,登降堂只」,误作「三公揖让」。朱子注《论语》:「夏日瑚,商曰琏。」此仍古注之误。《记》曰:「夏后氏之四琏,殷之六瑚。」是夏日琏,商日瑚也。《享礼》注引「发气满容」,今《仪礼》文作「发气焉盈容」。汉人避惠帝讳,「盈」之字曰「满」,此当改而不改也。
《孟子》:「有为神农之言」注:「史迁所谓农家者流也。」仁山金氏曰:「太史公《六家同异》无农家,班固《艺文志》分九流,始有农家者流。《集注》偶误,未及改,」
杨用修言:「朱子《周易本义》引《韩非子「『参之以比物,伍之以合虚』,误以『合虚』为『合参』。原其故,乃自《荀子》注中引来,不自《韩非子》采出也。」按伍所以合参,安得谓之合虚?乃今《韩非子》本误。
○姓氏之误《毅梁传》隐九年:「天王使南季来聘,南,氏姓也;季,字也。」南非姓,「姓」字衍文。桓二年:「及其大夫孔父。孔氏,父字溢也。」父非溢,「溢」字衍文。
《诗·白华》笺:「褒姒,褒人所人之女。姒,其字也。」「字」当作「姓」,此康成之误。孔氏曰:「褒国,拟姓,言拟其字者,妇人因姓为字也。」乃是曲为之解耳。
朱子注《论语》、《孟子》,如大公姜姓吕氏,名尚,其别姓氏甚明。至子夏,孔子弟子,姓卜名商,子禽姓陈名亢,子贡姓端木名赐,子文姓门名毅放菟之类,皆以氏为姓。齐宣王姓田氏,名辟疆,则并姓氏而为一矣,岂承昔人之误而未之正与?
○左传注隐五年,「使曼伯与子元潜军军其后」。按子元疑即历公之字。昭十一年,申无字之言曰:「郑庄公城栋而置子元焉,使昭公不立。」杜以为别是一人,厉公因之以杀曼伯而取栋,非也,盖庄公在时即以栋为子元之邑,如重耳之蒲,夷吾之屈,故厉公于出奔之后取之特易,而曼伯则为昭公守栎者也。九年,公子突请为三覆以败戎。桓五年,子元请为二拒以败王师。固即厉公一人,而或称名,或称字耳。合三事观之,可以知厉公之才略,而又资之以虔邑,能无篡国乎!十一年,「立桓公而讨穷氏,有死者」。
言非有名位之人,盖微者尔,如司马昭族成济之类。解曰:「欲以弑君之罪加写氏,而复不能正法诛之。」非也。
桓二年,「孔父嘉为司马。」杜氏以孔父名而嘉字,非也,孔父字而嘉其名。按《家语·本姓篇》曰:「宋公熙生弗父何,何生宋父周。周生世子胜,胜生正考父,考父生孔父嘉,其后以孔为氏。」然则仲尼氏孔,正以王父之字。而楚成嘉、郑公子嘉皆字子孔,亦其证也。
郑康成注《士丧礼》曰:「某甫字也,若言山甫、孔甫。」是亦以孔父为字。刘原父以为己名其君于上,则不得字其臣于下。窃意春秋诸侯卒必书名,而大夫则命卿称字,无生卒之别。字。」亦未尝以名字为尊卑之分。桓十一年,郑伯寤生卒。葬郑庄上。宋人执郑祭仲。十七年,蔡侯封人卒,蔡季自陈归于蔡。名其君于上,字其臣于下也。昭二十二年,刘子单子以王猛居于皇,刘子单子以王猛人于三城。二十三年,尹氏立王子朝。二十六年,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爵其臣于上,名其君于下也。然则孔父当亦其字,而学者之疑可以涣然释矣。君之名,变也;命卿之书字,常也;重王命亦所以尊君也。
「其弟以千亩之战生」。解曰:「西河介休县南有地名千亩。」非也。穆侯时,晋境不得至介休。按《史记·赵世家众「周宣王代戎,及千亩战。」《正义》曰:「《括地志》云:千亩原在晋州岳阳县北九十里。」
五年,「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解曰:「王师败,不书,不以告。」非也。王师败,不书,不可书也,为尊者讳。
六年,「不以国」。解曰:「国君之子不自以本国为名。」焉有君之子而自名其国者乎?谓以列国为名,若定公名宋,哀公名蒋。
八年,「楚人上左,君必左,无与王遇」。解曰:「君,楚君也。」愚谓君谓随侯,王谓楚王。两军相对,随之左当楚之右,言楚师左坚右暇,君当在左以攻楚之右师。
十三年,「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解曰:「或称人,或称师,史异辞也。」愚谓燕独称人,其君不在师。
庄十二年,「萧叔大心」。解曰:「叔萧,大夫名。」按大心当是其名,而叔其字,亦非萧大夫也。二十三年,「萧叔朝公」。解曰:「萧,附庸国。叔,名。」按《唐书·宰相世系表》云:「宋戴公生子衍,字乐父。裔孙大心,平南宫长万有功,封于萧,以为附庸,今徐州萧县是也。其后楚灭萧。」
十四年,「庄公之子犹有八人」。解:「庄公子,传惟见四人:『于忽、子亹、子仪并死,独厉公在。八人名字记传无闻。」按犹有八人者,除此四人之外,尚有八人见在也。桓十四年,郑伯使其弟语来盟,传称其字曰「子人」,亦其一也。
二十二年,「山岳则配天」。解曰:「得太岳之权,则有配天之大功。」非也,《诗》曰:「崧高维岳,骏极于天。」言天之高大,惟山岳足以配之。二十五年夏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常也」,惟正月之朔,慝未作,日有食之,于是乎用市于社,伐鼓于朝。周之六月,夏之四月,所谓正月之朔也。然则此其常也,而曰非常者何?盖不鼓于朝而鼓于社,不用市而用牲,此所以谓之非常礼也。杜氏不得其说,而曰以长历推之,是年失闰。辛未实七月朔,非六月也。此则咎在司历,不当责其伐鼓矣。又按。「唯正月之朔」以下乃昭十七年季平子之言,今载于此,或恐有误。
信四年,「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解曰:「不知其故而问之。」非也,盖齐侯以为楚罪而间之,然昭王五十一年南征不复,至今惠王二十一年,计三百四十七年,此则孔文举所谓丁零盗苏武牛羊,可并案者也。
五年,「太伯不从」。不从者谓太伯不在太王之侧尔。《史记》述此文曰:「太伯虞仲,太王之子也,太伯之去,是以不嗣。」以亡去为不从,其义甚明。杜氏误以不从父命为解,而后儒遂傅合《鲁颂》之文,谓太王有翦商之志,太伯不从,此与秦桧之言「莫须有」者何以异哉!
六年,「围新密,郑所以不时城也」。实密,而经云新城,故传释之,以为郑惧齐而新筑城,因谓之新城也。解曰:「郑以非时兴土功,故齐桓声其罪以告诸侯。」夫罪孰大于逃盟者?而但责其非时兴土功,不亦细乎?且上文固日「以其逃首止之盟故也」,则不烦添此一节矣。
十五年,「涉河,侯车败」。解曰:「秦伯之军涉河,则晋侯车败。」非也。秦师及韩、晋尚未出,何得言晋侯车败?当是秦伯之车败,故穆公以为不祥而洁之耳。此二句乃事实,非卜人之言。若下文所云「不败何待」,则谓晋败。古人用字自不相蒙。
「三败及韩」,当依《正义》引刘炫之说,是秦伯之车三败。
及韩在涉河之后,此韩在河东,故曰:「寇深矣。」《史记》正义引《括地志》云:「韩原在同州韩城县西南。」非也。杜氏解但云「韩,晋地」,却有斟酌。
十八年,「狄师还」。解曰:「邢留距卫。」非也。狄强而邢弱,邢从于狄而伐者也。言狄师还,则邢可知矣。其下年,「卫人伐邢」,盖惮狄之强,不敢伐,而独用师于邢也。解曰:「邢不速退,所以独见伐。」亦非。
二十二年,「大司马固谏曰」。解曰:「大司马固,庄公之孙公孙固也。」非也。大司马即司马子鱼。固谏,坚辞以谏也。隐三年言召大司马孔父而属殇公焉,桓二年言孔父嘉为司马,知大司马即司马也。文八年上言杀大司马公子卯,下言司马握节以死,知大司马即司马也,定十年,「公若貌固谏曰」,知固谏之为坚辞以谏之也。
二十四年,「晋侯求之不获,以解上为之田」。盖之推既隐,求之不得,未几而死,故以田禄其子尔。《楚辞·九章》云:「思久故之亲身兮,因缟素而哭之。」明文公在时之推已死。《史记》则云:「闻其入绵上山中,于是环绵上山中而封之,以为介推田,号日介山。」然则受此田者何人乎?于义有所不通矣。三十三年,「晋人及姜戎,败秦师于骰。」解曰:「不同陈,故言及。」非也。及者,殊戎翟之辞。
文元年,「于是闰三月,非礼也」。古人以闰为岁之馀,凡置闰必在十二月之后,故曰归馀于终。考经文之书,闰月者皆在岁末。文公六年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哀公五年闰月,葬齐景公是也。而《左传》成公十七年、襄公九年、哀公十五年皆有闰月,亦并在岁末。又经传之文,凡闰不言其月者,言闰即岁之终可知也。今鲁改历法,置闰在三月,故为非礼,《汉书·律历志》曰「鲁历不正,以闰馀一之岁为首「是也。又按《汉书·高帝纪》:「后九月」,师古曰:「秦之历法,应置闰月者总致之于岁末,盖取《左传》所谓归馀于终之意。何以明之?据《汉书·表》及《史记》汉未改秦历之前屡书『后九月』,是知历法故然。」
二年,「陈侯为卫请成于晋,执孔达以说」。此即上文所谓我辞之者也,解谓晋不听而变计者非。
三年,「雨蠢于宋」。解曰:「宋人以螽死为得天佑,喜而来告,故书。」夫陨石退,非喜而来告也。
七年,「宣子与诸大夫皆患穆赢,且畏逼」。解曰:「畏国人以大义来逼己。」非也。畏穆赢之逼也,以君夫人之尊故。
十三年,「文子赋《四月》」。解曰:「不欲还晋。」以传考之,但云成二国,不言公复还晋。《四月》之诗当取乱离痪矣,维以告哀之意尔。
宣十二年,「宵济,亦终夜有声」。解曰:「言其兵众,将不能用。」非也,言其军嚣,无复部伍。
成六年,「韩献子将新中军,且为仆大夫」。必言仆大夫者,以君之亲臣,故独令之从公而入寝庭也。解未及。大夫,如王之太仆,掌内朝之事。
十六年,「必阜之师,茍伯不复从」。解曰:「茍林父奔走,不复故道。」非也,谓不复从事于楚。
「子在君侧,败者壹大。我不如子,子以君免」。败者壹大,恐君之不免也。我不如子,子之才能以君免也。解谓军大崩为壹大,及御与车右不同者,非。襄四年,「有穷由是遂亡」。解曰:「浞因羿室,不改有穷之号。」非也。哀元年,称有过浇矣,此特承上死于穷门而言,以结所引夏训之文尔。
十年,「郑皇耳帅师侵卫,楚令也」。犹云从楚之盟故也。解谓「亦兼受楚之敕命」者,非。
十一年,「政将及子,子必不能」。解谓:「鲁次国,而为大国之制,贡赋必重,故忧不堪。」非也。言鲁国之政将归于季孙,以一军之征而供霸国之政令,将有所不给,则必改作。其后四分公室而季氏择二,盖亦不得已之计,叔孙固己豫见之者。
十八年,「堑防门而守之广里」。解曰:「故经书『围』」。非也。围者,围齐也,非围防门也。
二十一年,「得罪于王之守臣」。守臣谓晋侯。《玉藻》:「诸侯之于天子日某土之守臣某」是也。解以为范宣子,非。
二十三年,「礼为邻国阙」。解曰:「礼,诸侯绝期,故以邻国责之。」非也。杞孝公,晋平公之舅。尊同不降,当服缌麻三月。言邻国之丧,且犹彻乐,而况于母之兄弟乎!
