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沓藏书

卷三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三十四

《选举考》

等谨案:马端临作《选举考》,自举士以至赀选、方伎、辟举、考课等门,条分类聚,固足见前代之章程矣。宋之选举,首重进士制科,其次则三学选补,至于教官、武举、童子等试,以及遗逸奏荐,贵戚公卿、任子亲属与逺州流外诸选,虽委曲琐细,咸有品式,故得人称盛焉。辽、金、元以武开国,崇尚弓马,辽景宗、道宗亦行贡试,金太宗、世宗屡辟科场。元初以科举选士,至仁宗延佑间,始斟酌旧制而行之。当时袖然举首应上所求者,皆彬、彬辈出矣。明制,科目为上卿相,皆由此出,学校,则储才以应科目者也。其径由学校通籍者,亦科目之亚也,外此则杂流矣。然进士、举贡、杂流三途并用,虽有畸重,无偏废也。兹纂续考于宋,断自宁宗,迄于明代。其见于史志纪传各书者,仍仿马氏之例,依次编辑,庶几存各朝之制。而其间得失之故,亦可徵其梗概云。

举士。

宋理宗寳庆二年,以士子弊窦日滋,左谏议大夫朱端常陈防戢之策,从之。

时举人之弊凡五:曰传义,曰换卷,曰易号,曰卷子。出外曰誊録灭裂,于是用端常言,命试院申严门禁。入试日,一切不许传递。士人暮夜投卷,令弥封官躬亲封鐍卷匮,士人亲书簿厯投匮中,俟举人尽出院,然后启封。分类抄上,即付誊録所。明旦申逐场名数于御史台检核。其撰号法上一字许同下一字各异,以杜讹易誊録人选择书手充,不许代名。其考官容情任意者,许台谏风闻弹奏。至嘉熙二年,又以类试卷封弥作弊不一,命前期于两浙转运司、临安府选见投吏胥共三十人,差近上一名部辖,入院十名,专管诗赋,馀分管诸经,各随所管,号于引试之夕,分寻试卷,各置簿弥封不许混乱,别差一吏将号置歴发过誊録所书写其簿,歴封弥官收掌不经吏手,不许誊録人干预,以革其弊。

绍定元年,复知举叅、详差、台谏、御史。旧制:初,省试、奉敕差知贡举一员、同知二员,内差台谏官一员叅详官若干员,内差监察御史一员,俾㑹聚考校,㣲寓弹压纠察之意。宁宗初,韩侂胄用事,将钤制士人,遂于三知举外,别差同知一员,以谏官为之,专董试事,不复干预。考校叅详官亦不差察官,于是约束峻切,气焰薰灼。嘉泰间,更名监试,制造簿歴,严立程限,其失愈甚。至是复旧制,三知举,内差一,台谏,十叅详,内差一御史。至端平初,侍御史李鸣复等又言:「台谏充知举叅详,既留心考校,不能检柅奸弊,乞仍旧差台谏为监试」。从之。

二年,饬考官明示词赋题意各房,分经考校。臣僚言词赋命题不明,致士子上请,烦乱经义,不分房别考,致士子多悖经㫖。因有是命。至三年,臣僚又请学校场屋并禁断章截句破坏义理,及春秋经越年牵合。其程文本古注用先儒说者,取之穿凿,撰说者黜落。

定四月上旬,廷试至期,更不移展。

向廷试惟蜀士到杭最迟,每展日以待,㑹有言蜀士嗜利,多引商货押船,致留滞闗津者,故为定期。至淳佑九年,省试用三月,廷试用,八月逺方之士,往往滞留逆旅。十二年,乃诏来年省试仍用二月一日,廷试用四月十五日以前,度宗咸淳十年成都已失廷试拟五月五日,蜀士至者絶少,展至末旬。又因覆试特奏名至部,犹少展作。六月七日,复以隆暑,命立秋后择日。

四年,敕漕臣严选考官,仍令有司量展揭封之期,严治士子虚伪之罪。

时场屋士子日盛,卷轴如山,有司不能徧观,迫于日限,去取不能皆当。盖士人既以本名纳卷,或别为名,或易以字,一人纳二三卷,不禁挟书,又许见烛浙、闽诸郡。又闲日引试,中有一日之暇,甚至次日午方出,于是经义可作二三道,诗赋可成五六篇,幸皆中选,往往以兄弟承之,或转售同族,奸诈百端。乃命诸郡闗防于投卷之初,责乡邻核实严治虚伪之罪,纵容之罚,其弊稍息。

复四川类试遣官之制

四川类试其事,虽𨽻制司,而监试考官共十员,惟大院、别院监司主文各一员,从朝命,馀聴制司选差。自安丙为四川制置大使,差四员之外,权委成都帅守,临期从近取具。是岁,始仍旧朝命四员,馀从制司分选。

诏避亲人与漕举及待补国子生到省者,同试于别院。旧制,避亲举人与命官锁㕔同试。自绍熙三年场场各试,其额太窄,寒士惮之,朝士之被差为大院考官者恐多妨其亲,亦不愿差寒士于乡举千百,取一之中,得预秋荐,以数千里之逺辛勤赴省,而省闱差官乃当相避,遂有隠身匿名,不认亲戚以求免者,有愤懑忧沮,狼狈旅邸者,至是,言者谓除大院收试外,以漕举及待补国子生到省者,与避亲人同试于别院,亦将不下数百,人数既多,其额自寛寒,士可不怨,其亲戚朝士,可不惮于被差,从之。既而以诸路转运司牒试,多营求伪冒之弊,罢之,其实有妨嫌者,收试每百人终场取一人,各路州军解额窄者,量与均添,于是临安、绍兴、温、台、福、婺、庆元、处池、袁、潮、兴化及四川诸州府,共増觧额一百七十名,未几,又命止许牒满里亲子孙及门客召见任官二员,委保与有官碍格人各处收试,五十人取放一人,合牒亲子孙别项隔截收试,不及五十人,亦取一人。凡涉诈冒,并坐牒官保官。至端平初,有言门客及随侍亲子孙,五十人取一,临安府学三年,类申人漕试,七十取一,别院分项收试,已为烦碎兼之两项士人习赋习书之外,习他经者差少难于取放,遂命将两项混同收试,考校均作六十取一,京学行食职事生员二百二十四名,别项发号考校,不限经赋,取放一名。至嘉熙元年,罢诸牒试,凡郎官以上监司守倅之门客,及姑姨同宗之子弟,与游士之不便于归乡者,并混同试于转运司,各从所寓县给据,赴司纳卷,一如乡举之法。家状各书本贯,不问其所从来,而定其名,曰寓试,以四十名为额,满五千人则临时取㫖増放。二年,言者又以类申门客,满里子孙,仍前漕试六十人取一,较之他处,虽甚优而取无定额,士有疑心,就试者少,宜令额寛而试者,众涂一而取之精,遂依前例放行,寓试,亦以四十名为定额,仍前待补。其类申门客满里子孙及附试并罢。四年,以两浙转运司寓试,终场满五千人,特命増放二名后,虽多不増,如不及五千人,止依元额。

诏唐、邓二州类试襄阳如旧制,复光州觧额,唐、邓二州尝䧟于金,金灭,复得其地,因命仍旧于襄阳类试,但别号考校,以优新附之事。光州解额旧制七名,渡江后为极边,士子稀少,权赴试邻州。孝宗淳熙闲,本州自置科场,权放三名,至是已五六十年,举人十倍于前,遂命复还旧额。

