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升降不前须穷刺法
(《素问·遗篇刺法论》}}
黄帝问曰:升降不前,气交有变,即成暴郁,馀已知之;如何预救生灵,可得却乎?却,言预却其气,以免病也。
岐伯稽首再拜对曰:昭乎哉问!臣闻夫子言:既明天元,须穷刺法,可以折郁扶运,补弱全真,泻盛蠲馀,令除斯苦。夫子,岐伯之师,僦贷季也。天元即《天元纪大论》所谓六元等义。
帝曰:愿卒闻之。岐伯曰:升之不前,即有甚凶也。
六元主岁,周流互迁,其有天星中运抑之不前,则升不得升,降不得降,气交有变,故主甚凶。
木欲升而天柱窒抑之,木欲发郁,亦须待时,升者自右而升于天,凡旧岁在泉之右间,必升为新岁司天之左间。后仿此。天柱,金星也。辰戌岁,木欲上升而金胜抑之,则木不能前而暴郁为害,木郁欲发,亦必待其得位之时而后作。如《六元正纪大论》曰:郁极乃发,待时而作。此之谓也。郁发义见本类前二十三。升降被抑不前,天时民病各异,义详后章。有天地阴阳升降等图,在《图翼》二卷。
当刺足厥阴之井。木郁不升,则人病在肝,故当刺足厥阴之井,大敦穴也。刺三分,留六呼,得气急出之,先刺左,后刺右。又可于春分日吐之。
火欲升而天蓬窒抑之,火欲发郁,亦须待时,天蓬,水星也。巳亥岁,君火当升为天之左间,丑未岁,相火当升为天之左间,而水胜抑之,则火郁不升而为害,火郁之发,必待其得位之时也。
君火相火,同刺包络之荥。火郁不升,则人病在心,凡诸邪之在心者,皆在于心之包络,故当刺包络之荥,劳宫穴也。刺三分,留六呼,得气急出之,先左后右。又法,当春三泄汗也。
土欲升而天冲窒抑之,土欲发郁,亦须待时,天冲,木星也。子午岁,湿土当升为天之左间,而木胜抑之,则土郁为害而发必待时也。
当刺足太阴之俞。土郁不升,则人病在脾,故当刺足太阴之俞,太白穴也。刺二分,留七呼,气至急出之。先左后右。
金欲升而天英窒抑之,金欲发郁,亦须待时,天英,火星也。寅申岁,燥金当升为天之左间,而火胜抑之,则金郁为害,待时而发也。
当刺手太阴之经。金郁不升,则人病在肺,故当刺手太阴之经,经渠穴也。刺三分,留三呼,气至急出之,先左后右。
水欲升而天芮窒抑之,水欲发郁,亦须待时,天芮,土星也。卯酉岁,寒水当升为天之左间,而土胜抑之,则水郁为害,待时而发也。
当刺足少阴之合。水郁不升,则人病在肾,故当刺足少阴之合,阴谷穴也。刺四分,留三呼,气至急出之,先左后右。
帝曰:升之不前,可以预备;愿闻其降,可以先防。岐伯曰:既明其升,必达其降也。升降之道,皆可先治也。降者自左而入于地,凡旧岁司天之右间,必降为新岁在泉之左间。其有被抑不降者,亦可以刺治先防也。
木欲降而地晶窒抑之,降而不入,抑之郁发,散而可得位,地晶,金星也。丑未岁,厥阴当降为地之左间,而金胜窒之,降不得入,则郁发为变,必待郁散,木乃得位也。
降而郁发,暴如天间之待时也,降而不下,郁可速矣。暴如天间之待时,言与司天之间气同也。可速者,当速治之谓。
降可折其所胜也,治降之法,当折其所胜,如木郁则治金、金郁则治火之类也。
与上文升之不前治其本经者异。当刺手太阴之所出,刺手阳明之所入。木郁不降,则肝胆受病,当治金之胜,故刺手太阴之所出,少商穴也。刺一分,留三呼,气至急出之。手阳明之所入,曲池穴也。刺五分,留七呼,气至急出之。
火欲降而地玄窒抑之,降而不入,抑之郁发,散而可矣。地玄,水星也。寅申岁,少阴当降为地之左间,辰戌岁,少阳当降为地之左间,而水胜窒之,故郁发为变,必散而后可。
当折其所胜,可散其郁,火郁不降,则心主受病,当治水之胜也。
当刺足少阴之所出,刺足太阳之所入。足少阴之所出,涌泉穴也。刺三分,留三呼,气至急出之,先左后右。
足太阳之所入,委中穴也。刺五分,留七呼,气至急出之,先左后右。土欲降而地苍窒抑之,降而不下,抑之郁发,散而可入,地苍,木星也。卯酉岁,太阴当降为地之左间,而木胜窒之,欲其郁散,当速刺也。
当折其胜,可散其郁,土郁不降,则脾胃受病,故当折木之胜。
当刺足厥阴之所出,刺足少阳之所入。足厥阴之所出,大敦穴也。刺三分,留十呼,气至急出之。足少阳之所入,阳陵泉也。刺六分,留十呼,得气急出之。
金欲降而地彤窒抑之,降而不下,抑之郁发,散而可入。地彤,火星也。巳亥岁,阳明当降为地之左间,而火胜窒之,则郁发为变也。彤音同。
当折其胜,可散其郁,金郁不降,则肺与大肠受病,当折火之胜也。
当刺心包络所出,刺手少阳所入也。心包络所出,中冲穴也。
刺一分,留二呼,气至急出之。手少阳所入,天井穴也。刺一分,留十呼,得气急出之。水欲降而地阜窒抑之,降而不下,抑之郁发,散而可入。地阜,土星也。子午岁,太阳当降为地之左间,而土胜窒之为郁,必散之而后降也。
当折其土,可散其郁,水郁不降,则肾与膀胱受病,故折土之胜,则水郁可散矣。
当刺足太阴之所出,刺足阳明之所入。足太阴之所出,隐白穴也。刺一分,留三呼,气至急出之。足阳明之所入,三里穴也。刺五分,留十呼,气至急出之。
帝曰:五运之至,有前后与升降往来,有所承抑之,可得闻乎刺法?五运之气,各有所承所制也。
岐伯曰:当取其化源也。取,治也。化源,气化之本源也。此取字,总言当治之谓,与下文资取之取不同。
是故太过取之,不及资之。治化源之法,亦盛者当泻,虚者当补也。
太过取之,次抑其郁,取其运之化源,令折郁气;次抑其郁者,在取其致抑之化源,则郁气可折矣。
不及扶资,以扶运气,以避虚邪也。不及扶资,在扶其本气之衰,则虚邪可避矣。
资取之法令出密语。资取化源之法,详出《玄珠密语》第一卷中。前《六元正纪大论》所载六十年运气之纪,有言资其化源、有言取其化源者,正此之谓。
三十八、升降不前气变民病之异
《素问·遗篇本病论》
黄帝问曰:天元九窒,馀已知之,愿闻气交,何名失守?岐伯曰:谓其上下升降,迁正退位,各有经论,上下各有不前,故名失守也。此篇承前篇而详言左右间气之升降不前也。《天元玉册》云:六气常有三气在天,三气在地。每一气升天作左间气,一气入地作左间气,一气迁正作司天,一气迁正作在泉,一气退位作天右间气,一气退位作地右间气。
气交有合,常得位所在,至当其时,即天地交,乃变而泰,天地不交,乃作病也。是故气交失易位,气交乃变,变易非常, 即四时失序,万化不安,变民病也。当正不正,当迁不迁,则气交有变。天地失其常政,则万民为病。
帝曰:升降不前,愿闻其故,气交有变,何以明知?岐伯曰:昭乎问哉!明乎道矣。气交有变,是谓天地机。气交之变,吉凶之徵也,故谓天地机。
但欲降而不得降者,地窒刑之。地星胜之不降,义详下文。
又有五运太过,而先天而至者,即交不前。五阳年中运太过,亦能抑升降之气。
但欲升而不得其升,中运抑之,但欲降而不得其降,中运抑之。甲年土运太过,能抑水之升降。丙年水运太过,能抑二火之升降。戊年火运太过,能抑金之升降。庚年金运太过,能抑木之升降。
壬年木运太过,能抑土之升降。于是有升之不前、降之不下者,有降之不下、升而至天者,有升降俱不前,作如此之分别,即气交之变,变之有异,常各各不同,灾有微甚者也。有天星窒于上者,有地气窒于下者,有中运抑于中者,凡此三者之分,则气交之变各各不同,而灾有微甚矣。
帝曰:愿闻气交遇会胜抑之由,变成民病轻重何如?岐伯曰:胜相会,抑伏使然。六气有遇有会,有胜有抑,则抑伏者为变。
是故辰戌之岁,木气升之,主逢天柱,胜而不前;辰戌岁,太阳当迁正司天,而厥阴风木,以上年在泉之右间,当升为今岁司天之左间,故畏天柱,金星胜之也。
又遇庚戌金运先天,中运胜之,忽然不前,木运升天,金乃抑之。庚以阳金有馀,其气先天而至,岁运遇之,又能胜木也。庚戌庚辰皆同。
升而不前,即清生风少,肃杀于春,露霜复降,草木乃萎;民病温疫早发,咽嗌乃乾,四肢满,肢节皆痛。清生风少等候,金胜木衰之化也。金气肃杀于春,阴盛抑扬,故民病为温疫节痛等证。