二十八年,「陈文子谓桓子曰:『祸将作矣,吾其何得?』对曰:『得庆氏之木百车于庄。』文子曰:『可慎守也已:』」解曰:「善其不志于货财,」非也。邵国贤曰:「此陈氏父子为隐语以相谕也。」愚谓:木者,作室之良材;庄者,国中之要路。言将代之执齐国之权。
三十一年,「我问师故」。问齐人用师之故。解曰:「鲁以师往。」非。昭五年,「民食于他」。解曰:「鲁君与民无异,谓仰食于三家。」非也。夫民生于三,而君食之。今民食于三家而不知有君,是昭公无养民之政可知矣。八年,「舆劈袁克杀马毁玉以葬」。解以舆为众,及谓欲以非礼厚葬哀公,皆非也。舆嬖,劈大夫也,言舆者掌君之乘车,如晋七舆大夫之类。马,陈侯所乘。玉,陈侯所佩。杀马毁玉,不欲使楚人得之。
十年,「弃德旷宗」。谓使其宗庙旷而不把。解曰:「旷,空也。」未当。十二年,「子产相郑伯,辞于享,请免丧而后听命,礼也」。子产能守丧制,晋人不夺,皆为合礼。解但得其一偏。
十五年,「福祚之不登,叔父焉在」?言忘其彝器,是福柞之不登,恶在其为叔父乎?解以为「福祚不在叔父,当复在谁」者,非。
十七年,「夫子将有异志,不君君矣」。日者人君之表,不救日食,是有无君之心。解以为「安君之灾」者,非。
十八年,「振除火灾」,振如振衣之振,犹火之著于衣,振之则去也,解以振为「弃」,未当。
「郑有他竟,望走在晋」。言郑有他竟之忧也。解谓「虽与他国为竞」者,非。
二十三年,「先君之力可济也」。先君谓周之先王,《书》言,「昔我先君文王、武王」是也。解以为「刘盆之父献公」,非。
二十七年,「事君如在国」。当时诸侯出奔,其国即别立一君,惟鲁不敢,故昭公虽在外,而意如犹以君礼事之,范鞅所言正为此也。解以为「书公行,告公至」,谬矣。
三十二年,「越得岁,而吴伐之,必受其凶」。解曰:「星纪,吴,越之分也,岁星所在,其国有福。吴先用兵,故反受其殃。」非也。吴,越虽同星纪,而所人宿度不同,故岁独在越。
定五年,「卒于房」。房疑即「防」字。古阜字作阜,脱其下而为𢨲字,汉《仙人唐公𢨲碑》可证也。《汉书》:「汝南郡吴房」,盂康曰:「本房子国。」而《史记·项羽纪》封阳武为吴防侯,字亦作哀六年,「出莱门而告之故」。解曰:「鲁郭门也,」按定九年解曰:「莱门,阳关邑门。」
十一年,「为王孙氏」。传终言之,亦犹夫概王奔楚为堂溪氏也,解曰:「改姓,欲以避吴祸。」非。
凡邵、陆、傅三先生之所已辩者不录。
○考工记注《考工记·轮人》注:「郑司农云:掣读为纷容掣参之削。」正义曰:「此盖有文,今检未得。」今按司马相如《上林赋》云:「纷溶忘记萷参,猗尼从风。」字作萷,音萧。而上文「既建而迤,崇于轸四尺」注:「郑司农云:迤读为猗移从风之移,」《正义》则曰:「引司马相如《上林赋》。」疏其下句,忘其上句,盖诸儒疏义不出一人之手。
○尔雅注《尔雅·释诂篇》:「梏,直也。」古人以觉为梏。《礼记·缁衣》引《诗》:「有觉德行」作「有梏德行」,注未引。
《释言篇》:「邮,过也。」注:「道路所经过,是以为邮传之邮。」恐非。古人以「尤」为「邮」,《诗·宾之初筵》」是曰既醉,不知其邮」,《礼记·王制》:「邮罚丽于事」,《国语》:「夫邮而效之,邮又甚焉」,《家语》:「帝而废裘,投之无邮」,《汉书·成帝纪》:「天著变异以显朕邮」,《五行志》:「后妾当有失节之邮」,《贾谊传》:「般纷纷其离此邮兮,亦夫子之故也」,《谷永传》:「卦气悖乱,咎徵著邮」,《外戚传》班人什赋:「犹被覆载之厚德兮,不废捐于罪邮」,《叙传》:「讥苑扦惬,正谏举邮」,皆是过失之义。《列子》:「鲁之君子,迷之邮者」,则又以为过甚之义。
○国语注《国语》之言「高高下下」者二。周太子晋谏灵王曰:「四岳佐禹,高高下下,疏川道滞,钟水丰物。」谓不堕高,不埋卑,顺其自然之性也。申肯谏吴王曰:「高高下下,以罢民于姑苏。」谓台益增而高,池益浚而深,以竭民之力也。语同而意则异。
「昔在有虞,有崇伯鲧」。据下文「尧用殛之于羽山」,当言「有唐」,而曰「有虞」者,以其事载于《虞书》。
「至于玄月,王召范蠡而问焉」。
注云:「鲁哀公十六年九月。」非也。当云鲁哀公十六年十一月,夏之九月。○楚辞注《九章·惜往日》:「甘溘死而流亡兮,恐祸殃之有再」。注谓「罪及父母与亲属」者,非也。盖怀王以不听屈原而召秦祸,今顷襄王复听上官大夫之谮,而迁之江南,一身不足惜,其如社稷何!《史记》所云「楚日以削,数十年竟为秦所灭」,即原所谓祸殃之有再者也。
《大招》:「青春受谢」。注以谢为去,未明。按古人读谢为序,《仪礼·乡射礼》:「豫则钩楹内」注:「豫读如成周宣谢之榭,《周礼》作『序』。」《孟子》:「序者,射也。」谓四时之序,终则有始,而春受之尔。
《九思》:「思丁文兮圣明哲,哀平差兮迷谬愚。吕傅举兮殷周兴,忌噽专兮鄂吴虚。」此援古贤不肖君臣各二,丁谓商宗武丁,举傅说者也。注以丁为当,非。
○荀子注《荀子》:「案角鹿唾陇种东笼而退耳。」注云:「其义未详。盖皆摧败披靡之貌。」今考之《旧唐书·窦轨传》:「高祖谓轨曰:『公之人蜀车骑、骤骑从者二十人,为公所斩略尽,我陇种车骑,未足给公。』」《北史·李穆传》:「芒山之战,周文帝马中流矢,惊逸坠地。穆下马以策击周文背,骂曰:『笼冻军士尔!曹主何在?尔独住此?」盖周、隋时人尚有此语。
○淮南子注《淮南子·诠言训》:「弄死于。」注云:「,大杖,以桃木为之,以击杀羿。自是以来鬼畏桃也。」《说山训》:「羿死桃部不给射」,注云:「桃部,地名。」按「部」即「」字,一人注书而前往不同若此。
○史记注《秦始皇纪》:「五百石以下,不临,迁勿夺爵。」五百石秩卑任浅,故但迁而不夺爵。其六百石以上之不临者亦迁而不夺爵也。史文简古,兼二事为一条。「山鬼固不过知一岁事也。」其时已秋,岁将尽矣,今年不验则不验矣,山鬼岂能知来年之事哉!退言曰:祖龙者,人之先也,谓称祖乃亡者之辞,无与我也,皆恶言死之意。
始皇崩于沙丘,乃又从井陉抵九原,然后从直道以至咸阳,回绕三四干里而归者,盖始皇先使蒙恬通道,自九原抵甘泉,堑山湮谷千八百里。若径归咸阳,不果行游,恐人疑揣,故载せ京辣而北行。但欲以欺天下,虽君父之尸臭腐车中而不顾,亦残忍无人心之极矣。
《项羽纪》:「搏牛之虻,不可以破虮虱。」言虻之大者能搏牛而不能破虱,喻距鹿城小而坚,秦不能卒破。
鸿门之会,沛公但称羽为将军,而樊哙则称大王,其时羽未王也。张良曰:「推为大王画此计者?」其时沛公亦未王也。此皆臣下尊奉之辞,史家因而书之,今百世之下,辞气宛然如见。又如黄歇上秦昭王书:「先帝文王、武王。」其时秦亦未帝。必以书法裁之,此不达古今者矣。
「背关怀楚」,谓舍关中形胜之地而都彭城。如师古之解,乃背约,非背关也。
古人谓倍为二。秦得百二,言百倍也。齐得十二,言十倍也。
《孝文纪》:「天下人民未有赚志」,与《乐毅传》:「先王以为谦于志」同,皆厌足之意。《荀子》:「怅然不慊」,又曰:「由俗谓之道尽赚也」,又曰「向万物之美而不能赚也」,又曰「不自赚其行者言滥过」;《战国策》:「桓公夜半不赚」,又曰「膳咱之赚于口」,并是「慊」字而误从口。《大学》:「此之谓自谦」,亦「慊」字而误从言。《吕氏春秋》:「茍可以谦剂貌辨者,吾无辞为也」,亦「慊」字而误从人。
「三年,复晋阳中都民三岁。」《正义》曰:「晋阳故城在汾州平遥县西南。」此当言中都故城在汾州平遥县西南、言晋阳误也,然此注已见卷首「中都」下。「文帝前后死,窦氏,妾也。」诸侯皆同姓,谓无甥舅之国可娶,《索隐》解非。
「十一月晦日,有食之。」《汉书》多有食晦者,盖置朔参差之失。其云「十二月望日又食」,此当作月耳。
「民或祝诅上,以相约结,而后相谩。」谓先共祝诅,已而欺负乃相告言也,故诏令若此者勿听抬。注并非。
《考武纪》:「其后三年,有司言元宜以天瑞命,不宜以一二数。一元日建元,二元以长星日元光,三元以郊得角兽一曰元狩云。」是建元、元光之号皆自后追为之,而武帝即位之初亦但如文、景之元,尚未有年号也。
《天官书》:「疾其对国」,谓所对之国。如《汉书·五行志》所谓「岁在寿星,其冲降娄」;《左氏传·襄二十八年》:「岁弃其次,而旅于明年之次,以害鸟帑,周楚恶之」。社氏解谓失次于北,祸冲在南者也。
「四始者候之日」,谓岁始也,冬至日也,腊明日也,立春日也。正义专指正月旦,非也。