端平元年,诏士子发解三十年五到省,许就特科,以四分取一,置前四等。

申定宗子鎻㕔应举解试之制。

宗子试法,始于神宗熙宁十年,高宗绍兴初,行在宗室试国子监者,有官鎻㕔,七取其三,无官应举,七取其四。无官袒免亲取应文理通为合格,不限数而外,任主宫观、岳庙试于转运司者,取放之额,同进士。十五年,命诸路宗室愿赴行在试者,依熙宁旧制,并国子监请解,不愿者,依崇宁通用贡举法。孝宗登极,凡宗子不以服属逺近人数多寡,其曽获文解两次者,并直赴廷试,略通文墨者,量试推恩习经人本经义二道,习赋人诗赋各一道,试论人论一首,仍限二十五岁以上合格第一名承节郎,馀并承信郎。曽经下省入免量试推恩,四川则附试于安抚、制置司。于是入仕者骤逾千人。隆兴元年,诏量试不中、年四十以上补承信郎,展三年出官,馀并于后举再试。四月,御射殿引见取应省试第一人,赐同进士出身,第二、第三人补保义郎,馀四十人承节郎七人,承信郎。凡宗室锁㕔得出身者,京官进一秩,选人比类循资,无官应举得出身者补修职郎。濮、秀二王下子孙中进士举者,更特转一秩。乾道六年,臣僚言:「比年宗子隽异者多,或冠多士,或登词科,几与寒士齐驱,而入仕寖繁,未知裁抑,非所以示至公也。于是礼部请锁㕔登第者,旧于元官上转行两官,自今止依元资改授,馀准旧制。十二年,右正言胡卫请:「自今宗室监试无官应举照锁㕔例,七取其二。省试则三举所放人数如取应例,立为定额。从之。宁宗嘉定四年,诏锁㕔应举省试第一名,殿试唱名授官日,应得恩例外,更迁一秩。至是,命宗子锁㕔应举解试,凡在外州军或寄居,或见任随侍及见寓行在就试者,各召知职官委保正身。国子监取其出身训名生长左验,以凭保收试,仍于试卷家状内具保官职位姓名,以防欺诈。至度宗咸淳元年,以锁㕔应举宗子两请举人遇即位赦恩并赴类试,其曽经覆试文理通者,照例升等,文理不通及未经覆试者则否。第五等人特与免铨出官。九年,凡无官宗子应举,初生则用乳名给据,既长,则用训名。其赴诸路漕司之试,因有一人前后用两据印二卷者,乃命漕司并索乳名训名各项公据,方许收试,以杜奸弊。

嘉熙元年,罢牒试,仍申严冒牒国子之禁。时牒试既罢,士人又复冒求国子,而士大夫为子弟计者,辄牒外方他族利为场屋相资,或公然受价以鬻。及命徧谕百官司知、杂司等,如已凖朝廷辨验批书印纸,批下国子监收试,即报赴试人躬赴监一姓结为一保,每保不过十人,责立罪罚。当官书押,递相委保,各给告示,方许投纳试卷。冒牒官降官罢任或一时,失于叅照,误牒他族,许自陈悔。牒一次冒牒中选之人,限主保官举人一月,自首举人驳放,主保官免罪。出限不首者,仍照前条罪之。二年,臣僚言:「国子牒试之弊,冒滥滋甚。今后令牒官各从本职长官具朝典状保明,先期取本官知委状,仍立赏格,许人指实陈首冒牒之官,按劾镌秩。受牒之人驳放,殿举保官亦与连坐,专令御史台觉察,都省勘㑹。淳佑九年,臣僚又言:「士子又有免解伪冒入试者,或父兄没而窃代其名,或同族物故而填其籍」。于是令自本贯保明给据,类其姓名,先申礼部各州,揭以示众,犯者许告捉,依鬻举法治罪。

寳庆间,礼部侍郎曹彦约奏曰:「科举之弊,莫甚于牒试而牒试之弊,莫甚于作伪,盖解额之有广狭,士子之有众寡,广而寡者固已安,其分则狭而众者必思所以为之计。朝廷以承平日久,士子日盛,试为牒试之法,寛其进取之门,末节细故,未暇深察,于是改乡里以就他人之贯,改三族以认他人之亲,甚者改其父祖,改其姓氏,若得若失,尚未可知,而欺君之迹已昭昭不可掩矣。今国子监牒试,其弊尚少,臣不知其本末,未敢遽议,惟是漕试之弊,积习既久,士大夫互相欺诈,恬不为怪,壊士子心术,莫甚于此!时举摘一二尤者,而惩戒之,于事无补律,以科举之法无一可者,则改而更张之,不可缓也,好事者深知其不便,求其说而不得,欲増解额,则难立限制,欲均解额,则侵及他郡,欲废漕额,以益诸郡,不特旧额不等,极费区处,而所部之亲戚,故旧有决不可不避者,变旧法以起争端,终不可久,无已则有一焉。在内有职事官,朝廷之所选用也,在外有监司、帅守,朝廷之所责任也,大郡之有通判,小郡之有签判,转运司之有主管文字,诸路之有川广福建,又逺地之多士子处也,与其诈伪避亲而使之冒试,孰若严其保任,而使之牒试,随其官职,分其差等,若监司、帅守可举十五人,则大郡可举十人,中下可举七八人,通判可举五人,主管文字与签判可举三人,川广、福建不在此位者,不过一二人,职事官之牒门客者,当如其旧,其以川广、福建牒者,郎官以上不得过下郡之数,寺监丞以下不得过通判之数,明载公牍,叅以法令,如是行之,不増发觧,不拂人情,而解额之狭处,与士子之众处,受其利如前日也。但前之为法,不许其保任而容其诈伪,后之为法不容其诈伪,而许其保任其利害相去何如哉?然州县官之牒,本路可以稽考,而监司帅守之牒,邻路容有泛滥。且如两浙路与江东、福建为邻,而又与淮东为邻,湖北一路与湖南、江西为邻,而又与淮西、京西䕫路为邻,若止许一处,则地里有不便,或分之数路,则涣散而无统须,合与之闗防,立为限制,应监司帅守,牒过员数,并限九月三十日以前,具申礼部、礼部,总其名数,并限九月三十日具申部省,偹牒御史台、谏院,则其弊可革矣。

初置绍兴安吉试院。

时以士子数多,于礼部及临安转运司两试院外,绍兴、安吉各置一院,从朝廷差官前诣,同日引试,分各路士人就试,同在京不许见烛。

是年,已失京西诸州军士,多徙寓江陵、鄂州,命京湖制置司于江陵别立贡院,取徳安府、荆州军、归、峡、复三州及随、郢、均、房等,京西七郡士人别差官混试,用十二郡元额混取以优之。

二年,命省试下第及游学人,并就临安府给据,赴两浙转运司混试,待补国子生。

元年,罢诸路转运司及诸州军府所取待补国子生命,自明年并赴国子监混试,至是,遂有是命。四年,诏:「两淮经冦州郡,已举未改免人与比荆襄例,令赴来年省试一次。

淳佑元年,复别院引试之制。

臣僚言:「既复诸路漕试,合国子试两项科举及免举人不下千数,宜复拨漕举胄,举同避亲人,并就别院引试,使大院无卷冗之患,小院无额容之弊」。从之。三年,仍令试别院者复归大院。