久而化郁,即大风摧拉,折陨鸣紊;民病卒中偏痹,手足不仁。木郁既久,其极必发,故为大风摧拉等变,而民病为中风等证也。
是故巳亥之岁,君火升天,主窒天蓬,胜之不前;巳亥岁,厥阴当迁正司天,而少阴君火,以上年在泉之右间,当升为新岁司天之左间,故畏天蓬,水星胜之也。
又厥阴未迁正,则少阴未得升天;巳亥阴年,气多不及,故凡司天厥阴不得迁正,则左间少阴亦不得其位,而阳年则不然也。后仿此。
水运以至其中者,君火欲升,而中水运抑之。辛巳辛亥,皆水运之不及者,而亦能制抑君火,以巳亥阴年,气本不及,则弱能制弱。然或以天蓬窒之,或以水运抑之,有一于此,皆能胜火不前也。后仿此。
升之不前,即清寒复作,冷生旦暮;民病伏阳,而内生烦热,心神惊悸,寒热间作。
天蓬水胜,火升不前,故气候清寒,民病则热郁不散。
日久成郁,即暴热乃至,赤风肿翳化疫,温疠暖作,赤气瘴而化火疫,皆烦而躁渴,渴甚,治之以泄之可止。火郁之发,故暴热至而民为疫疠温瘴等病。泄去其火热,病可止矣。
是故子午之岁,太阴升天,主窒天冲,胜之不前;子午年,少阴当迁正司天,而太阴湿土,以上年在泉之右间,当升为新岁少阴之左间,故畏天冲,木星胜之也。
又或遇壬子木运先天而至者,中木运抑之也。壬以阳木有馀,其气先天而至,岁运遇之,乃能胜土,壬子壬午皆同。
升天不前,即风埃四起,时举埃昏,雨湿不化;民病风厥涎潮,偏痹不随,胀满。土郁不前,木之胜也,故在天则风起,雨湿不化,在民则肝强脾病。
久而伏郁,即黄埃化疫也,民病夭亡,脸肢腑黄胆满闭;湿令弗布,雨化乃微。土主脾胃,胃气受抑,故至夭亡。脸为阳明之经,四肢皆主于脾,腑言大肠小肠,皆属于胃,故为黄胆满闭等证。湿令弗布,皆土郁之化。
是故丑未之年,少阳升天,主窒天蓬,胜之不前;丑未年,太阴当迁正司天,而少阳相火,以上年在泉之右间,当升为新岁太阴之左间,故畏天蓬,水胜也。
又或遇太阴未迁正者,即少阳未升天也。丑未阴年不及,故太阴司天或未迁正,则少阳左间亦不得其位。
水运以至者,升天不前,即寒雾反布,凛冽如冬,水复涸,冰再结,暄暖乍作,冷复布之,寒暄不时。民病伏阳在内,烦热生中,心神惊骇,寒热间争。辛丑辛未,皆水运之年,又遇天蓬,则相火被抑,升天不前,其气令民病,较前巳亥年君火不升者尤甚。
以久成郁,即暴热乃生;赤风气瞳翳,化成郁疠,乃化作伏热内烦,痹而生厥,甚则血溢。此相火郁发为病,亦与前君火之郁者大同。
是故寅申之年,阳明升天,主窒天英,胜之不前。寅申年,少阳当迁正司天,而阳明燥金,以上年在泉之右间,当升为新岁司天之左间,故畏天英,火胜制之也。
又或遇戊申戊寅,火运先天而至,金欲升天,火运抑之。戊为阳火有馀,其气先天而至,岁运遇之,亦抑阳明。
升之不前,实时雨不降,西风数举,咸卤燥生;民病上热,喘嗽血溢。燥金气郁于地,故时雨不降、硝咸白见而燥生。火胜于上,故肺金受伤而喘嗽血溢。
久而化郁,即白埃翳雾,清生杀气;民病胁满悲伤,寒鼽嚏嗌乾,手拆皮肤燥。金郁之发,肃杀气行,民病为胁满悲伤,金邪伐肝也。金气寒敛而燥,故为寒鼽嚏嗌乾等证。
是故卯酉之年,太阳升天,主窒天芮,胜之不前;卯酉年,阳明当迁正司天,而太阳寒水,以上年在泉之右间,当升为新岁司天之左间,故畏天芮土胜也。
又遇阳明未迁正者,即太阳未升天也;卯酉阴年,气有不及,凡司天阳明未得迁正,则左间太阳亦不得其位。
土运以至,水欲升天,土运抑之。己卯己酉,皆土运之年,亦能制抑太阳。
升之不前,即湿而热蒸,寒生两间;民病注下,食不及化。湿胜于上,寒郁于下,故气令民病如此。
久而成郁,冷来客热,冰雹卒至;民病厥逆而哕,热生于内,气痹于外,足胫 疼,反生心悸懊热,暴烦而复厥。水郁之发,寒气乃行,故民病寒束于外,热生于中,为气痹厥逆等证。
黄帝曰:升之不前,馀已尽知其旨,愿闻降之不下,可得明乎?岐伯曰:悉乎哉问!是之谓天地微旨,可以尽陈斯道,所谓升已必降也。六气之运 ,右者升而左者降也。
至天三年,次岁必降,降而入地,始为左间也。每气在天各三年,凡左间一年,司天一年,右间一年。三年周尽,至次岁乃降而入地,为在泉之左间,亦周三年而复升于天也。
如此升降往来,命之六纪者矣。此六气之纪也。
是故丑未之岁,厥阴降地,主窒地晶,胜而不前;丑未岁,太阳当迁正在泉,而厥阴风木,以上年司天之右间,当降为今岁在泉之左间,故畏地晶,金气窒之也。
又或遇少阴未退位,即厥阴未降下,如上年子午岁气有馀,司天少阴不退位,则右间厥阴亦不能降下也。
金运以至中,金运承之,降之不下,抑之变郁。即乙丑乙未岁也,亦能制抑厥阴,郁而为病。
木欲降下,金承之,降而不下,苍埃远见,白气承之,风举埃昏,清躁行杀,霜露复下,肃杀布令。木郁金胜,故苍埃见而杀令布。
久而不降,抑之化郁,即作风躁相伏,暄而反清,草木萌动,杀霜乃下,蛰虫未见,惧清伤脏。清寒胜木,故草木萌动,霜乃杀之而蛰虫不见。其在民病亦惧清气之伤肝脏也。旧本无下虫二字,必脱简也,今增补之。
是故寅申之岁,少阴降地,主窒地玄,胜之不入;寅申岁,厥阴当迁正在泉,而少阴君火,以上年司天之右间,当降为今岁厥阴之左间,故畏地玄,木胜窒之也。
又或遇丙申丙寅,水运太过,先天而至。丙以阳水,其气先天而至,亦能制抑君火,使之不降。
君火欲降,水运承之,降而不下,即彤云才见,黑气反生,暄暖如舒,寒常布雪,凛冽复作,天云惨凄。皆寒水胜火之化。彤音同,赤也。
久而不降,伏之化郁,寒胜复热,赤风化疫;民病面赤心烦,头痛目眩也,赤气彰而温病欲作也。热郁于上,久而不降,故民多温热之病。
是故卯酉之岁,太阴降地,主窒地苍,胜之不入。卯酉年,少阴当迁正在泉,而太阴湿土,以上年司天之右间,当降为今岁少阴之左间,故畏地苍,木胜窒之也。
又或少阳未退位者,即太阴未得降也;如上年寅申,岁气有馀,司天少阳不退位,则右间太阴亦不能降下。
或木运以至。丁卯丁酉年也。
木运承之,降而不下,即黄云见而青霞彰,郁蒸作而大风,雾翳埃胜,折损乃作。皆风木胜土之化。
久而不降也,伏之化郁,天埃黄气,地布湿蒸;民病四肢不举,昏眩肢节痛,腹满填臆。土气久郁不降,故天为黄气,地为湿蒸,人病在脾胃,故为四肢不举、满填胸臆等病。
是故辰戌之岁,少阳降地,主窒地玄,胜之不入;辰戌年,太阴当迁正在泉,而少阳相火,以上年司天之右间,当降为今岁在泉之左间,故畏地玄,水胜窒之也。
又或遇水运太过,先天而至也。丙辰丙戌年也。
水运承之,降而不下,即彤云才见,黑气反生,暄暖欲生,冷气卒至,甚即冰雹也。皆寒水胜火之化。此与上文寅申岁少阴不降者同义。
久而不降,伏之化郁,冷气复热,赤风化疫;民病面赤心烦,头痛目眩也,赤气彰而热病欲作也。少阳火郁为病,亦与上文少阴不降同。
是故巳亥之岁,阳明降地,主窒地彤,胜而不入。巳亥年,少阳当迁正在泉,而阳明燥金,以上年司天之右间,当降为今岁在泉之左间,故畏地彤,火气胜之也。
又或遇太阳未退位,即阳明未得降;如上年辰戌,岁气有馀,司天太阳不退位,则右间阳明亦不能降下。
或火运以至。癸巳癸亥年也。
火运承之不下,即天清而肃,赤气乃彰,暄热反作;民皆昏倦,夜卧不安,咽乾引饮,懊热内烦;大清朝暮,暄还复作。金欲降而火承之,故清肃行而热反作也。热伤肺气,故民为昏倦咽乾等病。
久而不降,伏之化郁,天清薄寒,远生白气;民病掉眩,手足直而不仁,两胁作痛,满目KTKT。金气久郁于上,故清寒生而白气起。其于民病,则肝木受邪,故为掉眩胁目等证。
是故子午之年,太阳降地,主窒地阜胜之,降而不入;子午年,阳明当迁正在泉,而太阳寒水,以上年司天之右间,当降为今岁在泉之左间,故畏地阜,土胜也。
又或遇土运太过,先天而至。甲子甲午,阳土有馀之岁也。
土运承之,降而不入,即天彰黑气,暝暗凄惨才施,黄埃而布湿,寒化令气,蒸湿复令。水为土胜,故黑气才施,黄埃即布,寒化欲行而蒸湿复令也。