「星陨如雨」,乃宋闵公之五年;言襄公者,史文之误。正义以「僖公十五年陨石于宋五」注之,非也。
《封禅书》:「成山斗人海。」谓斜曲人之如斗柄然,古人语也,《匈奴传》:「汉亦弃上谷之斗辟县造阳地以予胡」,又云「匈奴有斗人汉地,直张掖郡」。「各以胜日驾车避恶鬼。」胜日谓五行相克之日也,索隐非。
「天子病鼎湖甚。」湖当作「胡」,鼎胡,宫名,《汉书·杨雄传》:「南至宜春鼎胡,御宿昆吾」是也。
故卒起幸甘泉而行右内史界。索隐以为湖县,在今之阌乡,绝远,且无行宫。「唯受命而帝者,心知其意而合德焉。」按此即谓武帝,服虔以为高祖,非。「奉车子侯暴病一日死。」死于海上,非死于泰山也。索隐所引《新论》之言殊谬。
《河渠书》:「引洛水至商颜下。」服虔曰:「颜音崖。」崖当作『岸』。《汉书·古今人表》屠岸贾作「屠颜贾」是也。师古注谓山领象人之颜额者非,其指商山者尤非。刘已辩之。
《卫世家》:「顷侯厚赂周夷王,夷王命卫为侯。」是顷侯以前之称伯者乃「伯子男」之伯也,索隐以为「方伯」之伯,虽有《诗序》「旄丘责卫伯」之文可据,然非太史公意也,且古亦无以方伯之伯而系溢者。
《楚世家》:「武土使随人请王室尊吾号,王弗听。还报楚,楚王怒,乃自立,为楚武王。」「乃自立」为一句,「为楚武王」为一句,盖言自立为王,后谥为武王耳。古文简,故连属言之。如《管蔡世家》:「楚公子围弑其王郏敖,而自立,为灵王。」《卫世家》、《郑世家》皆云;楚公子弃疾弑灵王,自立,为平王。《司马穰直传》:「至常曾孙和因自立,为齐威玉。」又如《韩世家》:「晋作六卿,而韩厥在一卿之位,号为献子。」与此文势正同。刘炫云号为武,武非溢也,此说凿矣。项梁立楚怀王孙心为楚怀王,尉忙自立为南越武帝,此后世事尔。「西起秦患,北绝齐交,则两国之兵必至。」此两国即谓秦、齐也,索隐以为韩、魏,非也。《越世家》:「乃发习流二千。」习流谓士卒中之善泅者,别为一军。索隐乃曰「流放之罪人」,非也。庾信《哀江南赋》:「彼锯牙而钩瓜,又巡江而习流。」
「不者且得罪」,言欲兵之。
《越世家》:「吾有所见子晰也。」晰者,分明之意,《易·大有》象传:「明辨也。」即此字。音折,又音制。索隐误以为「郑子」之。
《魏世家》:「王之使者出过,而恶安陵氏于秦。」安陵氏,魏之别封。盖魏王之使过安陵,有所不快,而毁之于秦也。
《孔子世家》:「余低回留之不能去云。」按《玉篇,彳部》:「彳氐,除饥切。抵徊,犹徘徊也。」然则字本当作「抵徊」,省为「低回」耳。今读为「高低」之低,失之。《楚辞·九章·抽思》:「低徊夷犹,宿北姑兮。」「低」一作「徘」。
《绛侯世家》:「此不足君所乎?」
谓此岂不满君意乎?盖必条侯辞色之间露其不平之意,故帝有此言,而条侯免冠谢也。
「建德代侯坐酎金不善,元鼎五年,有罪,国除。」当云「元鼎五年,坐酎金不善,国除」,衍「有罪」二字。
《梁孝王世家》:「乘布车。」谓微服而行,使人不知耳,无降服自比丧人之意。
《伯夷传》:「其重若彼」,谓俗人之重富贵也;「其轻若此」,谓清士之轻富贵也。
《管晏传》:「方晏子伏庄公尸哭之,成礼然后去,岂所谓见义不为无勇者邪?」此言晏子之勇于为义也。古人著书,引成语而反其意者多矣。《左传·僖九年》:「君子曰:《诗》所谓『自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茍息有焉,」言茍息之能不玷其言也。后人持论过高,以茍息赞献公立少为失言,以晏子不讨崔行为无勇,非左氏,太史公之指。
《孙殡传》:「重射。」渭以千金射也。索隐解以为好射,非。
「批亢捣虚」,索隐曰:「亢言敌人相亢拒也。」非也。此与《刘敬传》:「手益其肮」之肮同,张晏曰:「喉咙也。」下文所谓「据其街路」是也。以敌人所不及备,故谓之虚。
《苏秦传》:「前有楼阙轩辕。」当作「轩县」。《周礼·小胥》:「正乐县之位,王宫县,诸侯轩县。」注谓:「轩县者,阙其南面。」
「殊而走。」《说文系传》曰:「断绝分析曰殊。」谓断支体而未及死。《樗里子传》:「今伐蒲人于魏,卫必折而从之。」此文误,当依索隐所引《战国策》文为正。魏」。
《甘茂传》:「其居于秦累世,重矣。」谓历事惠王、武王、昭王。
《孟子茍卿传》:「始也滥耳。」滥者,泛而无节之谓。犹《庄子》之洋自恣也,注引滥觞之义,以为初者,非。
「傥亦有牛鼎之意乎?」谓伊尹负鼎,百里奚饭牛之意,藉此说以干时,非有仲尼、孟子守正不阿之论也。
《孟尝君传》:「婴卒,溢为靖郭君。」以号为谥,犹之以氏为姓,皆汉初时人语也。《吕不韦传》:「谥为帝太后」,与此同,王褒赋「幸得溢为洞萧兮」,亦是作号字用。
《平原君传》:「非以君为有功也而以国人无勋。」当作一句读,言非国人无功而不封,君独有功而封也。
《信陵君传》:「如姬资之三年。」谓以资财求客报仇。
「徒豪举耳」,谓特貌为豪杰,举动非真,欲求有用之士也。
《蔡泽传》:「岂道德之符,而圣人所谓吉祥善事者与?」「岂」下当有「非」字。
《乐毅传》:「室有语,不相尽,以告邻里。」谓一室之中有不和之语,乃不自相规劝,而告之邻里,此为情之薄矣,正义谓必告者非。
《鲁仲连传》:「邹鲁之臣生则不得事养,死则不得赙衣遂。」谓二国贫小,生死之礼不备。索隐谓君弱臣强者非。
「楚攻齐之南阳。」南阳者,泰山之阳。《孟子》:「一战胜齐,遂有南阳。」《贾生传》:「斡弃周鼎兮,而宝康瓠。」应劭曰:「斡音。,转也。」「斡流而迁兮,或推而还。」《索隐》曰:「斡音乌活反。斡,转也。」义同而音异。今《说文》云:「斡,蠡柄也。从斗,朝声。杨雄、杜林说皆以为轺车轮斡。乌括切。」按朝字,古案切。《说文》既云朝声,则不得为乌括切矣。颜师古《匡谬正俗》云:「《声类》《字林》并音管。」贾谊《服鸟赋》云:「斡流而迁。」张华《励志诗》云:「大仪斡运。」皆为转也。《楚辞》云:「维焉系?」此义与斡同,字即为「」。故知斡、管二者不殊,近代流俗音乌括切,非也。《汉书·食货志》:「浮食奇民欲擅斡山海之货。」师古曰:「斡谓主领也,读与管同。」
《张敖传》:「要之置。」置,驿也。如《汉相国世家》:「取祁善置」,《田横传》:「至尸乡厩置」之「置」,《汉书·冯奉世家》:「燔烧置亭。」《淮阴侯传》:「容容无所倚。」容容即「禹禹」字。
《卢缩传》:「匈奴以为东胡卢王,」封之为东胡王也,以其姓卢,故曰东胡卢王。
《田荣传》:「荣弟横收齐散兵,得数万人,反击项羽于城阳。」正义以为濮州雷泽县,非也。《汉书》城阳郡治莒;《史记·吕后纪》言齐王乃上城阳之郡;《孝文纪》言以齐剧郡立朱虚侯章为城阳王;而《淮阴侯传》言击杀龙且于潍水上,齐王亡去,信遂追北至城阳,皆此地。按《战国策》貂勃对襄王曰:「昔王不能守王之社稷,走而之城阳之山中,安平君以敝卒七千禽敌,反千里之齐,当是时,阎城阳而王天下,莫之能止,然为栈道木阁而迎王与后于城阳之山中,王乃复反,子临百姓。」则古齐时已名城阳矣。
「无不善画者莫能图」,谓以横兄弟之贤而不能存齐。
《陆贾传》:「尉佗乃蹶然起,坐谢陆生。」坐者,跪也。
「数见不鲜」,意必秦时人语,犹今人所谓「常来之客不杀鸡」也。贾乃引此以为父之于子亦不欲久,当时之薄俗可知矣。
《袁盎传》:「调为陇西都尉。」此今日调官字所本。调有更易之意,犹琴瑟之更张乃调也。如淳训为选,未尽。
《扁鹊传》:「医之所病病道少。」言医之所患患用其道者少,即下文六者是也。
《仓公传》:「臣意年尽三年,年三十九岁也。」按徐广注,高后八年,意年二十六,当作「年尽十三年,年三十九岁也」,脱「十」字。《孝文本纪》:「十三年,除肉刑。」
《武安传》:「与长孺共一老秃翁。」谓尔我皆垂暮之年,无所顾惜,当直言以决此事也,索隐以为共治一老秃翁者非。
「因匈奴犯塞,而有卫、霍之功。」故序匈奴于卫将军、骤骑传之前。
《南越尉佗传》:「发兵守要害处。」按《汉书·西南夷传》注:「师古曰:要害者,在我为要,于敌为害也。」此解未尽,要害谓攻守必争之地,我可以害彼,彼可以害我,谓之害。人身亦有要害,《素问》:「岐伯对黄帝曰:『脉有要害。』」《后汉书·来歙传》:「中臣要害。」
《司马相如传》:「其为祸也不亦难矣。」衍「亦」字。
《汲黯传》:「愚民安知」为一句。
《郑当时传》:「高祖令诸故项籍臣名籍。」谓奏事有涉项王者,必斥其名曰「项籍」也。
《酷吏传》:「尸亡去,归葬。」言其家人窃载尸而逃也。谓尸能自飞去,怪矣!