二年,诏军功补授人愿就乡举者听」。

三年,申定试法科之制。

先是,宁宗嘉定十一年五月,申严试法官七等之制,至是以试法科者,皆取撰成见,义挟入试场,令刑部措置闗防,其考试,则选差大理丞正歴任中外有声望者不许,止用新科评事,未经作县之人,逮其试中,仍仿省试中书覆试之法,质以疑狱,观其谳笔明允,始与差除,所立等第,文法俱通者为上,径除评事,文法粗通者为次,其检法不通者驳放。至度宗咸淳元年,复申严选试之法,凡引试刑法官,命题一如绍兴式。八年,以试法科者少,特命考试命题,务在简严,毋用长语。有过而愿就试者,照现行条法。除私罪应徒、或入已赃、失入死罪并停替外,馀犯轻罪者,与放行收试。或已经三试终场之人,已歴三考,赴部叅注,命本部考核。元试果有所批分数,不须举状,与注外郡刑法狱官差使一次。旧制,试法科者,批及八分,方在取放之数。咸淳末,有仅及二分以上者,亦特取一名,授提刑司检法官。

命淮东、西诸州郡附近秋试。

时淮南诸州郡岁有兵祸,士子不得以时赴乡举,且漕司分差试官,路梗不可径达,乃命淮东州郡附镇江府,秋试淮西州郡,附建康试,蕲、黄、光三州,安庆府、附江州试三处,各増差试官二员,别项考校,照各州元额取放。

四年,増㸃检雷同官。

绍定元年,有言举人程文雷同,或一字不差者,其弊有二:一则考官受赂,或受暗记,或与全篇各家分传誊写,一则老儒卖文场屋,一人传十十人,传百考官不暇叅稽。于是命礼部戒饬前申号三日监试㑹聚考官将合取卷叅验,互考稍涉雷同,即与㸃落,或仍前弊,以致觉察,则考官监试,一例黜退。至是,复添差㸃检雷同官一员,仍命监察御史一人钤试。度宗初以雷同假手之弊,多由于州郡试院闲日引试,以致继烛达旦,或至次日辰己,犹未出院,遂一遵旧制,连试三日。咸淳九年,又以臣僚条上科场之弊,令大院别院叅详,官㸃检,试卷官兼考雷同,又监试兼专一详定雷同试卷,不预考校,遂罢帘外㸃检雷同官,其国子监解试,雷同官亦罢。

等谨按宋时省闱体例,士人卷子先经㸃检官批定分数,然后叅详官审定其当否,上之知举而决其去取高下,则一卷凡经数人之手,而雷同之不辨,其踈玩亦太甚矣。

六年,命三学在籍诸生并赴来年省试一次。诏曰:「昨令三学各举经明行修气节之士,而诸生合辞控免,秉义甚高。其令在籍诸生,并赴来年省试一次,临安府学长谕亦如之,以称搜罗之意」。十年,诏每举待补人先就郡庠试。

试曰:「国家以儒立国士,习美恶,治道所闗。端平初増诸郡解额,寖漕闱牒试,正欲四方之士安乡井,修孝悌,以厚风俗,比岁殊失初意,可令逐州于每举待补人数内分额之半,先就郡庠校以课试,取分数及格者,同待补生给,据赴上庠补试,其大府一体施行」。次年,又谓辅臣曰:「去岁罢京学类申,欲令四方之士各归乡校以课试校定,稍复乡举里选之意。近览土著士人投匦之书,谓犹有未还乡井者。科举在近,可令临安守臣晓谕士子,早还本乡,所有土著人,自依此制行岁校之法。其游士出学年久不能赴乡举者,与赴浙漕试,另行考校,仍取待补,以示优䘏」。十二年,诏广南分东西两路考试。

广南西路言:所部二十五郡,科选于春官者仅一二,盖山林质朴,不能与中土士子同工,请援两淮、荆襄例别考」。从之。

寳佑二年,定发解给歴之法。

监察御史陈大方言:「士风日薄,文场多弊,乞将发解士人初请举者,从所司给帖赴省,别给一歴。如命官印纸之法,批书发解之年及本名年贯保官姓名,执赴礼部」。又批:「赴省之年,长贰印署赴监试者同,如将来免解免,省到殿批书亦如之。如无歴则不收试,候出官日赴吏部缴纳,换给印纸,应合免解免省人,亦从先发解处照此给歴。如省殿中选将元歴发下御史台考察,以凭注阙,给告士子得歴可为据证,有司因歴可加稽验,目前伪冒之,人可不却而自遁。遂自明年始行之。四年,又命在朝之臣除宰执、侍从、台谏外,自卿监、郎官以下至厘务官,各具三代宗支图三本结立罪状,申尚书省、御史台及礼部所属,各置簿籍存留,照应遇属子孙,登科发解,入学奏补事故,并具申入凿。后由外任登朝,亦于供职日后具图籍记,如上法。遇胄试之年,照朝廷限员于内牒能应举人就试,以革胄牒冒滥之弊。

景定二年,増胄子牒试员。

初,寳庆元年,诏胄试职事官牒同居五服内,亲厘务官牒,同居小功亲,铨次三人取一,至是,复命宰执牒,缌麻以上亲,増作四十人,侍从、台谏、给事中舎人,小功以上亲,増作二十七人,卿监、郎官、秘书省官、四总领,小功以上亲増作二十人,寺、监、丞、簿、学官。二令,大功以上亲増作十五人,六院、四辖省部门史馆校勘,检阅大功以上亲増作十人,临安府通判、大功以上亲増作八人,馀应牒亲子孙者一,仍旧制。三年,以建储恩。诏三学免觧外,行食生员、两赤县觧试终场人及临安府学职事生员,特令赴省一次。二月,诏省试中选士人覆试于御史台,为定制。旧制,乡贡监补、省试皆有覆试,其法,令宰执出题,不许都司干预,仍日轮台谏一员帘外监试,至是,并士人中选者亦覆之。度宗初,又以州郡乡贡未有覆试易滋冒滥之弊,命漕臣及帅守于解试揭晓之前,㸃差有出身倅贰或幕官,专充覆试,尽一日命题考校,解名多者,斟酌分日,但能行文不谬、说理优通,觉非假手,即取非才不通,就与驳放,如将来省覆不通罪,及元覆试漕守之臣及考校官,又严省覆试法,比校中省元卷,字踪稍异者,黜之。

五年正月,诏三省详议取士之法。

诏略曰:「我国家因唐之旧,进士一科,得人为盛,三百年闲,所以保乂王家,垂休亿载,厥功懋哉!弊久蠧滋,近年尤甚,非无佳士,頴出由此其选,然穷经学古者,或病于词华,植徳砺行者难,究其藴奥,高才大器者,往往局于纎悉绳墨之末,是以官甚冗而才愈乏,家殊俗而风益漓,至于冒国法以茍营,假儒冠而挟策,俚言乱雅,剿说趋时,使习之者反贼其良,而取之者莫任其咎,人情至此,咸欲变通,尝阅先朝名臣奏议,其论取士之法非一,惟程颢、程頥深知治道,酌古通今,纲目详明,用意纯切,令三省详议,参酌其可行者,条具以闻,务于科举,无大更张,以安士心,而于进士举之外,所以崇尚经术,考察徳行,选用材能之道,立为一代之典,陶成四方之风,庶几丰苞之仁,垂之万世,顾不美哉!