久而不降,伏之化郁,民病大厥,四肢重怠,阴痿少力;天布沉阴,蒸湿间作。寒郁于上而湿制之,则脾肾受邪,故民为寒厥四肢重怠阴痿等病,而沉阴蒸湿间作也。
三十九、司天不迁正不退位之刺
《素问·遗篇刺法论》
黄帝问曰:升降之刺,以知其要,愿闻司天未得迁正,使司化之失其常政,即万化之或其皆妄,然与民为病,可得先除,欲济群生,愿闻其说。知其气有不正,故当预防。
岐伯稽首再拜曰:悉乎哉问!言其至理,圣念慈悯,欲济群生,臣乃尽陈斯道,可申洞微。申,明也。洞,幽也。
太阳复布,即厥阴不迁正,不迁正气塞于上,当泻足厥阴之所流。辰戌岁太阳司天之后,厥阴继之。若寒水既退而复布,则巳亥之厥阴不得迁正,风化不行,木气郁塞于上,人病在肝,故当泻足厥阴之所流,行间穴也。刺六分,留七呼,气至急出之。
厥阴复布,少阴不迁正,不迁正即气塞于上,当刺心包络脉之所流。巳亥岁厥阴司天之后,少阴继之。若风气既退而复布,则子午之少阴不得迁正,火化不行,热气郁塞于上,人病在心主,故当泻包络之所流,劳宫穴也。刺三分,留六呼,气至急出之。
少阴复布,太阴不迁正,不迁正即气留于上,当刺足太阴之所流。子午岁少阴司天之后,太阴继之。若君火复布,则丑未之太阴不得迁正,雨化不行,土气留滞于上,人病在脾,故当刺足太阴之所流,大都穴也。刺三分,留七呼,气至急出之。
太阴复布,少阳不迁正,不迁正则气塞未通,当刺手太阳之所流,丑未岁太阴司天之后,少阳继之。若湿气复布,则寅申之少阳不得迁正,火化不行,热气郁塞,人病在三焦,故当刺手少阳之所流,液门穴也。刺二分,留三呼,气至急出之。
少阳复布,则阳明不迁正,不迁正则气未通上,当刺手太阴之所流。寅申岁少阳司天之后,阳明继之。若相火复布,则卯酉之阳明不得迁正,金化不行,燥气郁滞,人病在肺,故当刺手太阴之所流,鱼际穴也。刺二分,留三呼,得气急出之。
阳明复布,太阳不迁正,不迁正则复塞其气,当刺足少阴之所流。卯酉岁阳明司天之后,太阳继之。若燥气复布,则辰戌之太阳不得迁正,水化不行,寒气复塞,人病在肾,故当刺足少阴之所流,然谷穴也。刺三分,留三呼 ,得气急出之。
帝曰:迁正不前。以通其要,愿闻不退,欲折其馀,无令过失,可得明乎?岐伯曰:气过有馀,复作布正,是名不过位也。气数有馀不退,故复作布正,而新旧不能过位。
使地气不得后化,新司天未得迁正,故复布化令如故也。天气不退,则地气不得后化,故新岁司天不能迁正,仍布旧岁之令。
巳亥之岁,天数有馀,故厥阴不退位也,风行于上,木化布天,以子午年犹行巳亥之令,热化不行,风反为灾也。
当刺足厥阴之所入。曲泉穴也,刺六分,留七呼,气至急出之。按上文云复布者,以旧气再至,新气被郁,郁散则病除,故当刺新气之经。此下言不退者,以旧气有馀,非泻不除,旧邪退则新气正矣,故当刺旧气之经。二治不同,各有深意。
子午之岁,天数有馀,故少阴不退位也,热行于上,火馀化布天,以丑未之年,犹行子午之令,雨化不行,热气尚治也。
当刺手厥阴之所入。曲泽穴也。刺三分,留七呼,得气急出之。
丑未之岁,天数有馀,故太阴不退位也,湿行于上,雨化布天,以寅申之岁,犹行丑未之政,火气不行,湿仍布天也。
当刺足太阴之所入。阴陵泉也,刺五分,留七呼,动气至,急出之。
寅申之岁,天数有馀,故少阳不退位也,热行于上,火化布天,以卯酉之岁,犹行寅申之政,火尚布天,金化不行也。
当刺手少阳之所入。天井穴也。刺三分,留七呼,气至急出之。
卯酉之岁,天数有馀,故阳明不退位也,金行于上,燥化布天,以辰戌之岁,犹行卯酉之令,燥尚布天,寒化不行也。
当刺手太阴之所入。尺泽穴也。刺三分,留三呼,气至急出之。
辰戌之岁,天数有馀,故太阳不退位也,寒行于上,凛,水化布天,巳亥年,犹行辰戌之令,寒气布天,风化不行也。
当刺足少阴之所入。阴谷穴也。刺四分,留三呼,动气至,急出之。
故天地气逆,化成民病,以法刺之,预可平 。 ,安戈切,疾苦也。)
四十、不迁正退位气变民病之异
《素问·遗篇本病论》
帝曰:升降不前,晰知其宗,愿闻迁正,可得明乎?晰音昔,明也。
岐伯曰:正司中位,是谓迁正位。司天不得其迁正者,即前司天以过交司之日,新旧之交,大寒日也。
即遇司天太过有馀日也,即仍旧治天数,新司天未得迁正也。新旧相遇,而旧者有馀未退,仍治天数,则新者未得迁正。
厥阴不迁正,即风暄不时,花卉萎瘁;巳亥年,太阳未退位,则厥阴不迁正,风木失时,故有此变。卉音毁。
民病淋溲,目系转,转筋喜怒,小便赤。木失其正,肝经病也。
风欲令而寒由不去,温暄不正,春正失时。木王于春,其气不伸,故失时也。
少阴不迁正,即冷气不退,春冷后寒,暄暖不时;子午年,若厥阴不退位,则少阴不迁正,君火不正,故春多寒冷,暄暖不能及时。
民病寒热,四肢烦痛,腰脊强直。阳气不正,时多寒冷,故民为寒热烦痛等病。
木气虽有馀,位不过于君火也。上年厥阴阴气,至本年初气之末,交于春分,则主客君火已皆得位,木虽有馀,故不能过此。
太阴不迁正,即云雨失令,万物枯焦,当生不发;丑未年,若少阴不退位,则太阴不迁正,万物赖土以生,土气失正,故当生不发。
民病手足肢节肿满,大腹水肿,填臆不食,飧泄胁满,四肢不举。土气失和,脾经为病也。
雨化欲令,热犹治之,温煦于气,亢而不泽。君火有馀,湿化不行也。
少阳不迁正,则炎灼弗令,苗莠不荣,酷暑于秋,肃杀晚至,霜露不时;寅申年,若太阴不退位,则少阳不迁正,相火失正,故炎灼弗令,苗莠不荣,暑热肃杀,其至皆晚也。莠音有,似稷之草。
民病 疟骨热,心悸惊骇,甚时血溢。
皆相火郁热之病。
阳明不迁正,则暑化于前,肃杀于后,草木反荣;卯酉年,若少阳不退位,则阳明不迁正,金为火制,故暑热在前,肃杀在后。金令衰迟,故草木反荣。
民病寒热鼽嚏,皮毛折,爪甲枯焦,甚则喘嗽息高,悲伤不乐。相火灼金,肺经受病也。
热化乃布,燥化未令,即清劲未行,肺金复病。清劲未行,金之衰也。
太阳不迁正,则冬清反寒,易令于春,杀霜在前,寒冰于后,阳光复治,凛冽不作,氛云待时;辰戌年,若阳明不退位,则太阳不迁正,水正衰迟,故冬清反寒,易令于春。阴气不布故阳光复治,凛冽不作。
民病温疠至,喉闭嗌乾,烦燥而渴,喘息而有音也。水亏金燥,故民为温疠烦燥,喘息有音之病。
寒化待燥,犹治天气,过失序,与民作灾。寒化须待燥去,犹得治天,但过期失序,则与民为灾也。他气皆然。
帝曰:迁正早晚,以命其旨,愿闻退位,可得明哉?岐伯曰:所谓不退者,即天数未终,天数未终,馀气仍在,虽遇交司,故犹不退位。
即天数有馀,名曰复布政,故名曰再治天也,即天令如故而不退位也。天数有馀,应退不退,故于新岁,犹行旧岁之令。
厥阴不退位,即大风早举,时雨不降,湿令不化;木制土,风胜湿也。
民病温疫疵废风生,民病皆肢节痛,头目痛,伏热内烦,咽喉乾引饮。疵,黑斑也。废,肢体偏废也。风气有馀,故为此温疫疼痛伏热诸病。疵音慈。
少阴不退位,即温生春冬,蛰虫早至,草木发生;君火再布温热盛行也。
民病膈热咽乾,血溢惊骇,小便赤涩,丹瘤 疮疡留毒。皆火盛之病。
太阴不退位而取,寒暑不时,埃昏布作,湿令不去;太阴土气,王在四维,再治不退,故或寒或暑,其至不时,而埃昏布作矣。
民病四肢少力,食饮不下,泄注淋满,足胫寒,阴痿闭塞,失溺小便数。土气不退,湿滞在脾,故为四肢少力,食饮不下等病。土邪伤肾,故为阴痿失溺等病。
少阳不退位,即热生于春,暑乃后化,冬温不冻,流水不冰,蛰虫出见;上年相火不退,故热生于春,后化迟留不去也。
民病少气,寒热更作,便血上热,小腹坚满,小便赤沃,甚则血溢。民病少气,热伤气也。赤沃,赤尿也。皆相火之为病。
阳明不退位,即春生清冷,草木晚荣,寒热间作;金气清肃,阳和不舒,故寒热间作。
民病呕吐暴注,食饮不下,大便乾燥,四肢不举,目瞑掉眩。呕吐暴注,食饮不下,清寒犯胃也,大便乾燥,金之气也,木受金邪,肝筋为病,故四肢不举,目瞑掉眩。此下独缺太阳不退位一条,古文之脱失也。