《游侠传》:「近世延陵、孟尝、春申、平原、信陵之徒,皆因王者亲属藉于有土卿相之富厚。」延陵谓季札,以其遍游上国,与名卿相结,解千金之剑,而系冢树,有侠士之风也。
《货殖传》:「廉吏久久更富,廉贾归富。」又曰:「贪贾三之,廉贾五之。」夫放于利而行,多怨。廉者知取知予,无求多于人,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是以取之虽少,而久久更富,廉者之所得乃有其五也。注非。
「洛阳街居在齐、秦、楚、赵之中。」《说文》:「街,四通道。」《盐铁论》:「燕之涿蓟,赵之邯郸,魏之温轵,韩之荥阳,齐之临淄,楚之宛丘,郑之阳翟,二周之三川,皆为天下名都,居五诸侯之衢,跨街冲之路。」
「尽椎埋去就,与时俯仰。」椎埋当是「推移」二字之误。
《太史公自序》:「申吕肖矣。」肖乃「削」字,脱其旁耳。与《孟子》:「鲁之削也滋甚」义同,徐广注以为者非。
○汉书注《汉书叙例》,颜师古撰。其所列姓氏邓展、文颖下亦云:「魏建安中」,建安乃汉献帝年号,虽政出曹氏,不得遽名以魏。
《高帝纪》:「诸侯罢戏下,各就国。」注引一说云:「时从项羽在戏水之上。」此说为是。盖羽入咸阳,而诸侯自留军戏下尔。他处固有以戏为麾者,但云罢麾下似不成文。
「不因其几而遂取之。」训几为危,未当。几即「机」字,如《书》:「若虞机张」之机。
「遣诣相国府,署行义年。」谓书其平日为人之实迹,如《昭帝纪》:「元凤元年三月,赐郡国所选有行义者涿郡韩福等五人帛」,《宣帝纪》:「令郡国举孝弟有行义闻于乡里者各一人」是也。刘改「义」为「仪」,谓若今团貌,非。
《武帝纪》:元封元年,「诏用事八神。」谓东巡海上而祠八神也,即《封禅书》所谓八神。一曰天主,祠天齐之属。文颖以为祭太一,开八通之鬼道者,非。
「天汉元年秋,闭城门,大搜。」与二年及征和元年之大搜同,皆搜索好人也,非逾侈者也。
《昭帝纪》:「三辅太常郡得以叔粟当赋。」汉时田租本是叔粟,今并口算杂征之,用钱者皆令以叔粟当之。其独行于三辅太常郡者,不独为谷贱伤农,亦以减漕三百万石,虑储侍之乏也。
《元帝纪》:永光元年,「秋,罢。」如淳曰:「当言罢某官某事,烂脱失之。」是也。《左传·成二年》:「夏,有。」亦是缺文,杜氏解曰:「失新筑战事。」
建昭三年,「戊己校尉」。师古曰:「戊己校尉者,镇安西域,无常治处。亦犹甲乙丙丁庚辛壬癸各有正位,而戊己四季寄王,故以名官也。时有戊校尉,又有己校尉。一说戊己位在中央,今所置校尉处三十六国之中,故曰戊己也。」《百官公卿表》注亦载二说。《汉官仪》曰:「戊己中央,镇覆四方。」又「开渠播种,以为厌胜,故称戊己焉。」按马融《广成颂》曰:「校队案部,前后有屯,甲乙相伍,戊己为坚。」则不独西域,虽平时校猎,亦有部伍也。又知其甲乙八名皆有,而西域则但置此戊己二官尔。《车师传》:「置戊己校尉,屯田,居车师故地。」《乌孙传》:「汉徙己校屯姑墨,」而《后汉书·耿恭传》:「恭为戊校尉,屯后王部金蒲城;谒者关宠为己校尉,屯前王柳中城。」故师古以为无常治。
《哀帝纪》:「非赦令也,皆蠲除之,」犹《成帝纪》言「其吏也迁二等」同一文法。盖赦令不可复反,故但此一事不蠲除也。
《王子侯表》:「瓡节侯息城阳顷王子。」师古曰:「瓡即『瓠』字也。又音孤。」《地理志》北海郡下「瓡侯国」,师古曰:「瓡即『执』字。」二音不同。而《功臣表》:「瓡言聂侯酐」者,师古曰:「钒狐同。」河东郡下作「狐言聂」,又未知即此一字否也。
《百官表》:「长水校尉掌长水、宣曲胡骑。」师古曰:「长水,胡名也,宣曲,观名。胡骑之屯于宣曲者。」按长水非胡名也。《郊祝志》:「霸产丰涝,径渭长水,以近咸阳,尽得比山川伺。」《史记》索隐曰:「《百官表》有长水校尉。」沈约《宋书》云:「营近长水,因名。」《水经》云:「长水出白鹿原,今之荆溪水是也。」
元凤四年,蒲侯苏昌为太常。十一年,「坐籍霍山书泄秘书,免。」师古曰:「以秘书借霍山。」非也。盖籍没霍山之书中有秘记,当密奏之「而辄以示人,故以宣泄罪之耳,山本传言:「山坐写秘书,显为上书,献城西第,人马千匹,以赎山罪。」若山之秘书从昌借之,昌之罪将不止免官。而元康四年,昌复为太常,薄责昌而厚绳山,非法之平也。且如颜说,当云「坐借霍山秘书,免」足矣,何用文之重辞之复乎?