度宗咸淳七年十二月,初置士籍。

丞相贾似道欲制东南士心,令御史陈伯大请置士籍,开具姓名、年甲三代妻室,令乡邻给勘,于科举条例无碍,方许纳卷。

周宻《癸辛杂识》曰:咸淳辛未,正言陈伯大建议,以为科场之弊极矣,欲自后举始,行下诸路运司,牒州县先置士籍,编排保伍,取各家戸贯三代、年甲,娶谁氏兄弟男孙若干之数,其有习举业者,则各书姓名、所习赋经子孙,凭所书年甲,如十五以上,实能举业者,自五家至二十五家,而百家百家,而里正许自召,其乡之贡士,结罪保明,批书举歴,然后登士籍,一様四本,州县漕部各觧其一,仍从县给印,歴俾各人亲书家状于歴首,以为字迹之验,不许临期陈状改易,或有随侍子弟合赴漕牒诸色漕试者,各令赍歴先赴县批凿前去各处状试,每遇唱名后,重行编排保伍取㑹,如有新进可应举者,续照前式,保明付籍,或有事故服制者,并画时申闻,批凿或毁抹,如虚増人名,妄称举子,其犯人与里正保伍,并照贡举条例施行。自是严行天下或稍有瑕疵,皆不敢有功名之望,士论纷纷,至贾似道溃师之后,台中始首劾伯大焉。九年,以诸州郡乡贡终场人众,而元额少,命自今年为始,视终场人数多寡,每二百人取放一名,是年省试,亦以士子数多,増参详官三员,㸃检试卷官六员。

辽景宗保宁八年十二月,诏复南京礼部贡院。圣宗统和六年,诏开贡举。

叶隆礼契丹国志》曰:太祖起朔漠之区,倥偬干戈,武事未戢,何有科目,延及数世。承平日久,始有开辟制限。以三歳有乡、府、省三试之设,乡中曰乡荐,府中曰府解,省中曰及第。时有秀才未愿赴者,州县必根刷遣之。程文分两科:一曰诗赋,一曰经义。魁各分焉。每三岁輙一试进士贡院以二寸纸书及第者姓名于上给之,号为喜帖。明日,举案而出乐作,及门,击鼓十二面,以法雷震。殿试,临期取㫖,又将第一人特増一官,授奉直大夫、翰林应奉文字,第二、第三人授从事郎,馀并授从事郎。圣宗时,止以词赋、法律、取士、词赋为正科,法律为杂科。七年三月,宋进士挈家来归者十七人,命有司考其中第者补国子官,馀授县主簿、尉。

兴宗重熙十九年六月,诏医卜屠贩奴𨽻及悖父母或犯事逃亡者,不得举进士。

道宗大安五年三月,诏析津、大、定二府精选举人以闻,仍诏谕学者当穷经明道。

天祚帝乾统五年十一月,禁商贾之家不得应进士举。辽登科总目》:

圣宗统和六年,赐及第一人。

等谨按辽科目始见于统和,而室昉传称㑹同初登进士第,则进士之来逺矣。

七年八月,放进士高正等二人及第。

八年,放郑云从等二人及第。

九年,放进士石用中一人及第。

十一年十一月,放进士王熙载等二人及第。十二年,放进士吕徳懋等二人及第。

十三年,放进士王用极等二人。

十四年,放进士张俭等三人。

十五年,放进士陈鼎等二人。

十六年,放进士杨文立等二人。

十七年,放进士初锡等三人及第。

十八年,放进士南承保等三人及第。

二十年,放进士邢祥等六人及第。

二十二年,放进士李可封等三人。

二十四年,放进士杨信等二十三人及第。二十六年,放进士史克忠等一十三人。二十七年,御前引试刘二宜等三人。

二十九年,御试,放高承颜等二人及第。开泰元年五月,放进士史简等十九人及第。是年,诏裴元感、邢祥知礼部贡举。七月,进士康文昭、张素臣、郎元达等,坐论知贡举私曲,皆杖而徒之。二年,放进士鲜于茂昭等六人及第。

三年,放进士张用行等三十一人及第、出身。五年,放进士孙杰等四十八人及第。

七年十二月,放进士张克恭等三十七人及第。九年十二月,放进士张仲举等四十五人。太平二年,放进士张渐等四十七人。

四年,放进士李烱等四十七人。

五年十一月,试进士张昱等七十二人,各授官有差。时帝幸内果园宴,京民聚观。求进士得七十二人,命赋诗,第其工拙。以张昱等一十四人为太子校书郎,韩栾等五十八人为崇文馆校书郎。

八年,放进士张宥等五十七人。

等谨按七年十一月纪云,以杨又元、邢祥知贡举,而不言放进士。

九年十一月,皇城进士张人纪、赵睦等二十七人入朝,试以诗赋,皆赐第。

兴宗景福元年,御宣政殿放进士刘真等五十七人。先是,圣宗太平十年七月,诏来岁开贡举。至是,兴宗即位,遂遵行之。

重熙元年,放进士刘师贞等五十七人。五年十月御元和殿,放进士冯立等四十九人。时以《日射三十六熊赋》、《幸燕诗》试进士于廷,赐冯立、赵徽四十九人进士第。以立为右补阙,徽以下皆为太子中舎,赐绯衣银鱼。遂大宴。宰臣张俭请幸礼部贡院,欢饮至暮而罢,赐物有差。

七年六月,御清凉殿试进士,赐邢彭年以下五十五人第。

等谨按传言,赵徽,中重熙五年甲科,王观中重熙七年乙科,则辽时科第亦有甲乙之分也。十一年六月御清凉殿,放进士王实等六十四人。十五年六月御清凉殿,放进士王棠等六十八人。十九年六月,御金銮殿试进士。

道宗清寜元年,御清凉殿放进士张孝杰等四十四人。五年,御百福殿,放进士梁援等百一十五人。八年六月,御清凉殿,放进士王鼎等九十三人等。谨按《王鼎传》称清宁五年进士,咸雍二年御永安殿,放进士张臻等百一人。六年六月御永安殿,放进士赵廷睦等百三十八人。九月,以马希白诗才敏妙,十吏书不能给,召试之。十年六月,亲出题试进士。

太康五年六月,放进士刘瓘等百一十三人。九年,御前放进士李君裕等五十一人。大安二年五月,放进士张毂等二十六人。六年,放进士文充等七十二人。

八年,放进士冦尊文等五十三人。

寿隆元年,放进士陈衡甫等百三十人。六年,放进士康秉俭等八十七人。

天祚帝乾统三年,放进士马恭回等百三人。七年,放进士李石等百人。

九年,放进士刘祯等九十人。

天庆二年,放进士韩昉等七十七人。

等。谨按辽之进士皆汉人,契丹人,无举进士之条。传载重熙中耶律富鲁举进士第,帝怒其父庶,箴擅令子,就科目,有违国制,鞭之二百。然《天祚纪》载耶律达实举天庆五年进士,而纪于五年,又不云放进士。葢史之缺漏多矣。

八年,放进士王翬等百三人。

后耶律淳于保大二年自立,改为建福元年,放进士李寳信等一十九人,以医官李爽、陈秘十馀人曽与大计,并赐进士及第,授官有差。淳卒,妻徳妃称制,改元徳兴,放进士李球等百八人。

金取士之制,有词赋、经义、策论、律科、经童。其试词赋、经义、策论中选者,谓之进士律科,经童中选者曰举人。凡诸进士、举人,由乡至府,由府至省及殿廷,凡四试皆中选则官之。至廷试五被黜,则赐之第,谓之恩例。又有特命及第者,谓之特恩。