帝曰:天岁早晚,馀以知之,愿闻地数,可得闻乎?岐伯曰:地下迁正升天退位不前之法,即地土产化,万物失时之化也。天气三,地气亦三。地之三者,左间当迁正,右间当升天,在泉当退位也,若地数不前而失其正,即应于地土之产化,皆万物失时之化也。旧本升字下无天字,失也,今增补之。
四十一、刚柔失守三年化疫之刺
《素问·遗篇刺法论》 附:导引法
黄帝问曰:刚柔二干,失守其位,使天运之气皆虚乎?与民为病,可得平乎?十干五运,分属阴阳。阳乾气刚,甲丙戊庚壬也。阴乾气柔,乙丁己辛癸也。故曰刚柔二干。
岐伯曰:深乎哉问!明其奥旨,天地迭移,三年化疫,是谓根之可见,必有逃门。根,致病之本也。逃门,即治之之法。
假令甲子刚柔失守,甲与己合,皆土运也。子午则少阴司天,凡少阴司天,必阳明在泉,阳明属卯酉,而配于土运,则己卯为甲子年在泉之化。故上甲则下己,上刚则下柔,此天地之合,气化之常也。甲午己酉,其气皆同。失守义如下文下章。
刚未正,柔孤而有亏,若上年癸亥,厥阴司天,木不退位,则甲子虽以阳年,土犹不正,甲子刚土未正于上,则己卯在泉亦柔孤而有亏也。
时序不令,即音律非从,甲子阳律,太宫也。己卯阴吕,少宫也。刚失守则律乖音,柔孤虚则吕不应。
如此三年,变大疫也。土气被抑,至三年后,必发而为土疫。疫,温疫也。
详其微甚,察其浅深,欲至而可刺,刺之。郁微则病浅,郁甚则病深,察其欲至之期,可刺即刺之。
当先补肾俞,肾俞穴,在足太阳经。土疫将至,恐伤水脏,故当先补肾俞。旧注曰:未刺时,先口衔针暖而用之,用圆利针。临刺时咒曰:五帝上真,六甲玄灵,气符至阴,百邪闭理。念三遍。自口中取针,先刺二分,留六呼,次入针至三分,动气至而徐徐出针,以手扪之,令受针人咽气三次,又可定神魂者也。按:病能论末王氏注曰:世本既阙第七二篇,盖指刺法、本病二论也。可见二篇亡在王氏之前。《新校正》云:今世有素问亡篇,仍托名王氏为注,辞理鄙陋,无足取者,久为明证。故此下用针咒语,其非王氏之笔可知。但临时诵之,或亦令人神定心专耳,故并录之以备择用。
次三日,可刺足太阴之所注。太白穴也。土郁之甚,故当刺此以泄土气。旧注曰:先以口衔针令温,欲下针时咒曰:帝扶天形,护命成灵。诵之三遍,乃刺三分,留七呼,动气至,急出其针。
又有下位己卯不至而甲子孤立者,次三年作土疠,其法补泻,一如甲子同法也。甲子年在泉,阳明己卯之化也。若己卯之柔不至于下,则甲子之刚亦孤立于上,三年之后,必作土疠。疠,杀疠也,即瘟疫之类。针法亦同。凡甲己土运之年上下失守者,其治皆然。
其刺以毕。又不须夜行及远行,令七日洁,清净斋戒。所有自来肾有久病者,可以寅时面向南,净神不乱思,闭气不息七遍,以引颈咽气顺之,如咽甚硬物,如此七遍后,饵舌下津令无数。此即养气还精之法也。旧注曰:仙家咽气,令腹中鸣至脐下,子气见母元气,故曰反本还元,久饵之,令深根固蒂也。故咽气津者,名天池之水,资精气血,荡涤五脏,先溉元海,一名离宫之水,一名玉池,一名神水,不可唾之,但可饵之,以补精血,可益元海也。愚按:人生之本,精与气耳,精能生气,气亦生精,气聚精盈则神王,气散精衰则神去,故修真诸书,千言万语,无非发明精气神三字。然三者之用,尤先于气。故《悟真篇》曰:道自虚无生一气,便从一气产阴阳,又古歌曰:气是添年药,津为续命芝。世上慢忙兼慢走,不知求我更求谁?盖以天地万物皆由气化,气存数亦存,气尽数亦尽,所以生者由乎此,所以死者亦由乎此,此气之不可不宝,能宝其气,则延年之道也。故晋道成论长生养性之旨曰:其要在于存三、抱元、守一。三者,精气神,其名曰三宝。抱元者,抱守元阳真气也。守一者,神灵也。神在心,心有性,属阳,是为南方丙丁之火。肾者能生元阳为真气,其泄为精,是为北方壬癸之水。水为命,命系于阴也。此之谓性命。为三一之道,在于存想,下入丹田、抱守元阳,逾三五年,自然神定气和,功满行毕,其道成矣。诸如此类,虽道家议论尽多,然无非祖述本经精气之义耳。此章言闭气者,即所以养气也。饵津者,即所以益精也。
其下手工夫,惟蒋氏调气篇、苏氏养生诀、李真人长生十六字诀皆得其法,足为入门之阶。如蒋氏调气篇曰:天地虚空中皆气,人身虚空处皆气。故呼出浊气,身中之气也;吸入清气,天地之气也,人在气中,如鱼游水中。鱼腹中不得水出入即死,人腹中不得气出入亦死,其理一也。善摄生者,必明调气之故。欲修调气之术者,当设密室闭户,安床暖席,偃卧瞑目,先习闭气,以鼻吸入,渐渐腹满,及闭之久,不可忍,乃从口细细吐出,不可一呼即尽,气定复如前闭之,始而十息,或二十息,不可忍,渐熟渐多,但能闭至七八十息以上,则脏腑胸膈之间,皆清气之布 矣。至于纯熟,当其气闭之时,鼻中惟有短息一寸馀,所闭之气,在中如火,蒸润肺宫,一纵则身如委蛇,神在身外,其快其美,有不可言之状,盖一气流通表里上下彻泽故也。其所闭之气渐消,则恍然复旧。此道以多为贵,以久为功,但能于日夜间行得一两度,久久耳目聪明,精神完固,体健身轻,百病消灭矣。凡调气之初,务要体安气和,无与气意争。若不安和且止,俟和乃为之,久而弗倦则善矣。闭气如降龙伏虎,须要达其神理。胸膈常宜虚空,不宜饱满。若气有结滞,不得宣流,觉之,盒饭用吐法以除之,如 呵呼嘻嘘吹,六字诀之类是也。不然则泉源壅遏,恐致逆流,疮疡中满之患作矣。又如苏氏养生诀曰:每夜于子时之后,寅时之前,披衣拥被,面东或南,盘足而坐,叩齿三十六通,两手握固,拄腰腹间,先须闭目静心,扫除妄念,即闭口并鼻,不令出气,谓之闭息,最是道家要妙。然后内观五脏,存想心为炎火,光明洞彻,降下丹田中,待腹满气极,则徐徐出气,不得令耳闻声,候出息匀调,即以舌搅唇齿内外,漱炼津液,津液满口,即低头咽下,令津与气谷谷然有声,须用意精猛,以气送入丹田中。气定又根据前法为之,凡九闭气、三咽津而止。然后以左右手擦摩两脚心,使涌泉之气,上彻顶门,及脐下腰脊间皆令热彻。次以两手摩熨眼角耳项皆令极热,仍按捏鼻梁左右五七次,梳头百馀梳而卧,熟卧至明。又如李氏十六字诀云:一吸便提,气气归脐 ,一提便咽,水火相见,注曰:上十六字,仙家名为十六锭金,乃至简至易之妙诀也。无分在官不妨政事,在俗不妨家务,在士不妨本业。只于二六时中,略得空闲,及行住坐卧,意一到处,便可行之。口中先须漱及三五次,舌搅上下 ,仍以舌抵上 ,满口津生,连津咽下,汨然有声。随于鼻中吸清气一口,以意会及心目,寂地直送至腹脐下一寸三分丹田气海之中,略存一存,谓之一吸。随用下部轻轻如忍便状,以意力提起,使气归脐,连及夹脊双关、肾门,一路提上,直至后顶玉枕关,透入泥丸顶内,其升而上之,亦不觉气之上出,谓之一呼。一呼一吸,谓之一息。气既上升,随又似前汨然有声咽下,鼻吸清气,送至丹田,稍存一存,又自下部如前轻轻提上,与脐相接而上,所谓气气归脐 ,寿与天齐矣。凡咽时口中有液愈妙,无液亦要汨然有声咽之。如是一咽一提,或三五口、或七或九、或十二、或二十四口。要行即行,要止即止,只要不忘,作为正事,不使间断,方为精进。如有疯疾,见效尤速。久久行之,却病延年,形体变,百疾不作,自然不饥不渴,安健胜常。行之一年,永绝感冒痞积逆滞,不生痈疽疮毒等疾,耳聪目明,心力强记,宿疾俱瘳,长生可望。如亲房事,于欲泄未泄之际,亦能以此提呼咽吸,运而使之归于元海,把牢春汛,不放龙飞,甚有益处。所谓造化吾手,宇宙吾心,功莫能述也。按此三家之法,若根据蒋氏,则卧亦可,昼亦可;根据苏氏,则坐亦可,夜亦可;根据李氏,则闲亦可,忙亦可。