建昭三年七月戊辰,「卫尉李延寿为御史大夫一姓繁」。师古曰:「繁音蒲元反。」《陈汤传》:「御史大夫繁延寿。」师古曰:「繁音蒲胡反。」《萧望之传》师古晋婆。《谷永传》师古音蒲河反。蒲元则音盘,蒲胡则音蒲,蒲河则音婆,三音互见,并未归一。然繁字似有婆音,《左传·定四年》:「殷民十族繁氏。」繁音步何反。《仪礼·乡射礼》注:「今文『皮树』为『繁竖』。皮古音婆。」《史记·张丞相世家》:「丞相司直繁君。」索隐曰:「繁音婆。」《文选》「繁休伯」,吕向音步向反。则繁之音婆相传久矣。
《律历志》:「寿王候课比三年下。」谓课居下也。下文言「竟以下吏」,乃是下狱,师古注非。
《食货志》:「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六甲者,四时六十甲子之类;五方者,九州岳读列国之名;书者,六书;计者,九数。瓒说未尽。
「国亡捐瘠者。」瘠,古「」字,谓死而不葬者也。《娄敬传》「徒见赢老弱」,《史记》作「瘠」。《后汉书·彭城靖王恭传》:「毁过礼。」《大戴礼》:「赢丑以。」皆是「瘠」字。则此瘠乃字之误,当从孟康之说。「课得毅皆多其旁田,亩一斜以上。」盖懦地乃久不耕之地。地力有徐,其收必多,所以作代田之法也。
「天下大氏无虑皆铸金钱矣。」无虑犹云无算,言多也。
「布货十品,」师古曰:「布即钱耳。谓之布者,言其分布流行也。」按本文,钱、布自是二品,而下文复载,改作货布之制,安得谓布即钱乎?《莽传》曰:「货布长二寸五分,广一寸,直货钱二十五。」今货布见存,上狭下广而歧,其下中有一孔,师古当日或未之见也。
《郊把志》:「文公获若石,云于陈仓北阪城祠之,其神或岁不至,或岁数来也。常以夜,光辉若流星,从东方来,集于祠城。若雄鸡,其声殷,云野鸡夜鸣。」如淳曰:「野鸡,雉也。吕后名雉,改曰野鸡。」《五行志》:「天水冀南山,大石鸣声隆隆如雷。有顷止,鸡皆鸣。」师古日/雉也。」窃谓野鸡者,野中之鸡耳。注拘于茍悦云:「讳雉之字日野鸡。」夫讳「恒」日常,讳「启」曰开,史固有言常言开者,岂必其皆为恒与启乎?又此文本《史记·封禅书》,其上文云「有雉登鼎耳ず」,其下文云「公孙卿言,见仙人迹喉氏城上,有物如雉往来城上」,又云「纵远方奇兽飞禽及白雉诸物」,并无所讳。而《汉书·地理志》南阳郡有雉县,江夏郡有下雉县;《五行志》:「王音等上言,雉者听察,先闻雷声」,则汉时未尝讳雉也。
「木寓龙一驷,木寓车马一驷。」李奇曰:「寓,奇也。寄生龙形于木。」此说恐非。古文伊、寓通用,木寓,木偶也,《史记·孝武纪》:「作木偶马」,而《韩延寿传》曰「卖偶车马下里伪物者,弃之市道」。古人用以事神及送死皆木偶人木偶马,今人代以人纸马。又《史记·殷本纪》:「帝武乙无道,为偶人,谓之天神。」索隐曰:「偶音寓。」《酷吏传》:「匈奴至为偶人,象郅都。」索隐曰:「《汉书》作寓人。」可以证寓之为偶矣。
《五行志》:「吴王濞封有四郡五十馀城。」「四」当作「三」,古四字积划以成,与三易混,犹《左传》:「陈蔡不羹三国」之为四国也。
「隐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其后郑获鲁隐。」按狐壤之战事在其前,乃隐公为公子时,此刘向误说,班、史因之,不必曲为之解。
》沟洫志》:「内史稻田租挈重。」挈,偏也,《说文》有用字。注云:「角一俯一仰,」意同。
《楚元王传》:「孙卿」,师古曰:「荀况,汉以避宣帝讳改之。」按汉人不避嫌名,荀之为「孙」,如孟卯之为「芒卯」,司徒之为「申徒」,语音之转也。
「上数欲用向为九卿,辄不为王氏居位者及丞相御史所持,故终不迁。」衍一「不」字,当云「辄为王氏居位者及丞相御史所持」。持者,挟持之义,而非挟助之解也。
《季布传》:「难近」,谓令人畏而远之。师古以近为近天子,为大臣,非也。
《樊哙传》:「项羽即飨军士,中酒。」中酒谓酒半也。《吕氏春秋》谓之「中饮」。凡事之半日中。《左传·昭公二十八年》:「中置」,谓馈之半也。毕。《史记·河渠书》:「中作而觉」,谓工之半也。《吕氏春秋》:「中关而止」,谓关弓弦正半而而止也。中酒犹今人言半席。师古解以不醉不醒,故谓之中,失之矣。
《淮南厉王传》:「命从者刑之」,《史记》作「刭之」,当从刭,音相近而讹。下文「太子自刑不殊」,又云「王自刑杀」,《史记》亦皆作「刭」也。「孝先自告反,告除其罪。」按《史记》无下「告」字,是衍文,师古曲为之说。
《万石君传》:「内史坐车中,自如固当者。」反言之也,言贵而骄人,当如此乎?
《贾谊传》:「上数爽其忧。」谓秦之所忧者在孤立,而汉之所忧者在诸侯;汉初之所忧者在异姓,而今之所忧者在同姓。
张敖不反,故添一「贯高为相」句,古人文字之密。
「植遗腹,朝委裘,而天下不乱。」必古有是语,所谓「君薨而世子生」者也,季桓子命其臣正常曰:「南孺子之子男也,则以告而立之。」遗腹之为嗣,自人君以至于大夫,一也。
《邹阳传》:「宋任子冉之计,囚墨翟。」《史记》作「子罕」。文颖曰:「子冉,子罕也。」按子罕是鲁襄公时人,墨翟在孔子之后,子冉当别是一人。「秦皇帝任中庶子蒙之言。」师古曰:「蒙者,庶子名也。」今流俗书本「蒙」下辄加「恬」字,非也。按《史记》,秦王宠臣中庶子蒙嘉为先言于秦王,非蒙恬,蒙亦非名,传文脱一「嘉」字。
《赵王彭祖传》:「椎埋」,即掘冢也。新葬者谓之埋。师古曰:「椎杀人而埋之。」恐非。
《李广传》:「弥节白檀。」弥与「弭」同。《司马相如传》:「于是楚王乃饵节徘徊。」注「郭璞曰:「洱犹低也。节,所杖信节也。」
「陵当发出塞,乃诏强弩都尉,令迎军。」言当俟陵出塞之后,乃诏博德迎之。
《苏武传》:「陵恶自赐武,使其妻赐武牛羊数十头。」今人送物与人,而托其名于妻者,往往有之。其谓之赐者,陵在匈奴己立为王故也,云恶自赐武,盖嫌于自居其名耳。师古注谓,若示己于匈奴中富饶以夸武者,非。
《司马相如传》:《子虚之赋》乃「游梁时作」。当是侈梁王田猎之事而为言耳。后更为楚称齐难而归之天子,则非当日之本文矣。若但如今所载子虚之言,不成一篇结构。
《张安世传》:「无子,于安世小男彭祖。」谓贺无见存之子,而以安世小男为子,其早死之子别有一子,乃下文所谓孤孙霸,非无于也。
《杜周传》:「吏所增加十有馀万。」谓辞外株连之人。
《张骞传》:「竟不能得月氏要领。」古人上衣下裳,举裳者执要,举衣者执领。
《广陵王胥传》:「女须位曰:『孝武帝下我言。』」孝武帝降凭其身而言。「千里马兮驻待路。」言神魂飞扬,将乘此马而远适千里之外,张晏注以为驿马,非。
《严助传》:「臣闻道路言:闽越王弟甲弑而杀之。」即下文所云「会闽越王弟馀善,杀王以降」者也。当淮南王上书之时,不知其名,故谓之甲,犹云某甲耳。师古曰:「甲者,闽越王弟之名。」非。
《朱买臣传》:「买臣人家中。」即会稽邸中也。邸如今京师之会馆。
《东方朔传》:「以剑割肉而去之。」裴松之注:「《魏志》云:古人谓藏为去。」《苏武传》:「掘野鼠去[C030]实而食之。」师古曰:「去谓藏之也。」《杨浑传》:「廷尉当恽大逆无道」者,以书中有「君父送终」之语。
《梅福传》:「诸侯夺宗。」如帝挚立不善,崩,而尧自唐侯升为天子是也。《梅福传》赞:「殷鉴不远,夏后所闻。」谓福引吕霍上官之事以规切王氏。师古注谓封孔子后,非。
《霍光传》:「张章等言霍氏皆雠有功。」晋的曰:「雠,等也。」非也,此如《诗》:「无言不雠」之雠。《左传·僖五年》:「无丧而忧,必雠焉。」注:「雠犹对也。」《律历志》:「广延宣问,以理星度,未能雠也。」郑德曰:「相应为雠也。」《郊祀志》:「其方尽多不雠。」《伍被传》赞:「忠不终而诈雠。」《魏其传》:「上使御史簿责婴,所言灌夫颇不雠。」
《赵充国传》:「微将军,谁不乐此者?」言岂独将军茍安贪便。人人皆欲为之。师古注以「微」字属上句读,非。
《辛庆忌传》:「卫青在位,淮南寝谋。」谓伍被言大将军数将习兵,未易当;又言虽古名将不过是,为淮南所惮。
《于定国传》:「万方之事大录于君。」按今所传王肃注《舜典》「纳于大麓」曰:「麓,录也。纳舜,使大录万机之政。」盖西京时已有此解,故诏书用之。
《于定国传》赞:「哀鳏哲狱。」《毛诗》、《礼记》凡鳏寡之鳏皆作「矜」,此亦矜之误。哲则「折」之误也。师古以传中有哀鳏寡语,遂以释此文,而以哲为「明哲」之哲。