词赋进士,试赋、诗、策、论各一道。经义进士,试所治一,经义、论、策各一道。

策论进士,选女直人之科也。始大定四年,世宗命颁行女直大小字所译经书,每穆昆选二人习之,㝷欲兴女直字学校,明安穆昆内多择良家子为生,诸路至三千人,九年选异等者得百人,荐于京师廪给之,命温特赫吉达教以古书作诗,策后复试,得图克坦、镒以下三十馀人。十一年,始议行策选之制,至十三年始定,每场策一道,以五百字以上,成免乡试府试,止赴㑹试御试,且诏京师设女直国子学,诸路设女直府学,拟以新进士充教授,以教士民子弟之愿学者。俟行之久学者,众则同汉进士例,三年一试。二十年,以女直学大振,诏今后以策诗试三场,策用女直大字诗,用小字程试之期,皆依汉进士例。二十八年,以女直进士惟试以策,行之既久,人能预偹,命于经内出题加试,以论章宗承安二年敕策论进士限丁习学,遂定制:内外官员、诸局分承应人、武卫军若明安穆昆女直及诸色人戸,止一丁者,不许应试,两丁者许一人,四丁二人,六丁以上止许三人,三次终场,不在验丁之限。三年定制,女直人以年四十五以下,试进士举,于府试十日前,委佐贰官善射者试射。其制,以六十步立垛,去射者十五步,对立两竿,相去二十步,去地二丈,以绳横约之弓,不限强弱,不计中否,以张弓巧便发箭迅正者为熟闲,射十箭中两箭出绳下至垛者为中选,馀路委提刑司在都委监察体究,如当赴㑹试御试者,大兴府佐贰官试验,三举终场者免之。宣宗兴定元年,制中都、西京等路策论进士及武举人,权于南京、东平、婆速、上京四处赴试律科进士,又称为诸科,其法以律令内出题府试十五题,每五人取一人,其制始见于海陵。正隆元年,世宗大定二十二年定制,㑹试每场十五题,三场共通三十六条以上,文理优拟断当、用字切者为中选,临时约取之无定数。二十九年,章宗即位,有司言:「律科止知读律,不知教化之原,可使通治《论语、孟子,以涵养其气度。遂令自今举后复于论语、孟子》内试小义一道,府㑹试,别作一日引试,命经义试官出题,与本科通考定之。

恩例大定二十九年,章宗即位,始敕五次御帘进士皆不黜落,止以文之高下定其次,谓之恩榜。明昌元年,定制,省元直就御试不中,许缀榜末,解元但免府试,四举终场依五举恩例,所试文卷,惟犯御名庙讳,不成文理者黜之,仍一日试三题,其五举者,止试诗赋,女直进士亦同此例。承安五年,敕进士四举该恩、词赋、经义当以各科为场数,不得通数。又恩榜人应授官者,监试官于试时具数以奏特恩者授之。泰和三年,以经义㑹元与策论、词赋进士不同,若御试被黜,则附榜末为太优,若同恩例,又与四举者不同,遂定制:依曽经府试解元免府试之例,㑹试下第,再举直赴御试。

太宗天㑹五年八月,以河北、河东初降,职员多阙,诏南北各因其素所习之业取士,号为南北选。熙宗天眷元年五月,诏南北选各以经义词赋両科取士。

海陵天徳二年,始増殿试之制。

三年,并南北选为一,罢经义、策试两科,专试词赋。贞元元年,定贡举程试条理格式。

正隆元年,命以《五经、三史》正文内出题,三年一举。初,太宗时,急欲得汉士,以抚辑新附,无定数,亦无定期。故天㑹二年二月八月,凡再行,天徳二年始定试期,至是定为三年一举。

世宗大定四年,敕宰臣进士文优则取,勿限人数。十六年四月,定宗室宰相子程式等第。十八年,谕宰相:「文士有偶中魁选,不问操履,輙授翰苑之职,无行之士,往往败露。自今榜首,先访察其乡行,可取则授以应奉,否则从常调」。

至二十二年,又谕宰臣:「汉进士魁例授应奉,若行不副名,不习制诏之文者,即与外除」。

十九年,诏通场并答时务策。

二十八年,复经义科,申定试期。

乡试之期,以三月二十日府试之期,若策论进士,则以八月二十日试策,闲三日试诗。词赋进士则以二十五日试赋及诗,又闲三日试策论经义进士又闲词赋后三日试经义,又三日试策,次律科,次经童,毎场皆闲三日试之。会试则策论进士以正月二十日试策,皆以次闲三日同前。御试,则以三月二十日策论进士试策。二十三日试诗论,二十五日词赋进士试赋诗论,而经义进士亦以是日试经义,二十七日乃试策、论。若试日遇雨雪,则俟晴日御试唱名后,试策则禀奏,宏词则作二日程试。旧制,试女直进士在再试汉进士后。是年,以复设经义科,更定是制。章宗明昌元年,诏免乡试,其府试以五人取一人㑹试,依世宗制,中格者取毋限数。

凡试以《六经、十七史、《孝经》、《论语》、《孟子》及《荀》、《杨》、《老子》内出题,皆于题下注其本传。其举人程文所用故事,亦自注出处。至六年,又命题注本传,不得过五十字。经义进士御试,第二场试论日,添试策一道。二年敇官或职至五品者,直赴御试。

其女直进士,大定十六年,命皇家两从以上亲及宰相子直赴御试,皇家袒免以上亲及执政子直赴㑹试。明昌元年,又定制,馀官第五品散阶直赴㑹试,官职俱至五品,直赴御试。

承安四年,诏词赋、经义科御试同日各试本业,依旧分立甲次。

词赋第一名为状元,经义魁次之,恩例与词赋第二人同,馀分为两甲中下人,并在词赋之下。先是,一科有两状元,至是改其制。

定诸路府试之地及考官员数。

府试策论进士,大定二十年,定以中京、上京、咸平、东平四处,明昌元年,添北京、西京、益都为七处,兼试女直经童,凡上京、合懒、速频、胡里改、蒲与东北招讨司等路者,则赴㑹宁府试。咸平、隆州、婆速、东京、盖州、懿州者,则赴咸平府试,中都、河北东西路者,则赴大兴府试。西京并西南西北二招讨司者,则赴大同府试。北京、临潢、宗州、兴州、全州者,则赴大定府试。山东西、大名、南京者,则赴东平府试,山东东路则试于益都。凡词赋、经义进士及律科经童府试之处,大定间,大兴、大定、大同、开封、东平、京兆凡六处。明昌初,増辽阳、平阳、益都为九处,是年复増太原为十,中都、河北则试于大兴府,上京、东京、咸平府等路则试于辽阳府,馀各试于其境。至考试官,大定间,府试六处,各差词赋,试官三员,策论试官二员。明昌初,増为九处,路各差九员,大兴府则十一员。是年又増太原为十处,有司请省之,遂定策论进士女直经童千人以上差四员,五百人以上三员,不及五百二员,各以职官高者一人为考试官,馀为同考试官。词赋进士与律科举人共及三千以上者五员,二千四员不及二千三员。经义进士及经童举人千人四员,五百以上三员,百人以上二员,不及百人,以词赋考官兼之。后又定制,策论试官,上京、东平、咸平各三员,北京、西京、益都各二员。律科,监试官一员,试律官二员,𨽻词赋。试院经童试官一员,𨽻经义考试院,与㑹试同。其弥封、誊録、搜检怀挟等官,并如㑹试之制。其㑹试知贡举官、同知贡举官词赋则旧十员,承安五年省为七员。经义旧六员,承安五年省为四员,诠读官二员。泰和三年,以弥封官渫语于举人。敕自今女直司则用右选、汉人封,汉人司则以女直司封御试读卷官,策论、词赋进士各七员,经义五员,馀执事官各二员,制举宏词共三员。泰和七年,礼部尚书张行简言:旧例读卷官不避亲,至有亲人或有不敢,定其去留,或力加营䕶,而为同列所疑。若读卷官不用与进士有亲者,则读卷之际得平心商确,遂命临期多拟,其有亲者汰之。泰和元年,诏进士试策日,自时务策外,更以疑难经㫖相参为问,使发圣贤之微,㫖古今之事,变著为令。诏放良人不得应诸科举,其子孙则许之。先是,敕乐人不得举进士而奴免为良者则许之。尚书省奏:旧称乐工为配𨽻诸色及倡优之家,今少府监工匠、太常大乐署乐工,皆民也,而不得与试。前代令诸选人身及祖父曽经免为良者,虽在官不得居清贯及临民。今反许应举,诚玷清论」。帝然之,故有是诏。