此三说者,惟苏氏稍繁,较难为力,然其中亦有可用者,但不当拘泥耳。故或用此,或用彼,取长舍短,任意为之,贵得自然,第无勉强,则一身皆道,何滞之有?久而精之,诚不止于却病已也。又观之彭祖曰:和气导气之道,密室闭户,安床暖席,枕高二寸半,正身偃卧,瞑目闭气,以鸿毛著鼻上不动,经三百息,耳无所闻,目无所见,心无所思,如此则寒暑不能侵,蜂虿不能毒,寿百六十岁,邻于真人也。夫岂虚语哉?然总之,金丹之术百数,其要在神水华池,玉女之术百数,其要在还精采气,斯言得之矣。此外有云转辘轳、运河车、到玉关、上泥丸者,皆言提气也;有云进用武火、出用文火者,谓进欲其壮,出欲其徐,皆言呼吸也;有云赤龙搅水混、神水满口匀者,皆言津液也,有想火入脐轮、放火烧遍身者,皆言阳气欲其自下而升,以温元海三焦也。再如或曰龙虎,或曰铅汞,或曰坎离,或曰夫妇,或云导引,或云栽接,迹其宗旨,无非此耳。虽其名目极多,而可以一言蔽之者,则曰出少入多而已。医道通仙,斯其为最,闻者勿谓异端,因以资笑柄云。 音护,流散也。
假令丙寅刚柔失守,丙与辛合,皆水运也。寅申年少阳司天,必厥阴在泉,厥阴属巳亥而配于水运,则辛巳为在泉之化。故上丙则下辛,丙刚辛柔,一有不正,皆失守矣。丙申辛亥,其气大同。
上刚干失守,下柔不可独主之,若上年之乙丑司天土不退位,则丙寅之水运虽刚,亦不迁正,其气反虚。丙不得正,则辛柔在泉独居于下,亦失守矣。
中水运非太过,不可执法而定之,丙虽阳水,若或有制,即非太过,不可谓为有馀而执其法也。
布天有馀而失守上正,天地不合,即律吕音异,阳年布天虽有馀,若上下失守,则天地不合,在丙寅阳律,则太羽无声,在辛巳阴吕,则少羽不应。
如此即天运失序,后三年变疫。水郁之发,三年后变为水疫。
详其微甚,差有大小,至而即后三年,至甚即首三年,气微则疫小,气甚则疫大,疫有小大,故至有迟速。
当先补心俞,心俞,在足太阳经。水邪之至,恐伤火脏,故当先补心俞以固其本。旧注曰:用圆利针,于口中令温暖,次以手按穴,得其气动,乃咒曰:太始上清,丹元守灵。诵之三遍。先想火光于穴下,然后刺可同身寸之一分半,留七呼,得气至,次进针三分,以手弹之,令气至针,得动气而徐徐出针,次以手扪其穴,令受针人闭气三息而咽气也。
次五日,可刺肾之所入。足少阴经阴谷穴也。水邪之至,故当刺此以泄其气。旧注曰:用圆利针,令口中温暖,先以手按穴,乃咒曰:太微帝君,五气反真,六辛都司,符扶黑云。
诵之一遍。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得动气至而急出之。又有下位地甲子,辛巳柔不附刚,亦名失守,即地运皆虚,后三年变水疠,即刺法皆如此矣。地甲子,总言在泉之化也。后仿此。丙寅年在泉,厥阴辛巳治之。若辛巳不得迁正于下,是谓柔不附刚,三年之后,水郁发而为疠,其针法皆如前。凡丙辛水运之年上下失守者其治皆然。
其刺如毕,慎其大喜欲情于中,如不忌,即其气复散也,令静七日,用针之后,当忌如此,否则无效。
心欲实,令少思。思则神劳,神劳则心虚,水胜之时,尤所当慎。
假令庚辰刚柔失守,乙庚皆金运也。辰戌年太阳司天,必太阴在泉,太阴属丑未而配于金运,则乙未为在泉之化。
庚刚乙柔,设有不正,则失守矣。庚戌乙丑,其气皆同。上位失守,下位无合,乙庚金运,故非相招,若上年己卯天数有馀,阳明不退位,则本年庚辰失守于上,乙未无合于下,金运不全,非相招矣。
布天未退,中运胜来,上下相错,谓之失守,上年己卯天数不退,则其在泉之火,来胜今年中运也。
姑洗林钟,商音不应也,庚辰阳律,太商也,其管姑洗。乙未阴吕,少商也,其管林钟。金气不调,则商音不应。
如此即天运化易,三年变大疫。三年之后,金气发而为疫。
详其天数,差有微甚,微即微,三年至,甚即甚,三年至微则徐,三年后,甚则速,三年首也。
当先补肝俞 ,肝俞在足太阳经。金邪之至,恐伤木脏,故先补之。旧注曰:用圆利针,以口温暖,先以手按穴,得动气,欲下针而咒曰:气从始清,帝符六丁,左施苍城,右入黄庭。诵之三遍。先想青气于穴下,然后刺之三分,得气而进针,针入五分,动气至而徐徐出针,以手扪其穴,令受针人咽气。
次三日,可刺肺之所行。手太阴经,经渠穴也。金邪之至,故当刺其所行,以泻金气。旧注曰:用圆利针,于口内温令暖,先以左手按穴而咒曰:太始上真,五符帝君,元和气令,司入其神。诵之三遍。刺可同身寸之三分,留二呼,动气至而出针。
刺毕,可静神七日,慎勿大怒,怒必真气却散之。
怒复伤肝,故当慎之。
又或在下地甲子,乙未失守者,即乙柔干,即上庚独治之,亦名失守者,即天运孤主之,三年变疠,名曰金疠,庚辰年在泉,太阴乙未之化也。若乙未不得迁正,而庚辰孤主于上,亦名失守,三年之后,必气变而为金疠。
其至待时也,详其地数之等差,亦推其微甚,可知迟速尔。疠之至也,其微甚迟速亦如天数。
诸位乙庚失守刺法同。凡乙庚之年上下失守者,刺法皆同前。
肝欲平,即勿怒。保守肝气,防金胜也。
假令壬午刚柔失守,丁壬皆木运也。子午年少阴司天,必阳明在泉,以阳明配合木运,则丁卯丁酉为在泉之化。刚柔不正,则皆失守矣。
上壬未迁正,下丁独然,即虽阳年,亏及不同,若上年辛巳司天有馀,厥阴不退位,则本年壬丁不合,木运太虚,刚不正于上,柔孤立于下,虽曰阳年,亏则不同也。
上下失守,相招其有期,瘥之微甚,各有其数也,招,合也。得位之日,即其相招之期,微者远,甚者速,数有不同耳。
律吕二角,失而不和,同音有日,阳律太角,木音上管,阴吕少角,木音下管,壬丁失守,则二角不和。必上下迁正之日,其音乃同也。
微甚如见,三年大疫。
微至乙酉,甚在甲申,木疫发也。
当刺脾之俞,脾俞,在足太阳经。木疫之至,恐伤土脏,当先补之。旧注曰:用圆利针,令口中温暖而刺之,即咒曰:五精智精,六甲玄灵,帝符元首,太始受真。诵之三遍。先想黄气于穴下,然后刺之二分,得气至而次进之,又得动气次进之,二进各一分,留五呼,即徐徐出针,以手扪之,令其人闭息三遍而咽津也。
次三日,可刺肝之所出也。足厥阴经,大敦穴也。木邪之至,故当刺此所出,以泻木气。旧注曰:用圆利针,令口中温暖而刺之,即咒曰:真灵至玄,天道冥然,五神各位,气守三田。诵之,然后可刺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动气至而出其针。
刺毕,静神七日,勿大醉歌乐,其气复散,又勿饱食,勿食生物,皆防其伤脾也。
欲令脾实,气无滞饱,无久坐,食无太酸,无食一切生物,宜甘宜淡。畏木侵脾,故宜保之如此。
又或地下甲子,丁酉失守其位,未得中司,即气不当位,下不与壬奉合者,亦名失守,非名合德,故柔不附刚,即地运不合,三年变疠,本年丁酉未得迁正于下,则不能上奉壬午,亦名失守,非合德也。三年之后,必气变而为木疠。
其刺法一如木疫之法。凡诸丁壬之年,上下失守,其刺法皆同前。
假令戊申刚柔失守,戊癸皆火运之年,寅申岁必少阳司天,厥阴在泉,以厥阴而配火运,刚癸亥为在泉之化。戊申之刚在上,癸亥之柔在下,一有不正,俱失守矣。戊寅癸巳,其气皆同。
戊癸虽火运,阳年不太过也。戊癸虽为火运,若刚柔失守,即在阳年亦非太过也。
上失其刚。柔地独主,其气不正,故有邪干,若上年丁未司天有馀,太阴不退位,则本年戊申失守于上,癸亥独主于下,火运不正,水必犯之,故有邪干。
迭移其位,差有浅深,欲至将合,音律先同,气有微甚,故差有浅深。若刚柔将合,故音律先同。盖戊申阳律,太徵也。癸亥阴吕,少徵也。其气和,其音叶矣。
如此天运失时,三年之中,火疫至矣。戊癸失守,故变火疫,速在庚戌,迟则辛亥当至矣。
当刺肺之俞。肺俞,在足太阳经。火疫之至,恐伤金脏,故当先补之。旧注曰:用圆利针,令口中温暖,先以手按穴,乃刺之,咒曰:真邪用搏,气灌元神,帝符反本,位合其亲。诵之三遍。刺之二分,候气欲至,想白气在穴下,次进一分,得气至而徐徐出其针,以手扪其穴。按:此下当云次三日,可刺手厥阴之所流。必脱失也。
刺毕,静神七日,勿大悲伤也,悲伤即肺动,而真气复散也,用针补肺,故忌其伤。
人欲实肺者,要在息气也。肺主气,息气乃可以补肺,即闭气存神之道。义见前。
又或地下甲子,癸亥失守者,即柔失守位也,即上失其刚也,即亦名戊癸不相合德者也,即运与地虚,后三年变疠,名曰火疠。又若癸亥在泉不得迁正,下柔失位,上刚无合,戊虽阳火,亦失守矣,后之三年,发而为病,名曰火疠。