《龚胜传》:「勿随俗动吾家,种柏作祠堂,」师古曰:「多设器备,恐被发掘,为动吾家。」非也。古人族葬,胜必已自有墓,若随俗人之意,更于家上种柏作祠堂,则是动吾家也。盖以朝代迁革,一切饰终之礼俱不欲用。
《韦贤传》:「岁月其祖,年其逮。于昔君子,庶显于后。」孟自言年老,慕昔之君子垂令名于后,欲王信老成之言而用之也。在邹诗曰「既且陋」,则此为孟之自述可知。
「下从者与载送之。」下如《爱盎传》:「下赵谈」之下,与之共载,复送至其家也。
《尹翁归传》:「高至于死。」高谓罪名之上者,犹言上刑。
《王尊传》:「猥被共工之大恶。」谓御史大夫劾奏尊以靖言庸违,象共滔天。
《萧育传》:「鄂名贼梁子政。」名贼犹言名王,谓贼之有名号者也。师古曰:「名贼者,自显其名,无所避匿,言其强也。」非。
《宣元六王传》赞:「贪人败类。」《大雅·桑柔》之诗,师古庄误以为《荡》。
《张禹传》:「两人皆闻知,各自得也。」崇以禹为亲之,宣以禹为敬之,故各自得。
《翟方进传》:「万岁之期,近慎朝暮。」谓宫车晏驾,故下文郎贲丽以为可移于相也。
《杨雄传》:「不知伯侨周何别也。」谓不知是何王之别子。
「冠伦魁能。」能字当属上句,言为能臣之首。
史书之文中有误字,要当旁证以求其是,不必曲为之说。如此传《解嘲篇》中「欲谈者宛舌而固声」,固乃「同」之误;「东方朔割名于细君」,名乃「炙」之误,有《文选》可证。而必欲训之为固、为名,此小颜之癣也。《颜氏家训》云:「《毅梁传》:「孟劳者,鲁之宝刀也。」有姜仲岳,读刀为「力」,谓公子左右姓孟名劳,多力之人,为国所宝。与吾苦净。清河郡守邢峙,当世硕儒,助吾证之,赧然而服。此传「割名」之解得无类之。
《儒林传》:「弟子行虽不备,而至于大夫郎掌故以百数。」谓不必皆有行谊,而多显官。
《货殖传》:「为平陵石氏持钱。」持钱犹今人言掌财也。如氏、直氏皆平陵富人,而石氏皆亦次之。
《游侠传》:「酒市赵君都、贾子光。」服虔曰:「酒市中人也。」非也。按《王尊传》:「长安宿豪大猾箭张禁、酒赵放。」晋的曰:「此二人作箭作酒之家。」今此上文有箭张回,即张禁也。君都亦邵放也,名偶异耳。
《佞幸传》:「朕惟噬肤之恩未忍。」是取《易·暌》六五「厥宗噬肤」,言贵戚之卿,恩未忍绝。
《匈奴传》:「孤偾之君。」愤如《左传》:「张脉偾兴」之偾。《仓公传》所谓「病得之欲男子而不可得也」。
「卫律为单于谋穿井筑城治楼以藏谷,与秦人守之。」师古曰:「秦时有人亡入匈奴者,今其子孙尚号秦人。」非也,彼时匈奴谓中国人为秦人,犹今言汉人耳。《西域传》:「匈奴缚马前后足,置城下,驰言:『秦人,我モ若马!』」师古曰:「谓中国人为秦人,习故言也。」是矣。其言与秦人守者,匈奴以转徙为业,不习守御,凡穿井筑城之事,非秦人不能为也,《大宛传》:「闻宛城中新得秦人,知穿井。」亦谓中国人。
「去胡来王唐兜。」师古曰:「为其去胡而来降汉,故以为王号。」非也。《西域传》:「羌国王号去胡来王。」
「臣知父呼韩邪单于蒙无量之恩。」其时尚未更名,当曰「臣囊知牙斯。」作史者从其径更名录之耳。
故印己坏,乃云「因上书求故印」者,求更铸如故印之式,去新字而言玺。《南粤传》:「朕高皇帝侧室之子。」师古曰:「言非正嫡所生。」非也。《春秋·左氏桓公二年传》曰:「卿置侧室。」杜解:「侧室,众子也。」《文公十二年传》曰:「赵有侧室曰穿。」
《西域传》:「康居国王东羁事匈奴。」言不纯臣,但羁縻事之,与乌孙羁属意同,当用彼注删此注。
「宜给足,不可乏。」当作「可不乏」。
《外戚传》:「常与死为伍。」言滨于死。
「其条刺史大长秋来自之。」「史」当作「使」。元是「使」字。
「丞知是何等儿也。」言藏之以辨是男非女。师古注非。
「奈何令长信得闻之。」谓何道令太后闻之。
「终没,至乃配食于左坐。」谓合葬渭陵,配食元帝。
《王莽传》:「治者掌寇大夫陈成自免去官。」盖先几而去。
自称「废汉大将军」者,自称汉大将军也,下文云「亡汉将军」同此意。自莽言,谓之废汉、亡汉耳。
「会省户下。」省户即禁门也。蔡邕《独断》曰:「禁中者,门户有禁,非侍御者不得人,故曰禁中。」孝元皇后父大司马阳平侯名禁,当时避之,故曰省中。
「右庚刻木校尉。」「刻」、「克」同,取金克木。
《叙传》:「刘氏承尧之后,氏族之世,著乎《春秋》。」《左氏昭公二十九年传》:「陶唐氏既衰,其后有刘累者,学扰龙于豢龙氏,以事孔甲。」师古引「士会奔秦,其处者为刘氏」,则又其苗裔也。
「雕落洪支。」谓中山、东平之狱。服虔以为废退王氏,非。
○后汉书注《光武纪》:「今此谁贼,而驰鹜击之乎?」注:「谁谓未有主也。」非,言此何等贼,不足烦主上亲击也。
「敢拘制不还,以卖人法从事。」言比略卖人口律罪之,重其法也。
《质帝纪》:「先,能通经者各令随家法。」注:「儒生为《诗》者谓之诗家,为《礼》者谓之礼家。」非也。谓如《诗》有齐、鲁韩、毛。通《齐诗》者自以为《齐诗》教授,通《鲁诗》者自以为《鲁诗》教授,韩、毛及《五经》皆然,乃所谓家法耳。《鲁丕传》言:「法异者各令自说师法」;《徐防传》言:「伏见大学试博士弟子,皆以意说,不循家法」是也。
《安帝纪》:「永初元年九月癸酉,调扬州五郡租米,赡给东郡济阴、陈留,梁国下邓、山阳。」注:「五郡谓九江、丹阳、庐江、吴郡、豫章也,扬州领六郡,会稽最远,盖不调也。」按《顺帝纪》:「永建四年,分会稽为吴郡。」安帝时未有吴郡,止五郡,无可疑者。注非。
冯异遗李轶书:「茍令长安尚可扶助,延期岁月,疏不间亲。远不逾近,季文岂能居一隅哉。」言季文于更始为亲近之臣,当在朝秉政,岂得居此一隅。注失其指,反以为疏远,非。
《景丹传》:「邯郸将帅数言,我发渔阳、上谷兵,我卿应言然。」谓邯郸将帅有此言,我亦聊以此言应之,不能必二郡之果来也。本文自明,注乃谓王郎欲发之,谬矣。
《鲍永传》:「大守赵兴叹曰:『我受汉茅土,不能立节,而鲍永死之,岂可害其子也?』」「永」字误,当作「鲍宣」。
《杨厚传》:「阴臣近戚妃党当受祸。」阴臣谓妇人,下文宋阿母是也。注:「阴,私也。」非。
《郎ダ传》:「思过念咎,务消只悔。」注:「只,大也。」非也。按《易·复》:「初九,无只悔。」九家本作「多」,古人多、只二字通用。
《朱浮传》:「自损盛时。」「损」当作「捐」。
《贾逞传》:「乡人有所计争,辄令祝少宾。」云:「祝,诅也。争曲直者辄言敢祝少宾乎?」非也。言敢于少宾之前发誓乎?事之如神明也。古人文简尔。《钟离意传》:「光武得奏,以见霸。」见当作「视」,古「示」字。作视谓以意奏示霸也。
《张禹传》:「祖父况为常山关长,会赤眉攻关城。」按《前汉志》,常山郡之县十八,其十二曰关。《续汉志》无此县,世祖所省也,其地当即今之故关,建武十五年,徙雁门、代郡、上谷三郡民,置常山关、居庸关以东。
《梁节王畅传》:「今陛下为臣收污天下。」收污犹《左氏传》所谓「国君含垢」。
《李云传》:「当有黄精代见。」注:「黄精谓魏氏将兴也。」按云本不知是魏,故下言陈、项、虞、田、许氏尔。黄之代赤,自是五运之序,王莽亦自以为祖黄帝也。
《曹腾传》:「颖川堂溪赵典等。」按《蔡邕传》作「五官中郎将堂溪典。」注:「堂溪,姓也。」此文衍一「赵」字。
○文选注阮嗣宗《咏怀诗》:「西游咸阳中,赵李相经过,」颜延年注:「赵,汉成帝后赵飞燕也,李,武帝李夫人也。」按成帝时自有赵李,《汉书·谷永传》言赵李从微贱专宠,《外戚传》:「班人人予侍者李平,平得幸,亦为人人予,」《叙传》:「班人人予供养东宫,进侍者李平为人人予,而赵飞燕为皇后。自大将军薨后,富平定陵侯张放、淳于长等始受幸,出为微行,行则同舆执辔,入侍禁中,设宴饮之,会及赵李诸侍中,皆引满举白,谈笑大噱。」史传明白如此,而以为武帝之李夫人何哉。
○陶渊明诗注《西溪从语》:「陶渊明诗云:『闻有田子春,节义为士雄。』《汉书·燕王刘泽传》云:『高后时,齐人田生游乏资,以书乾泽,泽大悦之,用金二百斤为田生寿,田生如长安,求事幸谒者张卿,讽高后立泽为琅邪王。』晋的曰:《楚汉春秋》云:『田生字子春。」非也。此诗上文云:「辞家夙严驾,当往至无终。」下文云:「生有高世名,既没传无穷。」其为田畴可知矣。《三国志》:「田畴,字子泰,右北平无终人也。」「泰」一作「春」。若田生游说取金之人,何得有高世之名,而为靖节之所慕乎!