定搜检之制

初搜检制大兴府则差武卫军,馀府则于近府猛安内差摘,平阳府则差顺徳军府,㑹试则每四举人差一人,复以官一人弹压,御试策进士,则差弩手及随局承应人,汉进士则差亲军,人各一名,皆用不识字者,以䕶卫十人、亲军百人长、五十人长各一人巡䕶。是年,省臣奏:「搜检之际,虽当严切,然至于解发袒衣,索及耳鼻,则过甚矣,岂待士之礼哉?故大定二十九年尝依前故事,使就沐浴官制衣,为之更之,既可防滥,且不亏礼」。帝从其说,命行之。

二年,定㑹试取士数。

㑹试之数,始分南北两选,北选词赋进士一百五十人,经义五十人,南选百五十人,凡三百五十人。嗣后北选词赋进士七十人,经义三十人,南选百五十人,凡二百五十人。海陵罢经义科,并南北通选不过六七十人。世宗患入仕者少,县令多缺员,渐议多取。然自大定二十五年以前,取不过五百人,二十八年,复经义科,以不限人数,遂至五百八十六人。章宗承安二年至九百二十五人,时复加四举,终场者数太滥,乃命取数不得过六百人。至是,定制,策论三人取一,词赋、经义五人取一,五举终场,年四十五以上、四举终场年五十以上者受恩。宣宗贞佑初,诏免府试,赴㑹试者几九千人,取八百有竒,御史中丞把古喇以为言,诏集文资官议,仍从泰和之例。

宣宗贞佑三年四月,定诸进士登第,授阶、制、策、论、词赋。进士第一甲第一人,特迁奉直大夫。第二人以下经义第一人,并儒林郎。第二甲以下徵事郎,同进士从事郎。经童,将仕郎。

《金史选举志》曰:金承辽后,凡事皆欲轶辽世,故进士科目兼采唐宋之法而増损之,其及第出身,视前代特重,而法亦宻焉,若夫以策论进士,取其国人而用女直字为文,斯盖就其所长以收其用,又欲行其国字,使人通习而不废耳。终金之代,科目得人为盛,诸宫䕶卫及省台部译史、令史、通事、仕进,皆列于正班,斯则唐、宋以来之所无者,岂非因时制宜而以汉法为依据者乎?金治纯驳,议者于是每有别焉。宣宗南渡,仕进之岐既广,侥幸之俗益炽,军伍劳效,杂置令録,门荫右职,迭居朝著,科举取士,亦复泛滥,而金治衰矣。

金登科总目》:

太宗天㑹十年,胡砺中进士第一。

熙宗天眷二年,石琚中进士第一。

海陵天徳二年,吕忠翰中进士第一。

三年,杨建中中进士第一。

正隆二年,郑子𣆀以天徳进士第三复就。是年御试得第一。

是年,中第者七十三人,又王彦潜、常大荣皆海陵时进士第一。

世宗大定三年,孟宗献中进士第一。

宗献乡试、府试、省试皆第一,时号「孟四元」,特授奉直大夫。第二、第三人授儒林郎,馀皆从仕郎,命勿为例。十三年,策女直进士图克坦、镒等二十七人及第,时镒授两官,馀授一官,上三人为中都路教授,四名以下除各路教授。

十九年,张行简中进士第一。

又赵承元,亦大定时进士第一人。

章宗明昌二年,王泽中进士第一。

五年,杨云翼中进士第一。

等谨按,是年韩玉中经义、词赋两科。进士承安二年,纳喇呼喇勒中进士第一。

又李俊民亦承安中进士第一,商衡为卫绍王。至宁元年,特恩第一人。

泰和六年,李演中进士第一。

宣宗贞佑元年,张本中词赋进士高第。三年,李献能中词赋进士第一。

兴定二年,赐经义进士王彪等十三人及第。时帝谓宰臣曰:「从来廷试进士,日晡后即遣出宫,恐文思迟者不得尽其才,令待至暮时」。及览彪,程文爱其辞,𦸼咨叹久之。至五年三月,省试经义进士,考官于常格外多放乔、松等十馀人,有司奏请驳放,帝以旱恐伤和气,不许。及廷试,以进士卢元缪误滥放及第,读卷官礼部尚书赵秉文、翰林待制崔禧、归徳治中时戬、应奉翰林文字程嘉美当夺三官降职。监试李复亨当夺两官,帝怜秉文老,以礼部尚书致仕,复亨罢为安国军节度使。

金史赵秉文传》曰:兴定元年,秉文拜礼部尚书。明年,知贡举,坐取进士卢亚重用韵,削两阶,因请致仕。金自泰和、大安以来,科举之文,其弊益甚,有司惟守格法,所取之文,卑陋陈腐,茍合程度而已,稍涉竒峭,即遭黜落,于是文风大衰。贞佑初,秉文主省试,得李献能赋,虽格律稍踈,而词藻繁丽,擢为第一举人遂大喧噪,诉于台省,以为赵公大壊文格且作诗谤之,久之方息。俄而献能复中宏词入翰林,而秉文竟以是得罪。兴定五年,复为礼部尚书。

等谨按:献能之中在贞佑,秉文之得罪在兴定事。《本风马牛传》以二事牵合,非也。卢亚及第纪在正大四年,而《传》云兴定二年秉文以亚,故削两官,亦非是,自当从《复亨《传》为正。

哀宗正大元年五月,赐策论进士孛术论长河以下十馀人经义进士张介以下五人,词赋进士王鹗以下五十人,皆及第。

四年六月,赐词赋经义卢亚以下进士第。七年五月,赐经义词赋,李瑭以下进士第。李世弼金登科记序略曰:金天㑹改元,始设科举,有词赋、有经义、有同进士,省同三传,有同学究,凡五等。词赋初以经、传、子史内出题次,又令逐年改一经,亦许注内出题,以诗、书、易、礼、春秋为次,循辽旧也。天眷三年,于析津府试,天徳三年始亲试于两京,贞元二年迁都于燕,自后止试于析津府。正隆二年,以五经、三史正文内出题,明昌二年改令五经子史内出题,仍与本传。此词赋之大略也。经义初试于真定府所放号七十二贤榜后及蔚州析津令,易书、诗、礼春秋专治一经内出题,盖循宋旧天徳三年罢,此经义之大略也。天眷三年,令大河以南别开举场,谓之南选,贞元二年迁都,遂合南北通试于燕。正隆二年,令每二年一开科,立定程限月日,更不择日,府试,初分六路,次九路,后十路,此月日路分格也。天徳二年,诏举人乡府省御四试,中第明昌三年,罢去御试止三试,中第,府试五人取一,依大定例不过五百人。后以举人渐多,㑹试四人取一,得者常不下八九百人。御试,取奏㫖,此场数人数格也。天眷二年,析津放第于广阳门西一僧寺唱名,迁都后于宣阳门唱名后为定例,此唱名之格也。明昌初,五举终场人直赴御试,不中者别作恩榜,赐同进士出身。㑹元御试不中者,榜末安插。府元被黜者,许来举直赴部。又贞佑三年,终场人年五十以上者即行该恩,此该恩之格也。大定三年,孟宗献四元登第,特授奉直大夫,第二、第三人授儒林郎,馀皆从仕郎,后不为例。明昌间,以及第者多第一甲取五六人,状元授十一官,第二人授九官,馀皆授三官。此授官之法也。进士第一,任丞、簿军、防判第二任县令,此除授之格也。等。谨按:金进士之制特重,而诸纪中于廷试事多阙而不书。孙承泽春明梦馀録》及《学典惟载李世弼一序,而登科记不可得,今据志传载一二以存其略,至世弼之言与金史纪志颇有异同,亦未知孰是而特赐人姓氏之可见者。天徳前苏保衡以宗衡荐,赐进士出身。天徳中,曹望之以戸部郎中特赐进士及第。世宗朝则有完颜匡以太孙侍读试进士不中,赐及第。章宗朝则有呉光谦、㳺总、孔端甫、魏汝翼、刘震亨、崔秉仁、翟驹、齐文乙、孙可久、陈信仁、董戣、李天祺、康晋、侯时琦、刘摰升、傅砺、赵挚、田扈方、张介然、李贞固等,并以学行举光谦、端甫、汝翼介然赐进士及第,馀俱赐同进士出身。宣宗兴定五年,康琚以林州行元帅府经歴官,乞赴廷试,赐进士及第。哀宗天兴二年,王辅以下十六人并以终埸赐进士出身。若海陵时,孙梅以贵妃唐古定、格家奴赐进士及第,则滥甚矣。元太宗九年八月,命试诸路儒士中选者,除夲贯议事官,得四千三十人。