是故立地五年,以明失守,以穷法刺,于是疫之与疠,即是上下刚柔之名也,穷归一体也,即刺疫法只有五法,即总其诸位失守,故只归五行而统之也。上文五年,言天即地在其中矣。虽疫自天来,疠从地至,若乎有辨;然不过上下刚柔之分耳,其穷归于病,则一体也,故其刺法,亦惟此五者而已。此章以甲丙戊庚壬五阳年为例,阳刚失守,则阴柔可知,故可以五行为言而统之也。此下有辟疗五疫法,见论治类二十。
四十二、刚柔失守之义
《素问·遗篇本病论》
帝曰:余闻天地二甲子,十干十二支,上下经纬天地,数有迭移,失守其位,可得昭乎?天地二甲子,言刚正于上,则柔合于下,柔正于上,则刚合于下,如上甲则下己,上己则下甲,故曰二甲子,凡十干十二支上下相合,经纬皆然。
岐伯曰:失之迭位者,谓虽得岁正,未得正位之司,即四时不节,即生大疫。应司天而不司天,应在泉而不在泉,是未得正位之司也。四时失其节气,则大疫必至矣。
注《玄珠密语》云:阳年三十年,除六年天刑,计有太过二十四年。
庚子庚午,君火刑金运,庚寅庚申,相火刑金运,戊辰戊戌,寒水刑火运 ,此阳运之天刑,共计六年,本非有馀。其外二十四年,则皆阳刚太过之运。
除此六年,皆作太过之用,令不然之旨。今言迭支迭位,皆可作其不及也。三十年中,除此六年天刑之外,皆作太过。乃阳运自胜而无邪伤者也。若刚柔迭失其位,气有不正,虽属阳年亦为不及也。
假令甲子阳年土运太窒,窒,抑塞也。此下皆重明前章刚柔失守之义。窒音只。
如癸亥天数有馀者,年虽交得甲子,厥阴犹尚治天。癸亥年厥阴司天不退位,则甲子年少阴司天不得迁正,是为窒也。
地己迁正,阳明在泉,去岁少阳以作右间,甲子年在泉,阳明己卯也。甲未迁正于上,己巳得位于下,故上年在泉之少阳,退作地之右间矣。
即厥阴之地阳明,故不相和奉者也。以癸亥年之司天,临甲子年之在泉,则上癸下己,不相和合者也。
癸己相会,土运太过,虚反受木胜,故非太过也,何以言土运太过?癸己相会,则甲失其位,虽曰阳土,其气巳虚,土虚则受木胜,尚何太过之有?
况黄钟不应太窒,木既胜而金还复,金既复而少阴如至,即木胜如火而金复微。黄钟为太宫之律,阳土运窒则黄钟不叶,木乃胜之,木胜必金复,金既复而子年司天,少阴忽至,则木反助火克金 ,其复必微,而甲己之土皆失守矣。
如此则甲己失守,后三年化成土疫,晚至丁卯,早至丙寅,土疫至也。甲己化土,故发为土疫,即后世所谓湿温之类。自甲子至丙寅,三年首也;至丁卯,三年后也。
大小善恶,推其天地,详乎太乙。推其天地,察司天在泉之盛衰也。太乙义详本类前七及三十五。
又只如甲子年,如甲至子而合,应交司而治天,甲与子合,则少阴君火,应交司治天也。
即下己卯未迁正,而戊寅少阳未退位者,亦甲己下有合也,甲子年在泉己卯阳明未迁正者,以癸亥年在泉戊寅少阳不退位也。故令甲与戊对,子与寅配,而甲己不能合,是己之阴土窒于下,柔失其守矣。
即土运非太过,而木乃乘虚而胜土也,金次又行复胜之,即反邪化也。己土不正于下,则亦为木胜而金复,三年之后,必化土疠,故云邪化也。
阴阳天地殊异尔,故其大小善恶,一如天地之法旨也。在上则应天,在下则应地,明天地之法旨,则大小善恶之应可知矣。
假令丙寅阳年太过,如乙丑天数有馀者,虽交得丙寅,太阴尚治天也,乙丑司天太阴不退位,则本年少阳亦不得迁正。
地已迁正,厥阴司地,去岁太阳以作右间,丙寅少阳虽未司天,辛巳厥阴已正在泉,故上年司地庚辰,当退位作右间也。
即天太阴而地厥阴,故地不奉天化也。上乙下辛非合,故地不奉天。
乙辛相会,水运太虚,反受土胜,故非太过。丙辛未合,水运虚也,故土胜之。
即太簇之管,太羽不应,土胜而雨化,木复即风。太簇之管,羽音阳律也,丙运失守,故太羽不应,而雨为之胜,风为之复也,
此者丙辛失守,其会后三年,化成水疫,晚至己巳,早至戊辰,甚即速,微即徐。速即戊辰,徐即己巳也。
水疫至也。大小善恶,推其天地数,乃太乙游宫。天地太乙义见前。
又只如丙寅年,丙至寅且合,应交司而治天,丙与寅合,则少阳相火应交司而治天。
即辛巳未得迁正,而庚辰太阳未退位者,亦丙辛不合德也,辛巳乃本年在泉,庚辰乃上年在泉,庚辰不退位则辛巳不迁正,有丙无辛,孤立于上,不合其德,亦水运之失守也。
即水运亦小虚而小胜,或有复,后三年化疠,名曰水疠,其状如水疫,治法如前。凡失守者,即虽小虚,小有胜复,亦不免于为疠,则甚者可知。水疫水疠,即后世寒疫阴证之类,其治法如前章。
假令庚辰阳年太过,如己卯天数有馀者,虽交得庚辰年也,阳明犹尚治天,阳明乃己卯年司天,若不退位,则庚辰不能迁正。
地已迁正,太阴司地,去岁少阴以作右间。庚辰在泉,太阴也,既已迁正,则己卯之少阴在泉者,以退作地之右间也。
即天阳明而地太阴也,故地不奉天也。天阳明,己卯也。地太阴,乙未也。己乙非合,故地不奉天。
乙己相会,金运太虚,反受火胜,故非太过也。乙庚不合而乙己合,故金运虚而火胜之。
即姑洗之管,太商不应,火胜热化,水复寒刑。庚金失守,则太商不应,姑洗之管,乃其律也。金虚则火胜,火胜则水复,故当先热而后寒。
此乙庚失守,其后三年化成金 疫也,速至壬午,徐至癸未,金疫至也。大小善恶,推本年天数及太乙也。本年天数及太乙,言所至之年也。又遇其逆则灾大,若逢其顺则灾微。
又只如庚辰,如庚至辰,且应交司而治天,若庚辰既合,则太阳寒水,当于交司之日而治天矣。
即下乙未未得迁正者,即地甲午少阴未退位者,且乙庚不合德也,乙未太阴乃本年在泉,甲午少阴乃上年在泉,若甲午未退则乙未不正,庚虽正于上,乙失守于下,乙庚不合,亦金运之亏也。
即下乙未干失刚,亦金运小虚也,有小胜,或无复,乙未干失刚,以柔不正而失其刚也。柔失其正,故金曰小虚。火有小胜及太阴气至,则水不得行,故或无复也。
后三年化疠,名曰金疠,其状如金疫也,治法如前。金疫亦名杀疫,金疠亦名杀疠,其治法皆如前章。
假令壬午阳年太过,如辛巳天数有馀者,虽交后壬午年也,厥阴犹尚治天,辛巳之厥阴当退不退,则壬虽阳木,亦不能正其运。
地已迁正,阳明在泉,去岁丙申少阳以作右间,壬午之丁酉阳明迁正在泉,辛巳之丙申少阳,当退作地之右间也。
即天厥阴而地阳明,故地不奉天者也。以辛巳之天,临壬午之地,故不相和奉也。
丁辛相合会,木运太虚,反受金胜,故非太过也。辛不退,壬不正,丁不合壬而会辛,木运失守,金必胜之,亦犹不及也。
即蕤宾之管,太角不应,金行燥胜,火化热复。 蕤宾之管,太角之律也。阳木不正,故蕤宾失音,金所以胜,火所以复,而邪至矣。
甚即速,微即徐,疫至大小善恶,推疫至之年天数及太乙。其速其徐,总不出三年之外,而大小善恶,又当推疫至之年神也。
又只如壬至午,且应交司而治之,壬与午,合其交司之日,则少阴治天矣。
即下丁酉未得迁正者,即地下丙申少阳未得退位者,见丁壬不合德也,丁酉阳明为本年在泉,丙申少阳乃上年在泉,丙申不退则丁酉不正,有壬无丁,木德不合也。
即丁柔干失刚,亦木运小虚也,有小胜小复,柔不合刚,下不应上,亦为小虚,故有胜复。
后三年化疠,名曰木疠,其状如风疫,治法如前。木疠风疫,即后世风温之类。
假令戊申阳年太过,如丁未天数太过者,虽交得戊申年也,太阴犹尚治天,丁未之太阴不退位,戊申虽阳年太过,不能正其火运。
地已迁正,厥阴在泉,去岁壬戌太阳已退位作右间,即天丁未,地癸亥,故地不奉天化也。戊申年天未正而地已正,则上年太阳在泉者,已退作地之右间矣。是天仍丁未,地则癸亥,癸不得戊,故地不奉天之火化。
丁癸相会,火运太虚,反受水胜,故非太过也。戊癸不合,火运必虚,故受水之胜。
即夷则之管,上太徵不应。夷则之管,火之律也。上管属阳,太徵也。下管属阴,少徵也。戊不得正,故上之太徵不应。
此戊癸失守,其会后三年化疫也,速至庚戌。大小善恶,推疫至之年天数及太乙。速在庚戌,远在辛亥,三年内外,火气为疫也。