「遂尽介然分,终死归田里。」是用方望《辞隗嚣书》:「虽怀介然之节,欲洁去就之分」。
「多谢绮与用,精爽今何如?」多谢者,非一言之所能尽,今人亦有此语。《汉书》:赵广汉为京兆尹,常记召湖都亭长西至界上,界上亭长戏曰:『为我多问赵君。』」注:「多问者,言殷勤,若今人千万问讯也。」
○李太白诗注李大自《飞龙引》:「云愁海思令人嗟。」是用梁豫章王综《听鸡鸣辞》:「云悲海思徒掩仰。」《胡无人篇》:「太白人月敌可摧。」是用《北齐书·宋景业传》:「太自与月并,宜速用兵。」二事前人未注。
太白诗有《古朗月行》,又云:「今人不见古时月。」王伯厚引《抱朴子》曰:「俗士多云今日不及古日之热,今月不及古月之朗,是则然矣。」而又云:「狂风吹古月,窃弄章华台。」又曰:「海动山顷古月摧。」此所谓古月则明是「胡」字,不得曲为之解也。然大白用此亦有所本,《晋书·符坚载记》:「古月之未乱中州,洪水大起健西流。」此其本也。或曰析字之体止当著之忏文,岂可以人诗乎?」蒿砧今何在,山上复有山」,古诗固有之矣。
「谁怜李飞将,白首没三边。」昔人讥其以「飞将军」翦截为「飞将」者,然古人自有此语。《后汉书·班勇传》:「班将能保北卤不为边害乎?」后魏唐永,正光中为北地太守,数与贼战,未尝败北。时人语曰:「莫陆梁,恐尔逢唐将。」井以「将军」为「将」。
「海上碧云断,单于秋色来。」单于是地名。《通典》:「麟德元年,改云中都护府为单于大都护府。领县一,曰金河。有长城,有金河、李陵台、王昭君墓。」《旧唐书·突厥传》:「车鼻既破之后,突厥尽为封疆之臣,于是分置单于,瀚海二都护府,单干部护领狼山、云中、桑乾三都督,苏农等一十四州。」《新唐书》言:「碛以北著州悉隶瀚海,南隶云中。云中者,义成公主所居也。颉利灭,李靖徙突厥赢破数百帐居之,以阿史德为之长。众稍盛,即建言:『愿以诸王为可汗,遥统之。』帝曰:『今可汗,古单于也。』乃改云中府为单于大都护府,以殷王旭轮为单于都护。」《通鉴》注引宋白曰:「唐振武军,旧单于都护府,即汉定襄郡之盛乐县也。在阴山之阳,黄河之北,后魏所都盛乐是也。唐平突厥,于此置云中都护府,后改单于府。」《新唐书,地理志》曰:「唐之盛时开元、天宝之际,东至安东,西至安西,南至日南,北至单于府。」徐九皋诗题曰「送部四镇人往单于」,崔颢诗题曰「送单于裴都护赴西河」,岑参《轮台即事诗》:「轮台风物异,地是古单于」是也。
○牡子美诗注《寄临邑舍弟诗》:「徐关深水府。」《送舍弟颖赴齐州诗》:「徐关东海西。」徐关在齐境,今不可考。《左传,成公二年》:「齐师败于鞍,齐侯自馀夫入。」《十七年》:「齐侯与国佐盟于徐关而复之。」
《行次昭陵诗》:「威定虎狼都。」注引《苏秦传》:「秦虎狼之国,甚为无理」。此乃用《秦本纪》赞:「据狼弧,蹈参伐。」参为白虎,秦之分星也。「往者灾犹降,苍生喘未苏」,谓武、韦之祸。「指麾安率土,荡涤抚洪炉」,谓玄宗再造唐室也。本于太宗之遗德在人,故诗中及之。钱氏谓此诗天宝乱后作,而改「铁马」为「石马」,以合李义山诗「昭陵石马」之说,非矣,其《朝享太庙赋》曰:「弓剑皆鸣,汗铸金之风马。」在此未乱以前,又将何说?必古记有此事而今失之耳。
《奉赠韦左丞丈诗》:「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颜氏家训》:「古来名士多所爱好,惟不可令有称誉,见役勋贵,处之下坐,以取残杯冷炙之辱。」《高都护骢马行》:「安西都护胡青骢。」《魏书·吐谷浑传》:「吐谷浑尝得波斯草马,放入海,因生骢驹,能日行千里。」世传青海骢者是也。《送蔡希鲁还陇右诗》:「凉州白麦枯。」杜氏《通典》:「凉州贡白小麦十石。」
《天育骤骑歌》:「伊昔太仆张景顺,临牧攻驹阅清峻,遂令大奴守天育,别养骥子怜神骏。」按史言,玄宗初即位,牧马有二十四万匹,以太仆卿王毛仲为内外闲厩使,少卿张景顺副之。开元十三年,玄宗东封,有马四十三万匹,牛羊称是,上嘉毛仲之功,加开府仪同三司。是景顺特毛仲之副尔。今斥毛仲为大奴,而归其功于景顺,殆以诗人之笔而追黜陟之权乎?
《哀王孙诗》:「但道困苦乞为奴。」《南史》:齐明帝为宣城王,遣典签柯令孙杀建安王子真。子真走入床下,令孙手牵出之,叩头乞为奴,不许而死。「朔方健几好身手。」《颜氏家训》:「顷世离乱,衣冠之士虽无身手,或聚徒众。」
《大云寺赞公房诗》:「犬斤々国多狗。」《韩非子·储说右上》:「夫国亦有狗。有道之士陈其术,而欲以明万乘之主,大臣为猛狗,迎而之。此人主之所以蔽胁,而有道之士所以不用也。」
《晚行口号》:「远愧梁江总,还家尚黑头。」刘辰翁评曰:「人知江令自陈入隋,不知其自梁时已达官矣。自梁入陈,自陈人隋,归尚黑头,其人物心事可知。著一『梁』字而不胜其愧矣。诗之妙如此,岂待骂哉。」按《陈书·江总传》:侯景寇京都,诏以总权兼太常卿。台城陷,总避难崎岖,至会稽郡,复往广州,依萧勃。及元帝平侯景,徵总为明威将军、始兴内史。会江陵陷,不行,总因此流寓岭南积岁。天嘉四年,以中书侍郎徵还朝。以本传总之年计之,梁太清三年己已,台城陷,总年三十一。自此流离于外十四五年,至陈天嘉四年癸未还朝,总年四十五,即所谓「还家尚黑头」也。总集有《治孔中丞矣诗》曰:「我行五岭表,辞乡二十年。」子美遭乱崎岖,略与总同,而自伤其年已老,故发此叹尔,何暇骂人哉。传又云:京城陷,人隋,为上开府。开皇十四年,卒于江都,时年七十六。去祯明三年己酉陈亡之岁又已五年,头安得黑乎?其台城陷而避乱本在梁时,自不得蒙以陈氏,何骂之有?且子美诗有云「莫看江总老,犹被赏时鱼」,有云「管宁纱帽净,江令锦袍鲜』,有云『江总外家养,谢安乘兴长』,亦已亟称之矣。
《北征诗》:「君诚中兴主,经纬固密勿。」《汉书·刘向传》引《诗》:「密勿从事」,师古曰:「密勿,犹邑勉。」
「不闻夏殷衰,中自株褒妲。」不言周,不言妹喜,此古人互文之妙。自八股学兴,无人解此文法矣。
《晚出左掖诗》:「骑马欲鸡栖,」盖欲效古人敝车赢马之意。《后汉书·陈著传》:「朱震字伯厚,为州从事,奏济阴太守单匡赃罪,并连匡兄中常侍车骑将军超。桓帝收匡下廷尉,以谴超,超诣狱,谢三府,语曰:『车如鸡栖马如狗,疾恶如风朱伯厚。』」鸡栖言车小也。余闻之张锦衣纪云。
《垂老别诗》:「土门壁甚坚,杏园度亦难,」土门在井陉之东,杏园度在卫州汲县,临河而守,以遏贼,使不得度,皆唐人控制河北之要地也。《旧唐书》:郭子仪自杏园渡河,围卫州。史思明遣薛岌围令狐彰于杏园。李忠臣为濮州刺史,移镇杏园渡。今河南徙,而故迹不可寻矣。唐崔峒《送冯将军诗》:「想到滑台桑叶落,黄河东注杏园秋。」
《秦州杂诗》:「西戎外甥国。」注引吐蕃表称外甥为证。按《册府元龟》载吐善书,皆自称外甥,称上为皇帝舅。开元二十一年,从公主言,树碑于赤岭,其碑文曰:「维大唐开元二十一年,岁次王申,舅甥修其旧好,同为一家。」则盟誓之文诏敕之语已载之矣。
「胡舞白题斜。」按《南史》:裴子野为著作舍人,时西北远边有白题国,遣使繇岷山道人贡。此国历代弗宾,莫知所出。子野曰:「汉颍阴侯斩白题将一人。」服虔注云:「白题,胡名也。」然则白题乃是国名。而此诗以为白额,悦亦词家所谓借用者乎?