帝始取中原,中书令耶律楚材即请用儒术选士,至是,始命断事官扎哈岱及山西东路课税所长官刘中歴诸路考试,以论及经义、词赋分为三科,作三日程,专治一科,能兼者聴,但以不失文义为中选,复其赋役,令与各处长官同署公事。时得东平杨英等若干人,多一时名士,当世或以为非便,事复中止。世祖至元四年九月,翰林学士承㫖王鹗等请行贡举法,从之,命中书左三部与翰林学士议立程式。先是,命丞相史天泽条具当行大事,尝及科举而未果行,至是始有此议。至二十一年九月,丞相和礼、霍孙言:「天下习儒者,少由刀笔,得官者多,惟开贡举,凡䝉古之士及儒吏阴阳医术,皆令试举,则用心为学矣」。帝可其奏,诏中书议㑹和礼,霍孙罢,事遂寝。成宗时,翰林学士王恽奏曰:「贡举之法,宜先选教官,定所明经史为所习。科目以州郡大小,限其生徒,拣俊秀,无玷污者充员,数以生徒员数限岁贡人数,期以岁月,使尽修习之道。然后州郡官察行考学,极其精当,贡于礼部,经试经义,作一场,史试议论,作一场廷试策,兼用经史,断以已意,以明时务。如是,则士无不通之经、不习之史,进退用舍,一出于学,既复古道,且革累世虚文妄举之弊,必收实学适用之效矣。

仁宗皇庆二年十一月,诏行科举定条制,中书省臣奏:「科举事,世宗、裕宗屡尝命行,武宗寻亦有㫖,今不以闻,恐或有沮其事者。夫取士之法,经学实修,已治人之道词,赋乃摛章绘句之学。自隋、唐以来,专尚词赋,故士习浮华。今臣等拟将律赋,省题诗小义皆不用,专立徳行明经科,以此取士,庶可得人」。帝然之,乃下诏曰:「惟我祖宗以神武定天下,世祖皇帝设官分职,徵用儒雅,崇学校为育材之地,议科举为取士之方,规模宏逺矣。朕以𦕈躬,获承丕祚,继志述事,祖训是式,若稽三代以来取士,各有科目,要其本末,举人宜以徳行为首,试义则以经术为先,词章次之,浮华过实,朕所不取。爰命中书,参酌古今,定其条制。其以皇庆三年八月天下郡县兴其贤者、能者,充赋有司,次年二月㑹试京师,中选者,朕将亲策焉,具合行事宜于后。

科场每岁一次开试,举人从本贯官司于诸色戸内推举,年及二十五以上,乡党称其孝悌,朋友服其信义、经明行修之士,结罪保举,以礼敦遣,咨诸路府。其或徇私滥举并应举而不举者,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体察究治,考试程式。䝉古、色目人,第一场经问五条,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设问,用朱氏章句集注。其义理精明、文词典雅者为中选。第二场策一道,以时务出题,限五百字以上。汉人、南人第一场明经经疑二问,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出题,并用朱氏章句集注,复以己意结之,限三百字以上,经义一道,各治一经。诗以朱氏为主,尚书蔡氏为主,周易以程氏、朱氏为主。已上三经,兼用古注疏。春秋用三传及胡氏传、礼记用古注,疏限五百字以上,不拘格律。第二场古赋、诏诰章表内科一道。古赋诏诰用古体章表四六,参用古体。第三场策一道,经史时务内出题,不矜浮藻,惟务直述,限一千字以上,成䝉古、色目人愿试汉人、南人科目中选者加一等,注授䝉古、色目人作一榜,汉人、南人作一榜,第一名赐进士及第,从六品。第二名以下及第二甲皆正七品,第三甲以下皆正八品。两榜并同所在官司迟悞开试日期,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纠弹治罪。流官子孙荫叙,并依旧制,愿试中选者,优升一等。在官未入流品,愿试者聴。若中选之人,已有九品以上资级,加一等注授。若无品级,止依试例,从优铨注。

中书省详定科举条目,乡试中选者,各给解据録连取中科文,行省移咨都省送礼部。腹里宣慰司及各路闗申礼部该监察御史廉访司,依上録连科文申台,转呈都省,以凭照勘。

乡试,八月二十日、第一场、二十三日、第二场䝉古、色目、汉人、南人,同二十六日第三场试止汉人、南人㑹试省部依乡试例,于次年二月初一日试第一场,初三日第二场,初五日第三场后或改用二月中旬。至顺元年,命仍旧制。御试,三月初七日,前期奏委考试官二员、监察御史二员、读卷官二员,入殿廷考试。每举子一名,集赛岱一人,看守汉人、南人,试策一道,限一千字以上,成䝉古、色目人等时务策一道,限五百字以上成选考试官行省与宣慰司及腹里各路有行台及廉访司去处,与台宪官一同商议选差。上都大都从省部选差在内监察御史、在外廉访司官一员监试。每处差考试官同考试官各一员,并于见任并在闲有徳望文学常选官内选。差弥封官一员、誊録官一员,选廉干文资正官充之。凡誊録试卷并行移文字,皆用朱书,仍湏设法闗防,毋致容私作弊。省部㑹试都省选委知贡举、同知贡举官各一员,考试官四员、监察御史二员,弥封誊録、对读、监门等官各一员。乡试行省一。十一:河南、陜西、辽阳、四川、甘肃、云南、岭北、征东、江浙、江西、湖广宣慰司二,河东、山东直𨽻省部路分四,真定、东平、大都、上都天下选合格者三百人赴㑹试,于内取中选者一百人,内䝉古、色目、汉人南人分卷考试各二十五人。䝉古取合格者七十五人:大都十五人,上都六人,河东五人,真定等五人,东平等五人,山东四人,辽阳五人,河南五人,陜西五人,甘肃三人,岭北三人,江浙五人,江西三人,湖广三人,四川一人,云南一人,征东一人。色目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大都十人、上都四人,河东四人,东平等四人,山东五人,真定等五人,河南五人,四川三人,甘肃二人,陜西三人,岭北二人,辽阳二人,云南二人,征东一人,湖广七人,江浙一十人,江西六人。汉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大都一十人,上都四人,真定等十一人,东平等九人,山东七人,河东七人,河南九人,四川五人,云南二人,甘肃二人,岭北一人,陜西五人。辽阳二人,征东一人。南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湖广一十八人。江浙二十八人,江西二十二人,河南七人。乡试㑹试,许将礼部韵略外,馀并不许懐挟文字。差搜检懐挟官一员,每举人一名,差军一名,看守,提㸃擗掠,试院,差廉干官一员,度地安置席舎,务令隔逺,仍自试官入院,后监押外门。乡试、㑹试、弥封、誊録对读。官下吏人,于各该衙门从便差设。