又只如戊申,如戊至申,且应交司而治天,戊申既合交司之日,少阳当治天也。
即下癸亥未得迁正者,即地下壬戌太阳未退位者,见戊癸未合德也,戊申年当厥阴癸亥在泉,若上年壬戌不退,则癸亥不正,戊癸火运不合其德也。
即下癸柔干失刚,见火运小虚也,有小胜,或无复也。火运不足,水必胜之,水胜则土复,当其复时而厥阴若正,则土或无复也。
后三年化疠,名曰火疠也, 治法如前。火疠,即后世所谓温疫热病之类,其针治之法如前章。
治之法可寒之泄之。此言针治之外,又当药治者如此。火邪为疠,故宜寒之泄之。由此观之,则凡上文五刚化疫,五柔化疠,或针或药,皆宜因气施治,又在不言可知也。
四十三、十二脏神失守位邪鬼外乾之刺
《素问·遗篇刺法论》
黄帝问曰:人虚即神游失守位,使鬼神外干,是致夭亡,何以全真?愿闻刺法。全其真即保其神,神全则邪不能干也。
岐伯稽首再拜曰:昭乎哉问!谓神移失守,虽在其体,然不致死;或有邪干,故令夭寿。虚而无邪,未必致死。 若神气既虚,邪复干之,则夭寿矣。
只如厥阴失守,天以虚,人气肝虚,感天重虚,即魂游于上,厥阴属木,在人应肝,人之肝虚,复感天虚,则肝不藏魂。魂属阳,故游散于上。神光不聚,而白尸鬼犯之,令人暴亡也。
邪干厥大气,身温犹可刺之,厥,逆也。大气,元气也。肝木失守,金邪犯之。若神气未脱,四肢虽冷,心腹尚温,口中无涎,舌卵不缩者,尚可刺救复苏。后仿此。
刺其足少阳之所过,丘墟穴也。肝胆相为表里,故宜刺之。旧注曰:用毫针,于人近体暖针至温,以左手按穴,咒曰:太上元君,常居其左,制之三魂。诵之三遍。次呼三魂名:爽灵、胎光、幽精。诵之三遍。次想青龙于穴下,刺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徐徐出针,令亲人授气于口中,腹中鸣者可治之。
次刺肝之俞。肝俞,足太阳经穴,刺此所以补肝。旧注曰:用毫针,著身温之,左手按穴,咒曰:太微帝君,元英制魂,真元反本,令入青云。又呼三魂,各如前三遍。刺三分,留三呼,次进二分,留三呼,复取针至三分,留一呼,徐徐出之,即气反而复活。
人病心虚,又遇君相二火司天失守,感而三虚,人之心虚,而遇司天二火失守,又或惊而夺精, 汗出于心,是为三虚,则神光不聚,邪必犯之。
遇火不及,黑尸鬼犯之,令人暴亡,黑为水色,火运不及则水胜之,故见黑尸鬼。
可刺手少阳之所过,阳池穴也。手少阳为相火之经,故宜补之。旧注曰:用毫针,于人身温暖,以手按穴,咒曰:太乙帝君,泥丸总神,丹无黑气,来复其真。诵之三遍。想赤凤于穴下,刺入二分,留七呼,次进一分,留三呼,复退留一呼,徐徐出针,手扪其穴,即令复活也。
复刺心俞。足太阳经穴,刺之以补君火。旧注曰:用毫针,著身温暖,以手按穴,咒曰:丹房守灵,五帝上清,阳和布体,来复黄庭。诵之三遍。刺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一呼,次进一分,留一呼,退至二分,留一呼,徐徐出针,以手扪其穴。
人脾病,又遇太阴司天失守,感而三虚,土气重虚,又或汗出于脾胃,是为三虚,则智意二神失守其位。
又遇土不及,青尸鬼邪犯之于人,令人暴亡,青尸鬼,木邪也,脾土虚者乃见之。
可刺足阳明之所过,冲阳穴也,刺此所以补胃。旧注曰:用毫针,著人身温暖,以手按穴,咒曰:常在魂庭,始清太宁,元和布气,六甲反真。诵之三遍。先想黄庭于穴下,刺入三分,留三呼,次进二分,留一呼,徐徐退出,以手扪之。
复刺脾之俞。脾俞,在足太阳经,补脾也。旧注曰:用毫针,以手按之,咒曰;太始乾位,总统坤元,黄庭真气,来复来全。诵之三遍。刺之三分,留二呼,进至五分,动气至,徐徐出针。
人肺病,遇阳明司天失守,感而三虚,肺与阳明皆属金,人虚天虚,又或汗出于肺,是为三虚,而火邪犯之。
又遇金不及,有赤尸鬼干人,令人暴亡,赤尸鬼,火邪也。金为火胜,故见赤鬼。
可刺手阳明之所过,合谷穴也。肺与大肠为表里,故当刺此以补金。旧注曰:用毫针,著人身温暖,先以手按穴:咒曰:青气真全,帝符日元,七魄归右,今复本田。诵之三遍。想白气于穴下,刺入三分,留三呼,次进至五分,留三呼,复退一分,留一呼,徐徐出针,以手扪其穴,可复活也。
复刺肺俞。肺俞在足太阳经,用针以补肺。旧注曰:用毫针,著体温暖,先以手按穴,咒曰:左元真人,六合气宾,天符帝力,来入其司。诵之三遍。针入一分半,留三呼,次进二分,留一呼,徐徐出针,以手扪其穴。
人肾病,又遇太阳司天失守,感而三虚,人之水脏、天之水气既皆不足,又遇汗出于肾,是为三虚而肾神失守,土邪必相犯也。
又遇水运不及之年,有黄尸鬼干犯人正气,吸人神魂,致暴亡,黄为土色,水脏神虚,故见土鬼。神魂散荡,若为所吸,多致暴亡。若四肢厥冷气脱,但得心腹微温,眼色不易,唇口及舌不变,口中无涎,尚可救也。
可刺足太阳之所过,京骨穴也。肾与膀胱为表里,故当刺此以补水脏。旧注曰:用毫针,著人身温暖,以手按穴,咒曰:元阳育婴,五老反真,泥丸玄华,补精长存。想黑气于穴下,刺入一分半,留三呼,乃进至三分,留一呼,徐徐出针,以手扪其穴。
复刺肾俞。在足太阳经,用针补之。旧注曰:用毫针,先以手按穴,咒曰:天玄日晶,太和昆灵,贞元内守,持入始清。诵之三遍。刺之三分,留三呼,次又进至五分,留三呼,徐徐出针,以手扪之。
黄帝问曰:十二脏之相使,神失位,使神彩之不圆,恐邪干犯,治之可刺,愿闻其要。十二脏各有其神,相通运用,故曰相使。一有失位,则神光亏缺,是谓不圆。邪因得而犯之,刺治之法如后。
岐伯稽首再拜曰:悉乎哉!问至理,道真宗,此非圣帝,焉究斯源?是谓气神合道,契符上天。天地之道,气与神耳,人生之道,亦惟此也,故曰契符上天。
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心为一身之主,万几之舍,故神明出焉。若情欲伤心,最为五劳之首,心伤则神不守舍,损抑元阳,夭人长命,莫此为甚,而实人所不知。澄心则养神,抱元守一之道,端从此始。此下十二脏相使及君主神明等义,详脏象类第一章。
可刺手少阴之源。神门穴也。用长针,口中温之,刺三分,留三呼,次进一分,留一呼,徐徐出针,以手扪其穴。凡刺各经之源者,皆所以补之也。后准此。
肺者,相傅之官,治节出焉,肺藏气,主行营卫,故治节由之。若形寒饮冷,悲忧过度,则肺气受伤,神失守位。
可刺手太阴之源。太渊穴也。用长针,口中温之,以手按穴,刺入三分,留三呼,动气至,徐徐出针,以手扪其穴。
肝者,将军之官,谋虑出焉,气强而勇,故号将军。
性多变动,故主谋虑。若恚怒气逆,上而不下,则肝神受伤也。可刺足厥阴之源。太冲穴也。用长针,于口中先温,以手按穴,刺入三分,留三呼,次进二分,留二呼,徐徐出针,以手扪其穴。
胆者,中正之官,决断出焉,胆气刚果,故官为中正而主决断。若大惊卒怒,其气必伤,神光散失,病为惶惧膈噎等证。
可刺足少阳之源。丘墟穴也,用长针。
温于口内,先以左手按穴,刺三分,留三呼,进至五分,留二呼,徐徐出针,以手扪其穴。膻中者,臣使之官,喜乐出焉,膻中者,心包络所居,相火之位,故为臣使。卫护君主,故喜乐出焉。若五情不节,皆能伤之,令人失志恍惚,神光不聚,则邪犯之。
可刺心包络所流。劳宫穴也。用长针,于口中温之,先以左手按穴,刺入三分,留二呼,徐徐出针,以手扪其穴。
脾为谏议之官,知周出焉,脾藏意,神志未定,意能通之,故为谏议之官。虑周万事,皆由乎意,故智周出焉。若意有所著,思有所伤,劳倦过度,则脾神散失矣。
可刺脾之源。太白穴也。用长针,口内温之,先以左手按穴,刺入二分,留五呼,进至三分,留五呼,徐徐出针,以手扪之。
胃为仓廪之官,五味出焉。饥饱失宜,饮食无度,偏于嗜好,其神乃伤。
可刺胃之源。冲阳穴也。用长针,于口中温之,先以左手按穴,刺入三分,留三呼,进二分,徐徐出针,以手扪其穴。