《喜闻官军已临贼境二十韵》:「家家卖钗钏,准拟献香醪。」《南史·庾果之传》:「果之尝兼主客郎,对魏使。使问杲之曰:『百姓那得家家题名帖卖宅。』答曰:『朝廷既欲扫荡京洛,克复神州,所以家家卖宅耳。』」
《送郑虔贬台州司户诗》:「酒后常称老画师。」《旧唐书·阎立本传》:「太宗尝与侍臣学士泛舟于春苑池中,有异鸟随波容与,召立本,令写鸟。阁外传呼云:『画师阎立本!』」
《寄岳州贾司马六丈已州严八使君诗》:「贾笔论孤愤,严君赋几篇。」是用《史记》贾谊至长沙吊屈原事。《汉书·艺文志》:「严助赋三十五篇。」古人经史皆是写本。久客四方,未必能携,一时用事之误自所不免,后人不必曲为之讳。子美《寄岳州贾司马六丈巴州严八使君诗》:「弟子贫原宪,诸生老伏虔。」本用济南伏生事,伏生名胜,非虔。后汉有服虔,非伏也。《示撩奴阿段诗》:「曾惊陶侃胡奴异。」盖谓士行有胡奴,可比阿段。胡奴,侃子范小字,非奴也。
《佐还山偎寄诗》:「分张素有期。」后魏高允《微士颂》:「在者数子,仍复分张。」《北史》:蠕蠕阿那襄言:「老母在彼,万里分张。」后周庚信《伤心赋》:「兄弟则五郡分张,父子则三州离散。」
《蜀相诗》:「三顾频繁天下计。」《人衡州诗》:「频繁命屡及。」《蜀志·费讳传》:「以奉使称旨,频繁至吴。」《晋书·刑法志》:「诏旨使间频繁。」《山涛传》:「手诏频繁。」《文选·庚亮让中书令表》:「频繁省闼,出总六军。」潘尼《赠张正治诗》:「张生拔幽华,频繁登二宫。」陆云《夏府君诔》:「频繁帏幄。」《答兄平原书》:「锡命频繁。」
《题郭明府茅屋诗》:「频惊适小国。」《左传·信公十七年》:「楚文王戒申侯:『无适小国。』」
《寄韩谏议诗》:「色难腥腐餐枫香。」《汉书·佞幸传》:「太子痈而色难之。」
《送李卿诗》上四句谓李卿,下四句乃公自道。「晋山虽自弃」,是用介之推入绵上山中事。
《伤春诗》:「大角缠兵气。」《后汉书·董卓传》赞:「矢延王辂,兵缠魏象。」
「钩陈出帝畿。」《水经注》:「紫微有钩陈之宿,主斗讼兵陈。」
「耆旧把天衣。」《南齐书·舆服志》:「衮衣,汉世出陈留襄邑听织。宋末用绣及织成,齐建武中,乃彩画为之加饰金银薄,时亦谓天衣。」梁庾肩吾《和皇太子重云殿受戒诗》:「天衣初拂石,豆火欲然薪。」唐姚元景《光宅寺造佛像赞》:「姜被承欢,曳天衣而下拂。」
《赠王二十四侍御诗》:「女长裁褐稳,男大卷书匀。」《南齐书·张融传》:与从叔征北将军永书曰:「世业清贫,民生多待。榛栗枣修,女贽既长。束帛禽乌,男礼已大。勉身就官,十年七仕。不欲代耕,何至此事?」
《八哀诗》:「长安米万钱,」《汉书·高帝纪》:「关中大饥,米斛万钱。」《食货志》:「米至石万钱。」
《解闷诗》:「何人为觅郑瓜州?」公自注:「今郑秘监审。」刘辰翁曰:「因金陵有瓜州,号郑瓜州。」谬甚。按瓜洲唐时属润州,非金陵。且其字作「洲」,非「州」也。本文并无金陵;即令秘监流寓金陵,遂可以二百里外江中之一洲为此君之名号乎?《唐书·地理志》:「瓜州,晋昌郡,下都督府,武德五年析沙洲之常乐置,属陇右道。」《萧嵩传》:「开元十五年,吐蕃陷瓜州,执刺史田元献,以嵩为兵部尚书、河西节度使,嵩奏以命张守为瓜州刺史,修筑州城,招辑百姓,令其复业。」《张守传》:「以战功加银青光禄大夫,仍以瓜州为都督府,以守外为都督,」岑参《为字文判官诗》:「君从万里使,闻已到瓜州。」盖必郑审尝官此州,故以是称之,今不可考矣。
《夔府书怀诗》:「苍生可察眉。」《列子》:「晋国苦盗,有郑雍者,能视盗之貌,察其眉睫之间而得其情。」
《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序记于郾城观公孙氏舞剑器浑脱。《旧唐书·郭山恽传》:「中宗引近臣宴集,将作大匠宗晋卿舞浑脱。」胡三省注《通鉴》:「长孙无忌以乌羊毛为浑脱毡帽,人多效之,谓之赵公浑脱,因演以为舞。」中宗神龙二年三月,并州清源县尉吕元泰上疏言:「比见都邑坊市,相率为浑脱、骏马、胡服,名为《苏莫遮》,非雅乐也。」
《遣怀诗》:「元和辞大炉。」扬雄《解难》:「陶冶大炉。」
《秋兴诗》:「直北关山金鼓震。」《史记·封禅书》:「遂因其直北立五帝坛。」
「波漂菰米沈云黑。」梁庾肩吾《奉和皇太子纳凉梧下应令诗》:「黑米生菰叶,青花出稻苗。」
《久居夔府将适江陵四十韵》:「摆阅盘涡沸。」《鬼谷子》有《捭阖篇》,「稗」、「摆」古今字,通。
《哭李尚书诗》:「奉使失张骞。」《旧唐书·蒋王浑传》:浑孙之芳,幼有令誉,颇善五言诗,宗室推之。开元未,为驾部员外郎。天宝十三载,安禄山奏为范阳司马。禄山反,自拔归西京,授右司郎中。历工部侍郎,太子右庶子。广德元年,遣之芳,兼御史大夫,使吐善,被留境上。二年而归,除礼部尚书,寻改太子宾客。
「秋色调春草,王孙若个边?」五臣注《文选·招隐士》曰:「屈原与楚同姓,故云王孙。」
《宴王使君宅诗》:「留欢卜夜闲,」「闲」字当从月,甫父名闲,自不须讳此闲字。《说文》:「闲,隙也。」闲暇之「闲」本从隙生义,只是一字。《至日遣兴诗》:「朱衣只在殿中闲。」音异字同。
○韩文公诗注韩文公《游青龙寺赠崔大补阙诗》:「侧耳酸肠难濯浣。」是用《诗·柏舟》:「如匪浣衣」。《秋怀诗》:「戚戚抱虚警。」是用陆士衡《叹逝赋》:「节循虚而警立」。注皆不及。
○通鉴注「赋于民而食人二鸡子。」赋于民而食者,取之于民也。人二鸡子者,每人令出二鸡子也。胡氏未注。
「几能令臧三耳矣。」言几令人以为实有三耳。
「汉武帝太初三年,胶东太守延广为御史大夫,」注:「延广,史逸其姓。」按延即姓也。三十九卷「郑人延岑」注:「延,姓。岑,名。」四十五卷有京兆尹南阳延笃。
诸葛亮《出师表》云:「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所谓败军乃当阳长扳之败。其云「奉命」则求救于江东也,注乃云:「事见上卷文帝黄初四年。」非。
「虞翻作表示吕岱,为爱憎所白。」注曰:「谗佞之人有爱有憎,而无公是非,故谓之爱憎。」愚谓爱憎,憎也。言憎而并及爱,古人之辞宽缓不迫故也。又如得失,失也。《史记·刺客传》:「多人不能无生得失。」利害,害也。《史记·吴王濞传》:「擅兵而别,多忙利害。」缓急,急也。《史记·仓公传》:「缓急无可使者。」《游侠传》:「缓急,人之所时有也。」成败,败也。《后汉书·何进传》:「先帝尝与太后不快,几至成败。」同异,异也。《吴志·孙皓传》注:「荡异同如反掌。」《晋书·王彬传》:「江州当人强盛时,能立异同。」赢缩,缩也。《吴志·诸葛恪传》:「一朝赢缩,人情万端。」祸福,祸也。晋欧阳建《临终诗》:「潜图密己构,成此祸福端。」皆此类。
「庾亮出奔,左右射贼,误中舵工,应弦而倒。船上咸失色,欲散。亮不动,徐曰:『此手何可使著贼。』」注曰:「言射不能杀贼,而反射杀舵工。自恨之辞也。」非也。亮意盖谓有此善射之手,使著贼身,必应弦而倒耳。解嘲之语也。宋明帝泰始三年,「沈文秀攻青州刺史明僧,帝遣辅国将军刘怀珍浮海救之,进至黔陬。文秀所署长广大守刘桃根将数千人戍不其城,怀珍军于洋水,遣王广之将百骑袭不其城,拔之,」注云:「洋水即巨洋水。」按不其城在今即墨县西南,而巨洋水乃今之巨蔑河,在临胸、益都、寿光三县之境,与黔陬、不其相去三四百里,安能以百骑而袭取之乎?《水经注》云:「拒艾水出黔陬县西南拒艾山,又谓之洋洋水。」《胶州志》曰:「洋河在州南三十里,发源铁撅山,东流入海。」此即怀珍所屯军处耳。
梁武帝大通二年,「魏尔朱荣欲讨山东群盗,请敕蠕蠕主阿那襄发兵,东趋下口,以蹑其背。」注云:「下口盖指飞狐口。」非也。此即居庸关下口。一百六十六卷注曰:「幽州军都县西北有居庸关,湿馀水出上谷沮阳县之东南,流出关,谓之下口。」
周主从容问郑译曰:「我脚杖痕,谁所为也?」对曰:「事由乌丸轨、宇文孝伯。」谓由此二人也。下云「因言轨捋须事」,亦是译言之也。故轨见杀而孝伯亦赐死。注以字文孝伯属下读,而云「孝伯何为出此言」,误矣。
「突厥立刘武周为定杨可汗。」注云:「将使之定扬州。」非也。杨者,隋姓,下条云:「刘武周为定杨天子,郭子和为平杨天子。」犹言定隋、平隋尔,「杨」字从木。
武后永昌元年二月丁酉,「尊魏忠孝王曰周忠孝,太皇妣曰忠孝太后。文水陵曰章德陵,咸阳陵曰明义陵。」注云:「武氏之先葬文水,士及其妻葬咸阳。」非也。后父士葬文水,母杨氏葬咸阳。后章德改名昊陵,明义改名顺陵,其碑文云然。
刘肃《大唐新语》:「中宗宴兴庆池,侍宴者并唱《回波词》。给事中李景伯歌曰:『回波词,持酒卮。微臣职在箴规,侍宴既过三爵,喧哗窃恐非仪。』」首二句三言,下三句六言,盖《回波词》体也。今《通鉴》作「回波尔时酒卮」,恐传写之误。
唐穆宗长庆元年,刘总奏分所属为三道,以幽、涿、营为一道,平、蓟、妫、檀为一道,瀛、莫为一道。注云:「营州治柳城,道里绝远。刘总奏以为一道,必有说。」按《新唐书。地理志》:「营州,柳城郡。万岁通天元年,为契丹所陷。圣历二年,侨治渔阳。开元五年,又还治柳城。」意者中唐之世,复侨治于幽、蓟之间。而史家自天宝乱后,于东北边事略而不详,故今无所考耶?「李茂贞不敢称帝,但开歧王府,置百官,名其所居为宫殿,妻称皇后。」注曰:「自为歧王,而妻称皇后。妻之贵,逾于其夫矣。」窃谓此事理之必不然,「皇后」乃「王后」之误。
《后汉·高祖纪》:「吴越内牙指挥使诸温。」注:「《汉书·地理志》琅邪郡有诸县,盖以邑为氏也。」非。按越有大夫诸稽郢。
周太祖广顺元年,慕容彦超遣使人贡。帝虑其疑惧,赐诏慰安之,曰:「今兄事已至此,言不欲繁,望弟扶持,同安亿兆。」今兄者,太祖自谓也。事已至此,谓为众所推而即帝位也,观下文称之为弟,语意相对,可知注以汉祖为彦超之兄,改作「令兄」者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