凡犯御名庙讳及文理纰缪、涂注乙五十字以上者,不考誊録所承受试卷,并用朱书誊録正文实计涂注乙字数,标写对读无差,将朱卷逐旋送考试所,如朱卷有涂注乙字,亦皆标冩字数,誊録官书押候,考校合格中选人数已定抄録字号,索上元卷,请监试官、知贡举官、同考试官对号开拆。

举人与考试官有五服内亲应回避而不自陈者,殿一举。

国子监学岁贡生员及伴读出身,并依旧例愿试者聴中选者,于监学合得资品上,从优铨注科举。既行之后,若有各路岁贡及保举儒人文字到官,并令还赴夲乡应试。别路附籍䝉古色目人、汉人、大都、上都有恒产住经年深者,从两都官司依例推举就试。

邵逺平《续𢎞简録》曰:臧晋叔云:元以曲取士,设十有二科,其说甚为无据。自至元八年设国学,出策题,试问所对精通者为中选。皇庆二年制,科举皆用经书时务为题,并无词曲一项,此明证也。延佑二年三月,始开科,分进士为左、右榜,䝉古、色目人为右,汉人、南人为左,仍用赵孟俯、元明善所议。贡试法,凡䝉古由科举出身者,授从六品,色目、汉人递降一级。

四月,赐进士恩荣宴于翰林院。

赐㑹试下第人教授等官。

丞相特们徳尔等奏:下第举人年七十以上者,与从七品流官致仕,六十以上与教授,元有出身者,视应得资品稍优加之,无出身者与山长、学正。其来迟不及试者同之,不为例。至泰定帝泰定元年三月,以改元恩䝉古、色目人年三十以上并两举不第者与教授,三十以下与学正、山长、汉人、南人,年五十以上并两举,不第者与教授,五十以下与学正、山长。先有资品出身者,更优加之,不愿仕者,令备国子员后勿为格。顺帝至正初,下第者悉授以路府学正及书院山长,又増取乡试备榜,亦授以郡学録及县教谕。三年,因御史成遵言,以终场下第举人及国子生㑹试不中者,同充学正山长。二十六年六月,中书省奏:「江浙、福建举人涉海道以赴京有六人者,已后会试之期,宜授以教授之职,其下第三人亦以教授之职授之,非徒慰其跋涉险阻之劳,亦足以劝逺方忠义之士。顺帝至元元年十一月,诏罢科举。

初,彻尔特穆尔为江浙行省平章政事,㑹行科举,驿请试官,供张甚盛,心颇不平,及入中书,首议罢之,参政许有壬力争曰:「科举若罢,天下人才觖望」。丞相巴延曰:「举子多以赃败,又有假䝉古色目名者」。有壬曰:「科举未行,台中赃罚无算,岂尽出于举子?」巴延又曰:「科举取人,实妨选法」。有壬曰:「科举取士,岂不愈于通事知印等出身者?今通事知印等天下凡三千馀名,自四月至九月,受宣者七十三人,而科举一岁仅三十馀人,太师试思之,科举与选法果相妨耶?」巴延心然其言,而议已定,不可中辍,遂罢之。二年六月,礼部侍郎呼喇台请复科举取士之制,不听。胡粹中曰:「古之人君患不能知贤才而用之以治天下,故设科取士,使懐才抱徳,敦行者由之以进,若汉之乡举里选,察廉对策,非一途也,然人之徳行难知,艺能易见,徳行者多,自晦艺能者,毎自衒,于是乎听其所言,以察其所蕴,即其所习以审其所向,故唐之明经进士,宋之制策,词学非一科也,犹以为有徳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徳,则又即其言以考其实,若稽诸古典,而夲于经,不失乎先圣之㫖,则有取焉,非但取其言语之工,文藻之华而已也。元之用人,大抵偏于国族,勲旧贵游子弟,故选举之法久而未行,仁宗决意行之,由此中华、缝掖之士,仅得拔什一于千百,若谓科举遗贤才则可,谓妨选法则非也。

六年十二月,复科举取士制,仍稍变程式,减「䝉古色目人明经二条,増本经义,易汉人南人第一场、四书疑一道为本经疑,増第二场古赋外,于诏诰章表内又科一道。

至正十九年三月,诏定科举流寓人名额。中书左丞成遵言:「淮南、河南、山东、四川、辽阳等处及江南各省所属州县避兵士民,㑹集京师,宜别设流寓乡试之科,令其就试。从之,命礼部议定寓试解额:䝉古、色目各十五名,汉人二十名,南人十五名。五月,又诏今岁八月乡试河南举人及避兵儒士,不拘籍贯,依河南省元额数,就陜州置贡院应试。又是年,福建行中书省初设乡试,定取七人为额,而江西流寓福建者亦与试焉,乃命通取十五人充贡京师。二十六年正月,命増燕南、河南、山东、陜西、河东等处㑹试举人额,进士及第以下递升官一级。二十五年乡试,以江南、四川等处皆阻于兵,其不废者惟燕南、河南、山东、陜西、河东数道而已,乃培増乡贡之额,至是,所放进士,复优其品秩,第一甲授承直郎,正六品,第二甲承务郎从六品,第三甲从仕郎从七品。

元登科总目》:

仁宗延佑二年三月,廷试进士,赐呼图克岱尔、张起岩等五十六人及第、出身有差。

五年三月,廷试进士,赐呼图克岱尔、霍希贤等五十人及第出身有差。

英宗至治元年三月,廷试进士,赐达噜噶宋本等六十四人及第出身有差。

泰定帝泰定元年三月,廷试进士,赐巴拉、张益等八十四人及第出身有差。

四年三月,廷试进士,赐阿恰齐、李黼等八十五人及第、出身有差。

文宗至顺元年三月,廷试进士,赐笃列图、王文煜等九十七人及第、出身有差。

顺帝元统元年,廷试进士,赐同同李齐等百人及第出身有差。

是科,左右榜各三人,皆赐进士及第。

等谨按:元之廷试皆以三月,而顺帝以是年六月即位,十月始改元元统,则廷试当必改期,纪阙未书。

至正二年三月,廷试进士七十八人,赐拜珠、陈祖仁及第,馀出身有差。

五年三月,廷试进士七十八人,赐布延布哈、张士坚及第,馀出身有差。

八年三月,廷试进士一百八人,赐阿噜呼木特穆尔王宗哲及第,馀出身有差。

十一年三月,廷试进士八十三人,赐图烈图、文允中及第馀出身有差。

次年三月,诏:「省、院、台不用南人,以有偏负,宜依世祖时用人之法。南人有才学者,皆令用之」。自是,累科南方之进士,始有为御史为宪司官为尚书者矣。十四年三月,廷试进士六十二人,赐薛朝晤、牛继志及第,馀授官出身有差。

十七年三月,廷试进士五十一人,赐侻徵王宗嗣及第,馀出身有差。

二十年三月,廷试进士三十五人,赐迈珠、魏元礼及第,馀出身有差。

二十三年三月,廷试进士六十二人,赐寳寳杨輗及第,馀出身有差。

二十六年三月,廷试进士七十二人,赐哈喇布哈、张栋及第馀出身有差。

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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