大肠者,传道之官,变化出焉,食物至此,变化其形而出,闭结则肠胃壅滞,泄利则门户不要,传道失守,三焦元气之所关也。
可刺大肠之源。合谷穴也。用长针,口中温之,刺入三分,留三呼,进至二分,留一呼,徐徐出之。
小肠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受盛水谷而厘清浊,故曰化物出焉。清浊不 分,则小肠失其化矣。
可刺小肠之源。腕骨穴也。用长针,口中温针,先以左手按穴,刺三分,留三呼,进二分,留一呼,徐徐出针,以手扪其穴。
肾者,作强之官,伎巧出焉,色欲恐惧,强力入水,皆能伤肾。肾伤则作强伎巧,神失其职矣。
刺其肾之源。太溪穴也。用长针,于口中先温,以左手按穴,刺入三分,留一呼,进一分,留一呼,徐徐出针,以手扪其穴。
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决渎者,水道流通之义。如江河淮济,不变其道,百川归之,以入于海,故曰四渎。人之三焦,在上主纳,在中主运。在下主出。若出纳营运不得其正,则三焦失守,神气不聚,邪乘虚而犯之矣。
刺三焦之源。阳池穴也。用长针,于口中温之,先以左手按穴,刺三分,留三呼,进一分,留一呼,徐徐出针,以手扪之。
膀胱者,州都之官,精液藏焉,气化则能出矣,膀胱为三焦之下泽,津液所聚,故曰州都。然赖下焦之气,施化而通,若其不约而遗,不利而癃,皆气海之失职也。
刺膀胱之源。京骨穴也。用长针,先温于口中,以左手按穴,刺入三分,留三呼,进二分,留三呼,徐徐出针,以手扪其穴。
凡此十二官者,不得相失也。不相失者谓之相使,失则神气散乱,有邪干犯,灾害至矣,宜用刺法以全其真也。
是故刺法有全神养真之旨,亦法有修真之道,非治疾也,故要修养和神也。此言针法有如此之妙,其要在修养和神而已。
道贵常存,补神固根,精气不散,神守不分。道贵常存者,贵其不衰也。不衰之道,在补神以固根。欲全其神,在精气不散,则神守不分矣。
然即神守,而虽不去亦全真。言神守者,岂惟神不去,正所以全真也。
人神不守,非达至真。至真之道,要在守神,不知守神,非达道也。
至真之要,在乎天玄,玄者,水之色。天玄者,天一之义。以至真之要,重在精也。
神守天息,复入本元,命曰归宗。天息者,鼻息通乎天也。守息则气存,气存则神存,故曰神守天息。以上三节,首言神,次言精,此言气。夫人始生,先成精,精其本也。儿在母腹,先通胎息,气其元也。既宝其精,又养其气,复其本,返其元矣。精气充而神自全,谓之内三宝。
三者合一,即全真之道也,故曰归宗。前有存三守一愚按,在四十一。
四十四、神失守位邪鬼外乾之义
《素问·遗篇本病论》
黄帝曰:人气不足,天气如虚,人神失守,神光不聚,邪鬼干人,致有夭亡,可得闻乎?神光,神明也。人气与天气皆失守,则阳神不聚,阴鬼干人,致死之兆也。
岐伯曰:人之五脏,一脏不足,又会天虚,感邪之至也。人有不足之脏,与天虚之气相会者,其邪至甚,如肝遇木虚,心遇火虚之类也。
人忧愁思虑即伤心,又或遇少阴司天,天数不及,太阴作接间至,即谓天虚也,此即人气天气同虚也。少阴司天之年,太阴尚在左间。若少阴不足,则太阴作接者,未当至而至矣。此以君火之虚,与人心气同虚也。
又遇惊而夺精,汗出于心,夺精者,夺心之精也。五脏各有其精,如《本神篇》曰:五脏主藏精者也,不可伤,伤则失守而阴虚。即此之义。
因而三虚,神明失守。先有忧愁之伤,又有少阴不及,再遇惊而夺精,三虚相会,神明失守矣。
心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神失守位,即神游上丹田,在帝太乙帝君泥丸君下。人之脑为髓海,是谓上丹田,太乙帝君所居,亦曰泥丸君,总众神者也。心之神明失守其位,则浮游于此。
神既失守,神光不聚,却遇火不及之岁,有黑尸鬼见之,令人暴亡。
心属火,心神失守,神明衰也,又遇火运不及,故见水色之鬼。非但癸年,即戊年失守亦然,司天二火不及亦然。尸鬼者,魄之阴气。阳脱阴孤,其人必死,故尸鬼见也。
人饮食劳倦即伤脾,又或遇太阴司天,天数不及,即少阳作接间至,即谓之虚也,此即人气虚而天气虚也。太阴司天之年,少阳尚为天之左间。若太阴不足,则接者先至而少阳得政。脾气既伤,又遇太阴失守,是重虚也。
又遇饮食饱甚,汗出于胃,醉饱行房,汗出于脾,卫气不固,则五脏汗泄于外,邪得乘而犯之,故致人神失守也。
因而三虚,脾神失守。既伤于脾,次遇天虚,再加汗出,是三虚也。
脾为谏议之官,智周出焉,神既失守,神光失位而不聚也,脾神失守,意智乱也。
却遇土不及之年,或己年或甲年失守,或太阴天虚,青尸鬼见之,令人卒亡。土运不及,不止己年,而甲亦有之,又或太阴司天,失守其位,故木邪鬼见,令人卒亡。
人久坐湿地、强力入水即伤肾,肾为作强之官,伎巧出焉,因而三虚,肾神失守。神志失位,神光不聚,诸脏皆言作接间至及汗出之由,惟此不言,必脱失也。太阳寒水司天之年,厥阴尚为左间。若太阳不足,则厥阴作接间至,此天虚也。《经脉别论》云:持重远行,汗出于肾,兼之坐湿入水,肾气必伤,是为三虚。肾神不守,则精衰志失也。
却遇水不及之年,或辛不会符,或丙年失守,或太阳司天虚,有黄尸鬼至,见之令人暴亡。水不及者,土邪犯之,故黄尸鬼见,卒然伤人。
人或恚怒,气逆上而不下,即伤肝也,又遇厥阴司天,天数不及,即少阴作接间至,是谓天虚也,此谓天虚人虚也。
厥阴司天之年,少阴当为左间。若厥阴不足,则少阴预至。肝气既伤,厥阴又虚,天人俱不足也。
又遇疾走恐惧,汗出于肝。天虚人虚,又汗出于肝,是为三虚。
肝为将军之官,谋虑出焉,神位失守,神光不聚,肝藏魂,失守则魂神不聚也。
又遇木不及年,或丁年不符,或壬年失守,或厥阴司天虚也,有白尸鬼见之,令人暴亡也。白尸鬼见,金胜木也。
以上五失守者,天虚而人虚也,神游失守其位,即有五尸鬼干人,令人暴亡也,谓之曰尸厥。尸鬼干人,则厥逆而死,故谓尸厥。神游者,神气虽游,未离于身,尚不即死。若脉绝身冷,口中涎塞,舌短卵缩,则无及矣,否则速救可苏也。以上五脏失守,独缺金虚伤肺、赤尸鬼一证,必脱简也。惟《邪气脏腑病形篇》所言五脏之伤俱全,但与此稍有不同。详疾病类三。
人犯五神易位,即神光不圆也,非但尸鬼,即一切邪犯者,皆是神失守位故也。神光,即阳明之气,凡阳气不足,则阴邪犯之。二十难曰:脱阳者见鬼。即神失守位之义。
愚按:此二篇所言五鬼干人,其义最详。盖天地间万物万殊,莫非五行之化,人之脏气,鬼之干人,亦惟此耳。故五鬼为邪,各因所胜,此相制之理,出乎当然者也。然以馀所验,则有如心神失守、火自为邪者,多见赤鬼;肺金不足、气虚茫然者,多见白鬼;肾阴亏损、目光昏暗者,多见黑鬼;肝木亡阳者,多见青鬼;脾湿为祟者,多见黄鬼。是皆不待胜制,而本脏之邪自见也。至如山野之间,幽隐之处,鬼魅情形,诚有不测。若明本篇之义,则虽千态万状,只此五行包罗尽之,治之以胜,将安遁哉?然鬼本无形,乃能形见,既觉其无中之有,独不能觉其有中之无乎?反之之明,在正心以壮气,虚明以定神。神定,彼将自灭矣。天命所在,彼亦焉能以非祸加人哉?此全神却鬼之道也。古德云:山鬼之伎俩有限,老僧之不见不闻无穷。斯言至矣。论治类十六章有按当考。此谓得守者生,失守者死,得守则神全,失守则神散。神全则灵明圆聚,故生。神散则魂魄分离,故死。
得神者昌,失神者亡。{{阳气为神,阳盛则神全。阴气为鬼,阳衰则鬼见。阴阳合气,命之曰人。其生在阳,其死在阴,故曰得神者昌,得其阳也。失神者亡,失其阳也。明阴阳聚散之道,则鬼神之妙固不难知,而得失之柄还由于我。古云人定胜天,本非虚语。观孟子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
不于斯言益信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